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XX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现状、问题及对策

时间:2007/11/3栏目:调研报告

一产业(即农业)的外出人员,全部均从事二、三产业。一方面说明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挣钱,有摆脱较繁重的农业劳动之嫌;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目前一产业的比较效益偏低,工资待遇偏少,外出务工人员外出不仅是地域上的转移,而且是行业性转移。
   (七)务工收入大幅增长。
   据典型调查,2002年25名外出务工人员共寄带回现金57500元,人均2300元;2003年的25名外出务工人员共寄带回现金58100元,人均2324元;2004年的26名务工人员共寄带回现金70550元,人均2713元。2004年人均寄带回现金较2002年增长18.0%,平均每年增长9个百分点,增长幅度相对较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外出观念有待改进。
   农村许多地方由于长期受到一些落后的封建观念的束缚,认为女性应在家照顾子女、赡养老人和干农活,男性应外出务工挣钱养家,即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使得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是女性的近2倍。调查中发现,2004年末,30户农户共有外出务工人员26名,其中男性有17名,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65.4%,女性9名,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34.6%。
   (二)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农业生产受到影响。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多,而且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他们文化素质相对于在家的劳动力高,对科学技术信息和应用相对敏感、接受较快。留在家中的劳动力以老、弱、病残居多,对信息、科技、和农村政策了解不够。家庭农业生产几乎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致使农产品品质难以提高、耕地大面积撂荒等,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推进的难度。
   (三)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受到制约。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长年在外,对子女的辅导、教育乏力,造成学生成绩下降,失学率上升。部分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经不住诱惑,走入不读书同样可以挣钱的误区,从而导致部分在校学生辍学加入到外出务工队伍中。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的门槛尚未完全消除。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逐渐演变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四)外出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务工人员工资不能及时发放。调查中发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的主要对象是个体工业企业,企业业主为了减少流动资金量和防止工人“跳槽”,或减轻债务压力等,往往采取拖欠工人工资的办法,拖欠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一年半载。调查的26名外出务工人员当中,有25名被老板拖欠过工资,比例高达96.15%。二是企业老板为追求更高利润,随意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加大劳动强度。一些务工人员反应,他们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一般在10小时以上,最高的达14小时。三是企业老板对工人稍不满意就随意开除,使工人随时处于紧张状态。四是由于工人身处异乡工伤得不到足额补偿等。
   (五)输出地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难度加大。
   输出地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长年在外,且居住地址不固定,不能参加党团组织的学习和行使党团员权利及履行党团员义务;二是外出务工人员不能按时向输出地出具计划生育手续,无法接受计生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三是不能按期向输出地政府交纳农业税费;四是极少数在输出地有违法案例的人,他们把转移到外地作为逃避法律惩处的避风港,加大了治安管理的难度等等。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
   进一步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投入,增设培训专业,增强师资力量,抓住外出农民返家高峰的过年、过节时间,采用时间短、见效快、全免费或少收费的培训方式,来提高他们的劳动就业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转变农民的就业观念,增强外出务工的创业意识,达到培训一点、带动一片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务输出激励机制。
   鼓励社会各方面提供县外用工信息,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对外承揽劳务输出和用工合同项目。凡为劳务输出经办机构提供县外用工信息,经考察属实并输出成功的,由劳务输出经办机构支付信息报酬。同时,职业中介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加强横向、纵向联系,采用把用人单位请进来、将剩余劳动力输出去的办法,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劳动力。
   (三)建立健全外出人员登记制度和联谊组织,加强与外出人员联系。
   建立健全外出人员登记发证制度,制发“务工证”,让当地各级政府和用工单位知道外出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到市外和县外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联谊组织,加强与用工企业和外出人员的联系,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在生活、就业方面的困难。
   (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劳动法》,抓好对口交流,切实保护外出务工人员利益。
   去年,我国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等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初步扼制,有了很大的好转,但是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为了切实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一是在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增设《劳动法》的学习课程,让外出务工人员借助《劳动法》随时保护自己的劳动利益;二是当外出务工人员与用工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各级政府和法律部门要认真践行“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下页更精彩: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