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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巾帼示范岗”创建的调查总结

时间:2007/10/24栏目:工作总结

    (一)创建氛围不够浓厚。首先大部分示范岗环境布置氛围不浓,没有一块专门的“巾帼示范岗”创建园地,有的即使有了,但氛围不够浓烈,人员照片、服务承诺、个人工作格言等都张贴齐全的不太多,还有的示范岗标牌没有放在醒目的地方,不够引人注意。这些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条管行业,省里有统一的环境布置规定,受其制约。另一方面说明有些岗位氛围布置的意识不强。只要开动脑筋,办法还是有的。其次,创建工作宣传意识性不强,力度不够,岗位对某些特色做法不善于及时总结、归纳,没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显示示范效应,即使有,宣传量还不够。各岗位对成员中先进个体的典型培植、宣传力度也显不够,先进人物的辐射面还不够广,她们在本岗位的带动力都比较好,但对其他岗位的影响力还不够大。    (二)创建管理不够系统。一是创建制度不太完善。有的岗位创建制度内容空泛,没有结合本岗位实际,针对性不强。有的制度缺少量化考核的条款,实际操作性不强。二是检查考核奖惩制度没有完全到位,奖惩力度不足。有的岗位检查没有形成制度化,有的单位员工考核结果没有实现绩效挂钩,显得没有力度。三是创建专题会议不够正常。会议次数太少,有的以其他会议充代,专题性不强,反映了某些单位没有把“巾帼示范岗”创建工作很好地体现在全年的工作中。四是创建业务知识掌握得不够系统。有的把创建领导小组与岗位创建小组混为一个概念,错把岗位负责人当成了领导小组组长,而没有由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究其原因,是她们对“巾帼示范岗”创建的业务知识掌握得不够系统。至今为止,还有一部分岗位负责人没有参加过市或省组织的“巾帼示范岗”培训班,没有受过创建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五是台帐资料的管理不够规范到位。有的岗位,工作虽已开展了,但台帐上没有反映,有的为应付检查仓促完成,缺乏真实性,有的台帐资料还显凌乱,缺乏系统性、条理性。说明有些示范岗平时不注意积累,没有及时地对创建工作加以整理归纳。    (三)创建重点不够突出。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争创岗好于已命名岗,有的新岗好于老岗。有的岗位,争创时热情很高,但一旦创上,就不能很好地保持原有的创建态势,创建重点不突出,自身要求也有所放松。这是因为有些岗位把创建工作当成了短期行为,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怎样做到老岗新创,常创常新,是我们大家需要思考的问题。有的岗位不能形成具有个性特点的服务品牌,特色不够明显,主题活动没有鲜明亮点。反映了这些岗位创新意识还需加强。还有的单位认为,“巾帼示范岗”创建工作是纯政治性的东西,把它与本职工作对立起来,“三八”节活动活动就够了,没有把创建工作作为岗位女性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重要载体。就其原因,是这些岗位对“巾帼示范岗”创建内涵、意义的理解不够深透。    三、对策建议    (一)创建氛围再升温。各岗位要努力创设“巾帼示范岗”创建的良好氛围,在醒目位置设立“巾帼示范岗”创建园地,一方面激励和鞭策岗位人员按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同时也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而树立岗位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培训,参加行业内组织的以及县、市、省各级组织的“巾帼示范岗”培训,通过对岗位人员的层层培训,使她们进一步明确“巾帼示范岗”创建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创建积极性。要加大宣传,宣传示范岗的创建经验、良好业绩,宣传岗位成员的先进事迹,以充分发挥示范岗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创建内容再丰富。要不断丰富“巾帼示范岗”创建内涵,以“创新、创业、创优”精神为动力,把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成学习岗、建功岗、奉献岗和形象岗。所谓学习岗,就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创建学习型组织。所谓建功岗,就是要岗位建功,挖掘潜能,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工作新亮点。开展一系列“岗位建功、争创一流”的创建实践活动。所谓奉献岗,即奉献在岗位,奉献在集体。所谓形象岗,要努力做到五不让:不让领导希望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办理的业务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人来自己这里受气冷落;不让单位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    (三)创建载体再创新。各示范岗要不断调高目标,创新创建载体,力争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动与静相结合。在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服务环境的布置,创建氛围的创设。二是把制度建设与开展活动相结合。制定各项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工作制度化,活动制度化。创造性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三是把确定目标与干好当前工作相结合。创建工作要思路清晰,既有长远目标,又有当前目标,两者紧密结合,有条不紊。四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岗与岗,人与人之间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五是示范与辐射相结合,以典型带动影响辐射他人,形成覆盖面广,辐射力强的争创格局。    (四)创建管理再规范。要进一步规范“巾帼示范岗”的创建管理工作。严格按《**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办法》,注重创建过程,完善对示范岗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监督等一整套管理运行机制。各岗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进一步完善“巾帼文明示范岗”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要紧扣单位中心工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建活动既丰富多彩又有行业特点,并把目标计划纳入系统考核,以岗位文明促行业文明。各县(市)区“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巾帼示范岗”的规范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岗检查考核。市“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将结合两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对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命名表彰。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力争进一步提高“巾帼示范岗”创建水平,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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