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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与建立“信用工商”的联系

时间:2023-02-24 14:05:1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浅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与建立“信用工商”的联系

                浅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与建立“信用工商”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去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公布与实施,必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遵循了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原则的总体思路,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确立了行政许可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以上基本原则的确立,必然对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信用工商”起到积极的规范作用。 一、《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合法原则,限制了政府部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有效地促进了“信用工商”目标的实现。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到实施以及实施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都作了严格的规范,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要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有利于控制和减少滥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随意性过大等问题,促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行政管理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的审查职能;在多年来的工作中,工商系统深感行政审批中各类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事项繁多、标准不一、环节过多、手续复杂和时限过长,一些不该工商部门插手的事也统统揽在头上。《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工商系统“有限管理”的观念,明确了工商部门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证了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授权在法律规范空间内行使自身职能,促进了工商部门的依法行政,使“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这一“信用工商”建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二、《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许可实施的公开原则以及许可实施的公正、公平程序,有利于防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腐败和滥用权力以及在行政执法中出现偏私、歧视和失信等行为;这与“信用工商”建设提出的“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度,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目标是一致的。 《行政许可法》无论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法。从制度和法律上防止行政许可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是行政许可法立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历来都把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许可实施公开原则以及许可实施的公正、公平程序,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置于阳光下“操作”,有利于工商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其廉洁从政、高效施政,真正成为一个公正、诚信、党和人民信赖的政府部门。            三、《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简便、快捷和方便申请人的许可方式、制度,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以服务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执法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成为便民、高效政府部门。这是信用工商建设重点的具体体现。 《行政许可法》围绕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便民、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对应条款,从法律角度对行政服务作了规定。这些规定,对行政机关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便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要求,通过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统一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环境,这才是贯彻“信用工商”建设提出的“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政风”这一重点的具体而实际的体现。 四、《行政许可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是现代行政法制原则的具备体现,其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诚实信用 ;这与“信用工商”建设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行政许可法》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要求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这对增强行政机关的信用、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保障行政机关进行有效管理是不可或缺的。 “信用工商”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打造“信用工商”,必须围绕“信用工商”建设提出的“加强诚信教育、健全诚信制度、惩戒失信行为”的主要任务,加强工商系统政务诚信建设,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保证依法行政,倡导诚信执法;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才能确保“信用工商”的目标得以实现。 五、《行政许可法》强化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其责任,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原则,对工商系统建设“信用工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首先必须接受国家和政府的监督,以保证执行法律和政策的正确性;同时,也必须将权力运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加强诚信教育、健全诚信制度、惩戒失信行为” 是“信用工商”建设提出的主要任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保证这个主要任务的完成,除强化系统诚信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诚信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外,必须在接受监督的前提之下,狠抓制度的落实,使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在阳光下作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从信用工商建设的重点、目标、主要任务来看,它与《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对应,密不可分的。《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信用工商”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监督作用,因此,工商系统应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信用工商建设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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