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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

时间:2007/11/4栏目:工作汇报

sp;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01至2004年,全县共完成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12.466万元,实施各类基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183个。为确保工程质量,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我们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帐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对50万元以上的工程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技术负责制、项目终身负责制,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交通项目完成投资5505.466万元,实施项目81个。其中新建和改造村级公路75公里;改造路基28.2公里,硬化路面14公里;,拉通3级路面4.2公里;城南龟形大桥投资100万元。已完工的公路项目共解决75个村525个组5.2万人的行路运输难问题。二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40万元,实施项目27个。其中面上农村小型水利投资590万元,实施项目25个,完成渠道防渗和新开灌溉支渠30公里;5痤小二型病险水库治理工程全面完工,完成投资100万元;茶峒板栗支渠工程完成投资150万元,架设倒虹吸管90米,完成渠道防渗和新开灌溉支渠8700米。为附近30个村新增灌面0.8万亩,改善灌面1.6万亩。三是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213万元,实施项目33个,共架设各种管道48公里,修建大小水池20个,解决了33个村、231个组、4620户、2.74万人、1.4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四是片区综合治理完成投资587万元,实施治理项目42个,治理河道、码头、水毁恢复、草场植被绿化150平方公里。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县级财政实力有限,资金配套难。由于民族贫困地区的财政大多属于吃饭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尚且十分吃力,根本拿不出多余的资金来配套项目建设。而目前上级要求县里配套的项目资金较多、比例较大,县级财政无力承担。如2001至2004年,省州计委以工代赈办下达我县各类扶贫资金5686万元,要求县级财政配套87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5.3%,是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9万元的5.14倍,特别是上级财政征对县级财政采取的抵扣还帐政策,使应该归上级财政拿出的投资最后也落在了县级财政,导致某些民族优惠政策在下面执行难,一些项目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实施,也达不到原计划要求。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减轻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2、项目及资金下达迟缓,当年任务完成难。历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大多数都在9、10月份才陆续到位,造成当年下达的项目当年无法实施。如果来年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势必会导致项目资金缺口,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项目超支。建议上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时适当提前时间,以利项目如期完工,也便于县级应对市场价格波动,节约项目资金。
   3、民族贫困地区涉农企业做大做强难。由于民族贫困地区涉农企业实力较弱,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底下,因此从金融部门获得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虽经多年经因营也发展壮大。如2004年我县规模以上涉农企业仅2家,销售收入不足2000万元,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总量不足2%。而涉农企业做不大做不强,在带动农民致富、调优产业结构、壮大农村经济等方面也就缺乏带动力。建议建立民族贫困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民族贫困地区涉农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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