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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好村两委关系的思考

时间:2022-08-12 07:33:1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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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好村两委关系的思考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也出现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处理问题。从我乡的实际情况来看,要正确处理好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①村委会揽政。有的村委会同志认为,村委会是全村选民选的。党支部是几个党员选的,出现村主任与支部书记比大小,论高低,争权力,把“自治”理解为自己说了算,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②两委争政,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这种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是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而且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要毫不动摇。③支部独政。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这种观点也需要克服和纠正的。④两委搁政或推政。部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关系不协调,工作上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而是互相扯皮,互相拆台,互相推诿,好事争着干,难事推着走,双方踢皮球。这种错误做法是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讲党性的表现,将严重影响本村的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
     2、明确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农村 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着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的职责。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在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的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二、认真履行好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村委会主任在村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体现在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
     首先,党支部书记作为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始终把握全局,观察判断形势,正确处理问题,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带头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会》注意听取村委会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放手让村委会主任大胆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主任充分发挥作用。要带头学习政策,努力掌握有关法规知识,经济工作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经常研究本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牢牢把握领导工作的主动权,对村委会主任工作给予行之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要带头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既要通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村内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处理好,又要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防止包办代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其次,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开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整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坚持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全村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带头尊重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带头维护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搞好与党支部书记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与其他村委会成员一道,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工作,对一此重要问题的处理,村委会主任要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
     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处理之前,要首先达到一致,然后再提出决策意见。在现实 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基本上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只在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党支部与村委会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党支部与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
     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具体化,使之落到实处。从我乡农村目前的情况看,应重点建立健全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一是坚持村级重大事项按程序决策制度。一些村两委会出现矛盾和问题,许多是由重大事项决策引起的。由于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个组织的性质不同,重大村务决策就更加要注意决策程序的合理、合法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村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应该是: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建议,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会议讨论,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二是坚持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两委会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由村委会主任召集主持。联席会议的内容要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超越权限,侵犯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权力,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是坚持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委会依法实行村民自治,管理村务,同时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村委会的工作计划,年度目标;村级经济发展措施,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四是坚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问题是两委会产生矛盾的热点,必须利用规范化制度管理好财务,严格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给群众明白和还干部清白。
   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展需要而不断补充和规范,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同时要做好对已执行制度的监督力度,使之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