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五年上半年科教工作总结
各试点旗县结合项目聘请了国家农业科技入户首席高油大豆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韩天富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黑龙江省农垦科研育种中心胡国华主任(博士)、中国农科院畜牧所奶牛专家**研究员及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科院、畜科院、农技推广站、农机推广站的专家、教授对技术指导员进行技术培训。5个试点旗县共举办技术指导员培训班9期,培训技术指导员700人次。经过技术培训的技术指导员,结合项目深入农村牧区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目前,已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技入户示范户培训班94次,培训示范户农牧民7312人次,发放各种技术手册、技术规程、明白纸等20435册(份)。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入户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各试点旗县都建立了项目核心示范区。
二、全力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2005年我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坚持“六动”、“三结合”的原则,实现“五个转变”,即:坚持“六动”、“三结合”原则,就是政府推动、市场拉动、政策促动、开放带动、城乡互动、有序流动;有组织输出与自主输出相结合、域外输出与就近就地转移相结合、集中输出与分散输出相结合。实现“五个转变”,就是由引导性培训向技能性培训转变、由群众自发外出务工向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转变、由劳动力盲目外出务工向政府指导、有序劳务输出转变、由零散外出务工向集中大规模劳务输出转变、由体力型输出向专业技能型输出转变。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省区的作法,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今年,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我区8万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按中央财政每人补助150元的标准,共投资1200万元。在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农牧业、财政、扶贫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自治区积极筹措资金3000万元用于2005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按照农牧民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补助资金与自治区安排的经费捆绑使用的精神,按人均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区共落实14万人的培训任务,其中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完成4万人,扶贫办完成10万人。各级政府安排的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培养农牧民的创业精神、创新意识,更新就业观念。培训资金采取培训券的办法直接补贴到农牧民,让农牧民直接受益。自治区农牧业厅承担的4万人培训任务已下达到各盟市,各盟市共落实28个旗县,66个培训基地,目前培训工作正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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