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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10:5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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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园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这个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被大面积征用,被征地的农民逐渐向非农方向转变。如何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已成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市妇联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急党政所急,想妇女群众所需,尽妇联所能,面向广大失地妇女,在调查失地妇女就业现状、加大培训、进行就业推荐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失地妇女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劳动技能,帮助和引导农村妇女实现劳动力转移,服务于农村,服务于经济建设。
     一、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农村妇女劳动力24.68万,已转移20.34万,占82.4%。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以第二产业为主。目前,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有63.7%转移至第二产业,其中从事工业的占57.2%;转移至第三产业的仅占11.2%。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多数是从事轻工业和加工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为主,如纺织和服装加工企业等。
     2、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在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妇女劳动力所占比重达80%。各年龄组的构成为:25岁以下的占15%,25-35岁的占30%,35-45岁的占35%,45岁以上的仅占20%。
     3、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流向以就地为主。我市妇女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比较少,绝大多数在本镇或邻近乡镇工作,属于典型的“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至本镇的占77.4%;转移至本市外乡镇的占18%。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人数占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95%以上,而转移至本市以外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比例不足5%。
     二、我市促进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做法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通过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一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对劳动力的安置达成协议。有些地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明确规定在建企业要优先安置本地劳动力,以利于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二是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养老补助和社会保障。如新港镇对16-35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110元、期间2年的待业金,对36-50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费,对50周岁以上的失地妇女每人每月发放141元的养老金。三是由政府出资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免费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四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被征地劳动力。用人单位招用年满40周岁的农村被征地妇女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五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凡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村劳动力,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且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由所在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六是设立“就业岗位贡献奖”。凡当年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达到200人或城乡劳动力达到150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本地劳动力占职工总数达60%以上的用人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岗位贡献奖”。
     在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各级妇联重视对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市妇联利用市家政服务中心、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失地妇女提供培训、发证、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各镇场妇联以镇妇女干部学校和村妇女之家为阵地,以“十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为重点,通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五学”活动、科技结对等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致富本领。另外,新港、练塘等镇利用妇女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对失地妇女劳动力开展“定向”和“订单”式技能培训。二是拓展就业服务渠道。我们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以“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抓手,广泛协调,逐步形成了“城乡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就业”的格局,帮助失地妇女开辟多门类就业渠道。家政服务中心开设了钟点工、职业介绍、房屋中介等系列项目,推出了家政服务卡,招募了小美容、小书屋、小花店等多家“八小”服务业加盟店,带动失地妇女就业。中心还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网,在网上为失地妇女寻求就业信息。每年我们通过举办女性劳动力招聘专场,为失地妇女劳动力寻求工作岗位。三是鼓励自主创业致富。通过举办女性创业知识培训班、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现场会、巾帼创新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失地妇女增强创业本领。鉴于家庭工业在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农村妇女参观家庭工业现场,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创办家庭工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辐射作用,在帮助她们成就事业的同时,引导她们带动失地姐妹共同创业,为失地姐妹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培育女能手、女状元、优秀创业群体,评比创业标兵,宣传创业典型,使农村失地妇女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深化“双带双扶”工程。通过实施“双带”工作,建立妇女干部联系制度,带动农村妇女致富。近年来,共涌现出“双带”妇联干部104名,带动吸纳近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召开了“双扶”工作现场会,将对贫困妇女的扶贫由原来的单纯扶贫扩展到扶贫、发展、创收为一体的开发式扶贫。给予“三八”科技示范基地资金、项目上的扶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方妇女致富。
     三、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失地妇女在转移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就业层次低、就业稳定性差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失地妇女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转移的需要。农村失地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特别是许多大龄失地妇女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偏低,竞争意识弱,不善于利用信息,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虽然就业愿望强烈,但成功可能较小。就业观念方面,多数失地妇女就业观念上缺乏自主创业精神,认为妇女只能在家做家务;就业方式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政府安排岗位;就业心理上准备不足,对脏、累等工作不能承受,缺乏按照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自我重塑的主动意识。
     2、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一是农村妇女进城的“门槛”依然很高。农村劳动力在各类企业中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另外,农村劳动力也没有被纳入城市就业培训范围,缺乏分享现代化的知识、信息和技术的机会,无法融入先进生产力系统中。依附在户籍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制度的配套还未相应到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二是随着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城镇下岗人员增多,势必增加农村失地妇女在本市城市就业的难度。三是随着村级经济的减弱,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能力下降,就业矛盾随之变得突出。加上开发区载体建设征用土地后,原有的村级企业被拆迁,村级企业就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不少农村妇女面临失地又失厂的境遇。
     3、用工单位的外地化制约着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由于外地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相对较差,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我市许多外资企业和个私企业都热衷于使用外地劳动力,不愿为本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外来劳动力相当于本地转移数量的一半以上,而且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扩大。
     4、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机制不健全,处于自发状态。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转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育,农村劳动力开始在城乡之间形成规模流动转移。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调节与适度计划调节结合不够,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还不完全。从近几年我市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流入城市打工,流向私营企业,还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基本上都是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受市场经济因素趋动的较多,缺乏有组织、有规模、有计划的有序转移,可以说都是属于农村女性劳动力自发的转移,带有较强的盲目性。
     四、加快实现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建议
     1、加强教育,引导失地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要引导失地妇女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既要看到困难,又要抓住机遇,正确认识自己,在参与发展中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要引导失地妇女抛弃“统包统配”等旧的观念,树立新的择业观,增强新形势下的危机感。尤其是中年妇女要正视现实,认清自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择业观更要趋于现实,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实现就业。要引导妇女明确“四自”精神内涵,塑造独立人格,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争当生活和事业的强者,树立新时期妇女的崭新形象。
     2、搞好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提高劳动技能。要依托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中心、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通过乡镇建立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妇女特点,多渠道、多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如家政、电脑、缝纫、餐饮服务及一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实现转移提供保证。
     3、鼓励创业,为失地妇女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妇女创业是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形式。妇联组织要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妇女创业。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推介会等,激发农村失地妇女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素质和技能;要加强服务,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信息,为她们办理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等提供便利;要扶持好已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妇字号服务品牌,吸纳更多的失地妇女劳动力就业。
     4、加快发展,为失地妇女拓展就业空间。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快速简便的转移,而且以工补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实现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可做到“三个一批”。一是通过发展企业吸纳一批。企业是实现女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阵地。因此要做大做强企业规模,着力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增强企业特别是女性创办的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发展各类加工业。调查表明,家庭工业有着劳动时间灵活、生产成本低,能够提高单个劳动力使用率等优点。因此要充分认识家庭工业在现阶段对吸纳女性劳动力的作用,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工业的发展。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一批。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是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的集散地。它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降低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小城镇的建设直接带动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妇女的就业空间,给她们提供了众多适宜的就业岗位,如餐饮娱乐业、旅游服务业等,实现了农村妇女劳动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三是实施“双带双扶”工程帮扶一批。要继续发挥女企业家、妇女干部的带动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和就业岗位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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