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庆凌果菜批发市场、北园春蔬菜市场及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米泉等地。2003年,协会通过英康公司为会员销售蔬菜22300吨,会员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667元。昌吉市番茄协会与加工企业签订了严格的购销合同,规定了最低保护价。在果熟旺季,派技术人员参与收购,首先保证收购会员的产品,防止企业压级压价。同时,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为会员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去年通过协调种子赊销、运费价格、过路费、过桥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等,为会员节省开支70多万元。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因此,各地在抓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去年年初,自治区农经局就专门下发了《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登记和管理试行办法》。今年3月,又拟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塔城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农民经纪人表彰办法及合作社、协会、经纪人联合会示范章程。阿克苏地区出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作标准,明确规定了5条。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狠抓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三会制度”。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协会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目前尽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章程,但有不少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虽有但未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生产经营当中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济效益不高,未实行二次利润分配。 (三)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签订定单和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不少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指导不够。各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指导未能及时跟上,工作力度不大,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自治区尚未出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也难以落实,在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四是农民自身素质还不适应。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小生产者,小农意识强,文化素质低,虽然有渴望组织起来的需求,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切实加强领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示范点,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参照自治区农经局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路。 (三)注重相互结合,搭建发展平台。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既可以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经营从小而弱、小而散走向优而专、专而联,并与龙头企业联合,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达到“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建议自治区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争取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各地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合作社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农村“能人”的培训,培养合作事业的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一文由www.fwsir.com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页  [1] [2] [3] 

下页更精彩: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