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二、 服务普法对象,深化学法用法活动,加大普法教育
(一)加强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2001年——2005年**街道办事处组织地区法制宣传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培训班,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企业、工地、清真寺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1、5年来始终坚持在湖东村清真寺开展地区宗教人事法律知识培训班,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共计达450余人。2、在宪法修正案实施和《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之际,街道及时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到机关和各社区开展宪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讲座,使125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3、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初始,率先组织街道全体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此外还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安排,先后2次组织街道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街道领导和干部参加了相关培训并参加了全区的《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训率、考试率均达100%。4、每年还在地区中、小学校中进行未成年人普法教育,2001—2004年连续4年在第13中学利用闭路电视在全校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受教育学生达8000千余人。2004年结合团中央提出的《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职大实验外国语学校开展了“**地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法制知识讲座”,该校初一至高一年级近700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自治区关心下一代专家委员会委员、*未成年犯管教所陈
(二)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街道、各单位、社区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的“每月一法”宣传活动计划,充分发挥辖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法制宣传员队伍的积极作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全国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社区、幸福法律服务所在辖区主干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反分裂国家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近5年来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地区共出动单位150余个,出动法制宣传志愿者近千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上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人次;特别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会同交警大队干警组织10块交通法漫画宣传版面在人员集中的街道进行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街道司法所还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栏制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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