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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情况汇报

时间:2007/11/4栏目:工作汇报

三是服务能力问题。由于上述两个问题的存在,导致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的为农服务能力不断衰退,与当前农业发展、农民需求的距离拉得越来越大。具体表现为:农技人员的服务技能跟不上。尽管农技人员的队伍比较庞大,但是由于长期无法补充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又得不到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近三年来,乡镇农技人员有机会参加培训的比例都不到10%,使得队伍老化、知识老化的问题十分突出,难以适应新阶段农业服务的要求,农技服务的装备手段跟不上。乡镇合并后,服务半径成几倍扩大,一般的乡镇在50平方公里以上,特别大的乡镇接近200平方公里,在这样大的范围里,受基本的交通条件和信息服务手段的限制,农技服务面临新的挑战。农技服务及时有效跟不上。在乡镇一级服务能力明显减弱的情况下、村级服务体系也基本荡然无存,再加上广播喇叭断线、又尚无新的现代化传播设施,不少地方的农技服务事实上出现了空白、断档、滞后的现象。
   三、下阶段着力做好的主要工作
   建设好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把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实事抓紧落实到位。当前,各级对“三农”工作都高度重视和十分关注,体现和落实在行动上,就应把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作为一项实事工作来抓,坚决克服不同程度存在的那种“忽视”、“短视” 甚至“歧视”等不正确、不公正的做法,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推动全市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重塑形象、再创辉煌。
   二要切实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重申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中心(站)在性质上为国家设在基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该行政区域的农业公益性服务,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在编制上,要按照耕地面积大小和产业规模确定合理的编制数,我市确定一般乡镇20-25名,大的乡镇30-35名,专业技术院校毕业的农技人员的比例要确保50%以上;在经费上,编内人员经费和推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对编内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乡镇财政对农技推广中心(站)经费要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将各项收费收入与财政拨款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实行零基预算集中支付的方式。与此同时,要一并落实村级农技人员。安排每个村一名村级农技人员,负责公益性农技推广普及工作。
   三要实施稳步改革措施,确保公正、公平。对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机构设置要公正对待,对农技人员的待遇、安置要公平对待。要重点围绕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人员的留与去、进与出,根据本镇经济实力、服务半径、现有人员等实际情况,制定和提出人员安置的具体意见。对留用和新进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和全员聘用制,对分流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妥善安置。使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站)的改革做到定性、定编、定岗、定人、定责、定酬整体同步推进。
   四要全面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的综合素质。要以农技推广人员成为“指导服务的多面能手、专业技术的行家里手、农业工作的参谋助手”为目标要求,以农民是否满意作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考核标准,全方位提高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为农服务意识、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有一个明显的进步。为此,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进行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对定编定岗的乡镇农技人员全面进行为农服务教育、知识更新教育和学历教育,争取用一年时间普遍进行一次轮训,首先完成对所有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进行轮训的任务。二是实行多专业培训。把部分农技人员送入相关大专院校,通过培训后使他们比较全面掌握农林牧渔机等方面的技术,及早成为农民满意的“多面手”。三是加强业务考核。每年对乡镇农技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参谋作用进行全面考核,以农民的评价为主要考核依据,对不称职人员及时调整、重新招聘。特别是要对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进行严格考核,培养“强将”带出“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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