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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情况汇报

时间:2007/11/4栏目:工作汇报

sp; (三)加强部门间协同。治理违法停放车辆,整顿市容和静态交通秩序,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与配合。对于拒交罚款的违法当事人,法院应根据执法部门的诉讼申请,启动快捷程序予以受理并执行。对于以身试法,妄自偷锁拆锁和砸坏车锁之徒,公安机关应坚决予以拘留。对于一犯再犯、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交警部门应酌情予以扣分或限制其年审。
      (四)健全与完善统一管理机制。众所周知,多头管理必然导致相互争利、扰乱秩序的局面,弊多利少。既然已经走了统一经营管理这条路子,禅城区就应将市区全部占道停车泊位(实行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除外)纳入泊车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再由派出所、保安公司或沿街单位划地为牢、分头收费管理。这种“纳入”,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或分阶段招标的方式解决。
      (五)完善路边禁停标志。为规范管理和便于执法,禅城区范围内缺禁停标志的路段(地段),都请交警部门尽快予以完善。另外,为便于堵疏结合,我们也建议在一些路段适当保留或加划少量定点限时的免费临时停车位,如祖庙门前、肉菜市场及中小学、幼儿园门前等区域,以供旅游巴士、装卸货车辆临时停靠和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对于一些确有需要的部门,执法机关也应发放少量的临时准停证。
      (六)加快建设永久性停车场库。无论什么理由和需要,路边占道停车经营管理都是一种临时措施、权宜之计。真正要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问题,还得靠科学规划和强制性建设。以前的欠帐难以弥补,今后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规划部门都应抓好停车场库建设的强制性措施,不达标不放行。另外,有关部门也应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多建快建停车场库。与此同时,还要因地制宜,逐步将小区内大树已成荫的花圃花基改建成停车场地(这项工作建议禅城区先行规划,再以BOT的方式解决)。努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资源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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