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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两个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08-12 07:08:34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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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两个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两个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于2005年11月先后到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州街办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察看现场和资料等形式,对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诸城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以下简称两个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两个决议的基本情况
     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两个决议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入手,认真贯彻执行了两个决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推进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两个决议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打好基础,抓好保障”作为落实两个决议的首要工作来做实、做好。全市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执行“两个决议”,进一步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建立了规章制度。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作出了相应决议、决定,制定完善规划,定期调度检查;全市建立了市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包乡镇、乡镇党委政府成员包片、片长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普法责任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与所属单位及干部的政绩挂钩,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进行通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配套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及下属单位和人员,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创新普法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全市普法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决议的要求,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做法,创新普法形式,突出宣传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普法措施,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形式多样。各部门各单位在采用设置宣传咨询站点、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创新了一些生动有效的形式,如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组织开展“十佳学法少年”评选等活动,增强了普法效果。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平安诸城”建设、农民减负、土地延包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形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法律条文的重点讲解,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重点突出。本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委、市政府联合颁布了《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和考试考核工作意见》,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次,各类普法培训班27期,培训领导干部4000多人次;连续四年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统一普法考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市政府为全市329所学校调整、充实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5年来,全市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30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40多万人次。每年都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律培训班,使他们学会依法经营。五年来,全市共50多万人接受了普法教育,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0%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学生普及率达95%,职工、农民普及率分别达80%和76%以上。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15万余册,培训普法骨干2136人,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3000多人。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今年潍坊市组织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我市的考核成绩在潍坊各县(市区)名列前茅。
     (三)深化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在贯彻实施两个决议的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坚持城乡一体推进,农村重点抓村、城市重点抓居,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以依法治村、治社区、治厂、治校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积极实施“法德结合,文明治村”工程,以“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努力探索“法德结合、治校育人”新思路,加大了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教学、教育、后勤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法律素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于2005年11月先后到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州街办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察看现场和资料等形式,对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诸城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以下简称两个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两个决议的基本情况
     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两个决议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入手,认真贯彻执行了两个决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推进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两个决议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打好基础,抓好保障”作为落实两个决议的首要工作来做实、做好。全市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执行“两个决议”,进一步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建立了规章制度。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作出了相应决议、决定,制定完善规划,定期调度检查;全市建立了市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包乡镇、乡镇党委政府成员包片、片长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普法责任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与所属单位及干部的政绩挂钩,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进行通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配套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及下属单位和人员,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创新普法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全市普法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决议的要求,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做法,创新普法形式,突出宣传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普法措施,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形式多样。各部门各单位在采用设置宣传咨询站点、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创新了一些生动有效的形式,如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组织开展“十佳学法少年”评选等活动,增强了普法效果。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平安诸城”建设、农民减负、土地延包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形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法律条文的重点讲解,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重点突出。本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委、市政府联合颁布了《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和考试考核工作意见》,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次,各类普法培训班27期,培训领导干部4000多人次;连续四年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统一普法考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市政府为全市329所学校调整、充实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5年来,全市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30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40多万人次。每年都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律培训班,使他们学会依法经营。五年来,全市共50多万人接受了普法教育,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0%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学生普及率达95%,职工、农民普及率分别达80%和76%以上。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15万余册,培训普法骨干2136人,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3000多人。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今年潍坊市组织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我市的考核成绩在潍坊各县(市区)名列前茅。
     (三)深化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在贯彻实施两个决议的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坚持城乡一体推进,农村重点抓村、城市重点抓居,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以依法治村、治社区、治厂、治校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积极实施“法德结合,文明治村”工程,以“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努力探索“法德结合、治校育人”新思路,加大了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教学、教育、后勤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法律素人的人格尊严。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检查、考核和评议机制,坚决查处各种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等行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办案质量,保证公正司法。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抓好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办案技能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四)强化基础,完善体系,全面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按照建设“平安诸城”的总体部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重心下移,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深入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大力推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加大对各类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和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治安不好的重点地区、领域、场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特别是网吧、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巩固、完善、提高“148”法律服务功能。在基层普遍建立调解中心,加大对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