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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时间:2023-02-24 14:34:30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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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 作 汇 报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2004年11月8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临邑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临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临邑县辖7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855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40余个县直单位,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1718人,育龄群众30余万。  2002年初,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提出奋斗三年、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创优”任务目标,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增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2002至2004年度,全县合法生育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7;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平均控制在5‰以内。自查显示,我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3%。2002年,我县在德州市率先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局长王长河同志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年间,全县计生系统先后有16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市记功奖励或命名表彰,24人被县委、县政府提拔重用。  下面,我将近几年我县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狠抓学习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抓好计生工作和开展计生优质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纳入了学习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定期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保障“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临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和“三级联创”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几年,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2002年,采取县财政统筹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兑现问题;2003年,将“四术”免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就城区计划生育又解决了属地化管理问题,真正做到每年都能解决一至两件影响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创建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也分片包干,定期听取创优工作汇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办、县府办认真履行职能,把“创优”工作列入重大事项及时派员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县几大班子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经济和政策保障。一是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县乡财政每年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兑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站(室)建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县政府克服困难,制定政策,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在农村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在税费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计生局纳入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听取计生局对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计生经费、解决基层干部报酬等问题的意见;县政府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投入年年有所增加(2002年投入275.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2.9万元,乡镇投入122.5万元,人均5.4元;2003年投入325.6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76.61万元,乡镇投入149万元,人均6.32元;2004年预算363.1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0万元,乡镇投入173.16万元,人均7.03元);2002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统筹解决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农村,除落实了独生子女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外,对放弃二胎家庭落实了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推行了政策内生育计划母婴安康和独生子女双全保险。200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4万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1896例,独生子女双重保险4.4万例,共有479个家庭在保险责任之内发生不幸,县计生局、计生协为他们索赔保险金额达171万元。成立了临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落实了救助政策。近几年,县、乡对在档的86个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全部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慰问品折合资金4万余元;相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方面落实政策,在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激励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落实面达到96%以上。三是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县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单位部门责任制,并与相关部门严格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垂直负责体系和重点联系制度。为激励各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追踪奖惩、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制度的若干规定》,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在全县综合性表彰和单项表彰中,坚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以来,为严格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县计生、卫生、工商、药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协作,重拳出击,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凭证分娩制度,共组织以清理B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2次,累计清理B超11台,没收非法经营引流药物567件,取缔非法妇科产科诊所3家,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了正常范围内。为帮促计划生育薄弱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薄弱村实行部门帮促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结对帮促出现违法生育的计生薄弱村。各部门根据所帮促村的实际情况,发挥部门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促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绝大多数薄弱村已经转化。为应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县晚婚率下降的问题,加大了对婚姻登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4〕34号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各级计生部门向广大育龄群众发出倡导晚婚晚育的公开信,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适龄青年都签订了晚婚协议,落实合同管理;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证时,对达不到晚婚的加强宣传教育,力求群众自觉的实行晚婚;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在全县未婚青年中大力宣传县里关于对晚婚夫妇的引导奖励政策,大力提倡婚育新风尚;利用协会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晚婚晚育等计划生育政策自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晚婚、晚育率得到了逐步的提升,及时扭转了晚婚率急剧下降的被动局面。[1][2][3][4][5][6]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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