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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时间:2007/11/4栏目:工作汇报

整干部、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时,都要邀请他们参加,征求他们的意见。三是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注意倾听群众对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反映,让群众监督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工作、作风以及廉政情况,并规范了群众上访接待、信件接受处理、登记交办、报结、反馈等相关制度,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处。 (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扩大民主完善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认为,要使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理想效果,还必须建立制度实施的科学机制。 首先,试行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机制。 目前,领导干部产生的方式主要有选任制和委任制。我们认为:相对而言,选任制更为集中和直接地体现民主的精神。去年,区八次党代会后,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结构,为实现道里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建设一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区委根据道里区发展需求,确定了经济、城建和文秘政务三个类别10个副处级岗位,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这项工作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广泛组织发动,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区公布了条件,公开了岗位类别。三是严格程序,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即公开公选领导类别、数量及条件,公开报名结果、笔试结果、面试结果、考察结果、拟任人选和最后结果。整个过程都由区纪委同志全程监督。每个阶段结束后,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选出的10名干部在新的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区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其次,建立了民意的运用机制。 我们把民意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是在推荐干部上体现民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进行考察,民主推荐票不集中,群众公认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在考察干部上体现民意。在考察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不仅了解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还了解服务对象以及原工作单位的意见,使考察更加客观全面。我们还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提出提拔、交流、诫勉、降职等意见。三是在党委决策上体现民意。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时,认真分析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度不够、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不讨论;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任用;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对群众评价差、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降职或免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科学集中,慎重决策,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四是在教育干部上运用民意。我们还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考察情况,在领导同干部谈话时,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发挥民意结果对干部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三,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区关于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检查抽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基层党委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操作的干部任免,矫正不规范的操作。 第四,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考察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个人能力原因或不坚持原则而造成考察失实失真的,视其情节严重,取消考察资格或调离组织部门,直至追究相应责任,以强化工作责任心,增强识人的科学性。二是用人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考核准确的前提下,因盲目赞成或反对某项人事任免而导致用人决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决策成员的个人责任。在抽查基层做出的所有用人决策时,查看每个与会成员的个人意见是否如实记录,是否有本人签名。若多次出现用人决策失误,就要追究具体人的责任。藉此制度,促进用人决策时,把对事业负责与对自己负责结合起来,认真慎重地行使用人决策权,杜绝随意性,增强公正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培训和教育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同志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岗位变化快,而培训的速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个别领导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干部政策、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还不甚了解。 二是干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分类考核的标准还没有规范起来。考察干部不称职和不称职界限不够具体。 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仍然是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还不够,有些社区对干部了解的情况还不多,或者是了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愿说,有些干部不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监督。 四是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还需要加强。《条例》中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因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比较模糊,缺乏衡量标准。有个别单位领导为多出干部,在群众中有意引导,还有个别单位由“组织”出面通融说情,统一口径扬美盖丑,想使并不十分优秀的干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干部得到提拔。这些单位的做法与正常的单位举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与党的干部路线根本不相容。 三、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发展型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专题进行《条例》讲座,对全区二级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和干部监督员普遍进行培训,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时,通过会议、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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