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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分文难收。目前,已经宣布破产的常宁市第一水泥厂,通过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所有银行债务清偿率为零。此厂破掉2个信用社共57.2万元贷款本息,其中联社营业部39.2万元,板桥信用社18万元。常宁市松柏木材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实行政策性破产,该公司总资产为492万元,总负债达937万元,在松柏信用社贷款40万元,信用社依法起诉而法院却不予受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将血本无归。常宁市群英大厦在城关信用社贷款56.2万元,随着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换,新官不理旧帐,拒签贷款催收通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在今后改制过程中,信用社的贷款将损失贻尽。据调查统计,由于企业改制影响已确定全额损失的贷款本金2642.75万元,利息1770.66万元,共计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将受到损失。
        3、企业破产废债是企业改制争先恐后的内在动力。企业利用改制甩掉债务包袱后改头换面又正常生产和经营。原常宁县氮肥厂,成立于1970年,坐落在常宁松柏镇大渔湾,生产主导产品氮肥,企业性质属县办国有企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水口山支行,该企业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当时开户行水口山支行受信贷规模的控制,1993年8月27日由工商水口山支行担保,在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1994年2月3日、1995年12月20日用该厂房产抵押(未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分别借款30万元和15.62万元,三次共计贷款195.62万元。同时该厂95年8月2日又向宜城信用社(原城市信用社)用该厂房产作抵押贷款50万元,当年偿还部分贷款本金16.14万元,下欠33.86万元,1996年2月份该厂为逃废银行债务,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常宁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成立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宜城信用社贷款本金33.86万元,松柏信用社本金195.62万元,合计贷款本金229.48万元及所欠利息清偿率为零。企业被法院宣布破产后,由市政府牵头,对氮肥厂进行资产重组,成立穗旺氨业有限公司。企业换壳换牌后,原套人员生产原产品。该企业破产一共破掉银行1270万元贷款和400多万元的其他债务。
        4、企业改制对常宁市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影响。由于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改制的目的是减小政府压力和逃废债务,而不是通过改制促使企业重新发展,误导部分企业纷纷申请破产和其他形式的改制,导致镇村企业跟着申请破产改制,甩掉债权人的债务,严重影响企业信誉,产生负面效果。常宁市主要是城关、宜城、松柏、联社营业部、柏坊、官岭、宜潭、盐湖等8个信用社,由于企业贷款多,损失也就最大。目前决定改制和已经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114个,贷款2642.75万元,利息1770.69万元,可能全部受损。
        (二)、维权思考与维权举措
        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体制以及历史形成的种种原因,抗风险能力明显低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而企业改制已成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在法制和行政都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维权的现实情况下做好维权工作值得深思。
        1、以农村信用社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主题积极鼓与呼,引起地方政府以及高层的关注,农村信用联社应成立维权领导小组,联社主任亲自挂帅,信贷、资产保全、保卫、会计、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维权工作,及时了解企业改制动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党政及职能部门的支持。
        2、以积极的思想和不卑不亢的态度以及灵活的措施做好维权工作,既要顾全大局,又要不折不扣地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在灵活变通、加强协调还不能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依法维权的道路,并尽可能的赶在企业改制前落实相关措施,以力挽狂澜,有效保护农村信用社债权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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