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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03:26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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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人均资源占有不足、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保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与有关概念的关系
       在迄今已经发表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文章中,均或多或少地讨论了循环经济的定义。有关研究表明,现有关于循环经济的内涵,主要是从人与自然关系、技术范式、经济形态等方面表述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循环经济”的文章并不多。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关于循环经济的公认定义,但对含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馈过程这一循环经济的实质,国内基本形成了共识。发展循环经济,本质上是要按照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来安排经济活动,本质上就是生态经济;并表现为企业乃至产业间的物料、能量和信息等的联系和共享关系。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一个思路逐步清晰、内涵不断扩大、重点有所调整的过程,表现为国家不仅出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而且也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约束和激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工业“三废”利用,从1993年起开始倡导清洁生产,现在又推进循环经济。实际上,这些都是我国迈向可持续发展的不懈努力。可以推断,循环经济将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现形式。
   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既一脉相承,又各有侧重。对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我国来说,循环经济首先是一种资源节约战略。它追求的不是简单地降低资源消耗,而是使资源尽可能得到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西方主要国家的工业化过程是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资源掠夺性开采为特征的。无论从政治理念还是从经济可能性来讲,我国都不具备按照这种模式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条件。特别是在许多重要矿产资源不能自给、不少地区水土资源十分稀缺的条件下,尤其应将资源节约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原材料利用的减量化以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一直是我国资源节约的主要手段,也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涵之一。
   循环经济的另一个题中之义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本身就是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工业污染防治的初始手段主要是“末端治理”。这是一种只投入而不产生经济效益的措施,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早已放弃了这种费而不惠的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路线。与此相比,清洁生产强调了生产全过程控制,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削减污染物排放;实际上,这也是企业层面循环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然而,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仍有较大的不同,一是清洁生产主要在单个企业施行,而循环经济则可以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配置资源和能源。二是清洁生产强调的是“从摇篮到坟墓”,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循环经济强调的是“从摇篮到摇篮”,从产品的设计开始就考虑回收和综合利用;三是,清洁生产实质上是技术手段,而循环经济强调的是社会生产活动。
   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经济形态,循环经济以经济有效、生态效率、环境友好、保护地球、技术跨越为宏观调控原则,以减量化、非物质化、再利用、再循环、绿色制造(再制造)、去毒物、可降解、无害化(零排放)等为微观操作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用这一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以实现最优化生产、最适度消费、最小量废弃。循环经济的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它改变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废弃”的物质线形(单向)流动方式,是对传统工业化“大量开采、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关于循环经济的内涵,还需要说明以下两点:
   其一:循环经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循环经济,主要是指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相当于“垃圾经济”、“废物经济”范畴。广义的循环经济覆盖所有社会生产活动。一般说来,经济是相对于一定的社会生产活动而言的,且总要有产业相伴随。例如,循环经济概念产生的德国和日本,与之对应的是“静脉产业”。所谓“静脉产业”是指废弃物资源化形成的产业;它是相对于“动脉产业”而言的。“动脉产业”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形成的产业。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近阶段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的现实,我国要倡导和推进的循环经济,不应局限于狭义的范畴。
   其二:循环经济和循环经济系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我们的研究对象中凡有节约或循环利用资源活动的,就可以称之为循环经济。例如,一个家庭有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活动;一幢办公大楼有节能、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中水、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等,企业有节约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社区开展的垃圾分类回收等,这些都是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系统则是相对于研究对象而言的。例如,一个家庭、一幢办公楼、一个企业等,就是一个循环经济系统。
   然而,循环经济并不是“筐”,凡有产业联系的都可以往里“装”。例如,电-高能耗产业耦合(如电解铝厂建在水电站附近)、资源的深加工等,这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企业会考虑的产业活动,不应算作循环经济。
   二、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围绕提高资源效率我国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
   建国以来,为了奠定自己的工业基础,我国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工作,确立了“节约优先”的战略方针。计划经济时期,老百姓的生活用品不仅要凭证供应,用量也几乎被压缩到极限。另一方面,国家也提倡废品回收利用,各种废金属、废橡胶、废电池、废牙膏皮、废书本等几乎都得到了回收利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节约一切资源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加大了以节约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资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提高。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比1980年下降了65.5%;每万元GDP取水量比1980年下降了84.7%;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值为1985年的14.6倍;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总值为1985年的12.4倍,取得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是产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在国家政策扶持下,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税收减免等政策激励下,我国一些企业通过矿渣的再冶炼、粉尘制砖或烧制水泥、下脚料的回收、冷却水的回用等措施,开展了企业内资源的再生利用或循环利用。2003年全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实现产值400亿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3%。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约为6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约为56%。
   二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我国城市的一些包装材料,如烟酒的包装大纸盒等的回收已形成于供货相反的废物流,即由零售商返回批发商,批发商再集中返回给生产企业以再利用;一些废旧物质被零散地回收后集中分类,废金属进入冶炼厂,旧家具、废纸张、塑料、废木材、废家电等回收利用产业,已经形成网络化和规模化的格局。这些自发形成的废旧物资回收和加工利用体系,不仅解决大量人员的就业,也改善了一些地方的财政状况。全国每年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机电产品、造纸原料、化工原料等废旧物资回收量超过6000万吨。2003年,全国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5000多家,回收网点16万个,回收加工企业3000多个,从业人员140多万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值约500亿元,在发展调整中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的废旧物资社会回收网络。
   三是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再利用。无论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我国都有从事机械、电器等产品的维修队伍,一些企业开展了包装物如玻璃容器、纸箱、周转箱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近年来开始探索和实践报废汽车发动机、废旧机电产品等的再制造,一方面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产品更新后旧型号配件停止生产后的供应,可谓一举多得。此外,国家也鼓励发展旧货市场,充分利用旧货资源满足低收入消费群体的需求。
   四是环保产业发展迅速。“末端治理”不属于循环经济范畴,但也有循环经济的内容。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和最终处理,垃圾堆肥和填埋气的热利用、垃圾发电等,形成产业链。2003年全国有40多家利用垃圾发电或热利用的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的进程在加快。沿海地区形成中小企业进入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的模式,不仅减少了污水治理的资金投入,一些企业还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
   (二)国家近年来加大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循环经济作为一个新的理念,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深化的过程。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加强了对循环经济概念、思想的宣传;特别是中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来,人们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步提高,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绿色服务业(第三产业)、环境标志认证体系、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政府绿色采购等,成为一些地方推进循环经济的工作方向。
   二是组织试点示范。我国在三个层面上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省、市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我国是国际上公认的清洁生产搞得好的发展中国家。1993年我国利用世行项目在酿造、造纸、化工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通过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国家有关部门重点支持了一批重大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项目,先后在20多个省(区、市),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1万多人次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清洁生产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污染预防能力。
   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在工业集中地区、经济开发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在这些园区,根据生态学的原理组织生产,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延长生产链条,实现区域或企业群间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废物产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了14个各种类型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江苏的园区建设各具特色,上海的废饭盒回收利用形成了产业链,天津开发区基本形成无废物排放园区。这些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生态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发展生态农业的口号在我国提出的时间较早,并且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经济学史研究表明,公元900多年我国唐代珠江三角洲就形成了生态农业的“桑基鱼塘”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起,农业部在全国批准了两批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积极探索,已经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总结出了上百种生态农业模式。从物质联系角度看,生态农业的模式主要有物质代谢型、产业共生型和混合型三大类。
   开展生态省市建设和循环经济试点。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统一部署,做好规划,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特色。辽宁省在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调整中,通过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若干循环型城市和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及再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振兴老工业基地。山东从点(企业层面)、线(行业层面)、面(社会层面)多层次、全方位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组织实施“613工程”,即抓好煤炭、建材、发电、轻工、化工和冶金等6个重点行业,10个循环型企业,300个循环经济骨干企业。
   在2004年9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马凯同志提出,“循环经济的理念将贯穿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中,无论是规划纲要,还是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都将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到2010年,我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在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为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
   根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将在近期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并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性文件。总之,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将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三)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制度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出台约束和激励措施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制度环境。
   一是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注意在工业生产中预防环境污染。198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要求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的结合起来,采用合理的产品结构,发展对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产品,并搞好产品的设计,使其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九条提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在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均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方面的要求。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提出:“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为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等的意见。国家出台了节能中长期规划;《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国节水技术大纲》等法规相继出台。各地也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到2003年,陕西、辽宁、江苏等省及沈阳、太原等城市先后制订了地方清洁生产政策和法规。贵阳市颁布并实施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这些均为各地依法推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通过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环保产业等,一直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工作。为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例如,1996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将资源综合利用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根据国务院36号文,原国家经贸委制定了两批《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并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有关的优惠政策,对利废企业和产品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国家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发展与环境的协调:①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没有市场、治理无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减轻了工业污染负荷,缓解了结构性污染问题。②优化能源结构,尽可能减少煤炭在能源中的比例,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广清洁煤技术,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③严格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减污。④一批城市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的建设,治理生活污染。总之,国家采取了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措施,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包括价格、税收等适应市场机制的经济政策,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转变生产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
   循环经济的术语虽然近年来才进入中央决策层视野,但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古今中外皆有。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政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资源环境压力,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因为,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和建设和谐社会中均含有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容。而追求人与自然和谐是中国文化和文明的重要特点之一。形成于我国先秦的天人思想,内涵十分丰富:老庄的顺应自然、不可对自然无节制地采取行动的思想;孔子的性与天道之说,以及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的重主体、仁学、自修之天人关系说;管子的将天视作为自然本体意义的“人与天调”的思想,以及荀子的制天、用天的思想等。另一方面,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直以节俭为值得彰扬的美德。荀子早在2000多年就提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此外,东南沿海地区早就出现的“桑基鱼塘”生态农业模式、以及甘蔗渣用作为造纸原料的生态工业雏形,均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从这一意义上说,推进循环经济容易被广大人民所接受。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大量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4年重大课题研究中,设立了“循环经济在我国资源战略中的地位与举措”研究。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循环经济政策、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十一五”规划思路研究。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开展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专项研究。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中,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科技问题被列为专题。科技部立项支持、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软科学研究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成为国际合作项目的优先领域。例如,世界银行支持全国人大开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框架研究、支持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德国支持贵阳循环经济的实践等。所有这些,将为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循环经济方面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践探索,已有一定基础,但仅仅是开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不够,或不够关心。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不多。一些规划追求画“圈”。事实上,如果不计成本任何废物均能变成有用的原料,即“废物变原料”是要投入的;同时,有些产业链的联系存在不确定性,如“疯牛病”的出现就与不恰当的蛋白饲牛有关。因此,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理论基础及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缺乏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目前,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国家还没有制定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对循环经济发展指导和引导不够。由于资源利用的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制定综合反映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生产率指标等存在很大困难。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方面工作,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下统筹规划,形成一个完整体系也十分迫切。
   (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已有相关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着不够协调、有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而没有采纳人民群众和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效评估机制。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四)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体制。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建立不易回收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费用机制等,这些都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但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回收处理体系和费用机制。政策可操作性差,与相关法规衔接不够、执行成本高、缺乏执行基础。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合理的费用机制尚未建立。一些政策还存在执行走样的问题。
   (五)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总体上看,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我国的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虽然已经有了基础,但却是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循环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已滞后于实践。
   (六)尚未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的运行机制。工作体制不顺。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利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及消费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一致。目前,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之间分工和管理职能不明确;有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执行主体消失了,有些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和重叠。再生和循环利用市场秩序混乱,缺乏有效监管。
   总之,尽管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需要开展研究,为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供具体思路、方案设计和制度保障。
   四、对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循环经济涉及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地区乃至整个民族。我国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应当结合中国工业化、城市化阶段的特点,用发展的思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资源环境问题。
   1、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制度
   实行我国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受发展阶段所限,国家的很多宏观努力在不知不觉中被一个个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微观行为抵消了。根据国外经验,循环经济不可能在传统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自动产生,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借助于立法手段来强行改变企业的行为,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
   依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明确立法框架,研究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构成的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抓紧研究制定《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的配套法规,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研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制定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以经济的手段减轻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科学的生产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源头把关,预防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根据地区的发展水平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废弃物排放的收费标准,加强监管,使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财务上能够营利。
   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布局
   引导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阶段,资源消费增长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资源的消耗,就不可能建起高楼大厦,也就不可能实现城市化的目标。建设形成以节能、节材、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信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实施有利于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导向的进出口政策,形成合理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
   组织编制规划,加强宏观引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研究制定“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中,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编制节油、节煤、节电、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根据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特点,合理调整我国经济的区域布局,建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做好空间规划,选择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与交通模式,是宏观层面上的、带有根本性的资源节约手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应尽快全力推动国土综合规划工作的开展。否则,不合理的、地区间恶性竞争态势下产生的城市和交通体系一旦成型,不仅长期浪费能源,改造起来也要大量投资。
   3、通过政策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有利于循环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国家应对一些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国家发改委已经提出了《节能产品目录》和《关于政府节能采购的意见》,应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对生产和使用目录范围内产品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政府起表率作用,将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的指标纳入指令性的指标,要求各级政府坚决执行;通过采购计划拉动循环经济的需求,引导公众消费绿色产品,以需求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的产品;办公用品采购有节能标志的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重复使用及废弃后主动回收等。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规范职责范围,在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过程中应遵循成本原则,避免“政策失灵”。
   4、利用经济手段,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采用市场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OECD国家采用激励机制保护环境的有机延伸。由于OECD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污染者付费”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金补助。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一是我国企业一旦使用了其他企业的废弃物,如工业废渣、粉煤灰等,原来的废物产生者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向使用者收费,使综合利用企业无利可图;二是我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有时落实不到企业头上,不是地方不兑现,就是被“婆婆”拿走了。这种情况,应予纠正。
   深化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产权制度,只有明晰了资源的产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效益,做到物尽其用,使资源的损失浪费降到最低限度。
   形成有利于节水、节电的价格体系。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如人均每天100升)为基数,多用水翻番收费,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同时,切实发挥价格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积极推进峰谷分时、丰枯分季的电价制度,使价格信号正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减少电力的浪费式消费。适时开征燃油税,减少大排量汽车快速增长、以及以低油价支撑沙石等低价值商品运输的现象。
   调整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提高那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资源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关税税率,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煤炭及焦炭、电解铝、磷矿等国内紧缺且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鼓励到国外建原料供应基地、合作开发及进口国内急需的大宗矿产品,鼓励进口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在国内建加工园区并满足国内市场,以保障国内市场的需要。
   建立健全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支持服务系统。建设一个完备通畅的信息共享体系,保证不同产业和企业间的物质交换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技术推广会、经验交流会、技术成果展示会等,加快资源效率知识和技术的交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水耗信息、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信息,引导企业挖潜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消耗资源的用户与政府或行业协会签订节约自愿协议;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方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努力降低资源费用支出。
   5、开发共性和实用技术,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加大创新力度,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对经济系统的物流和能流分析,设计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路径,建设高新技术园区,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将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计划。确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原则及工具、方法,包括产品生态设计原则与方法、物质流分析方法和供应链管理的原理和技术,提高生态效率的经济、技术效益分析原理与方法等;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诸如信息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产业链延长和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生物催化技术、可回收利用生态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研究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之间的链接技术以及生态产业园区的优化设计技术,建立企业共生网络和生态工业集成系统的技术,链接工业、农业和社区的物流和能流,确保获得最合适的资源、能源利用率的技术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并且把着眼点从单个企业扩大到生态工业园,通过试验示范,建立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理念,避免走弯路。
   建立和完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应研究建立起综合反映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指标体系,满足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评价的需要,包括重点行业的能耗指标、资源生产率指标、废旧物资回收和循环利用率指标、单位产值的废弃物排放指标等,并纳入对干部的考核,以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不惜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GDP增长的错误做法,使经济发展走上健康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6、加大示范工程建设力度,整体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应从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入手,用发展的思路统筹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东南沿海城市,应将发展环境保护产业作为重点,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要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产业转型的重要内容,西部地区应将生态农业作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示范试点和典型企业的推动和辐射作用。继续推进清洁生产示范试点计划的实施。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经过几年努力,使企业的清洁生产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污染物达到或接近“零”排放。在行业层面上,当前应抓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的行业,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先行启动,积累经验,循序渐进。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特别是新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从规划、设计到整个实施过程中,都要考虑资源利用的耦合和循环利用以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抓紧推动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的工作,推进循环经济的区域发展。
   7、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节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把“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并列为基本国策,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在规划、项目审批等各种经济活动中,要坚持先节约、后开源的原则。将节约型社会的内容编入中小学教材,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各种群众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树立崇尚适度物质生活和丰富精神追求的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
   发展循环经济,绝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每个公民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机构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节约型城市和无浪费企业创建活动,创建“绿色饭店”,减少一次性产品消费;开展公共场所的资源节约活动,如学生食堂、饭店的节粮,各类教材的重复使用等;开展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再生能源利用等试点示范;编制个人节约消费的行为导则和公共场所资源节约公约,推进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节约,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建立节约型的社会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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