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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时间:2023-02-24 15:47:47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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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2005年11月9日)

尊敬的刘玉亭组长和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鞍山市委、市政府对国务院督察组和省政府各位领导来鞍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考虑到可能有的领导同志对鞍山情况不太熟悉,我先简要介绍一下鞍山的基本市情。

鞍山位于辽东半岛中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是辽宁中部城市群和辽东半岛之间的重要连接带,是中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素有“钢都”之美誉。全市总面积9252平方公里,总人口347万人。其中,市区面积624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46万。现辖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和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个城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鞍山围绕建设现代工业强市、优秀旅游名市和先进文化城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全面建设开放型地区经济的战略构想,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步入到加速发展的快车道。200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了3500美元。

鞍山自然资源十分丰富,菱镁矿储量居世界首位,铁矿、滑石矿、玉石矿储量国内最多。这里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五大旅游形象品牌。鞍山是国家卫生城市、畅通工程国家A类一等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和全国综合经济实力50强城市。

作为以钢铁工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我们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加速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十五”期间,全市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达到82亿元,占同期GDP1.8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2000年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今年将有75%以上的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子河鞍山段主要污染物消灭了超五类水体,达到农灌水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标。以矿山植被恢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牵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8项指标中,已经有24项达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03年开始,我们持续开展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专项行动。三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20家,罚款960余万元,否定有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86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216家,限期治理企业120家,关停企业108家,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60多家,取缔建成区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1220台,“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下面,我将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深度推进专项行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由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负责依法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在解决国家、省“挂牌督办”西洋钢铁有限公司、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感王镇7家印染企业案件过程中,李英杰书记、张杰辉市长、李世凯副市长多次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市环保局、工商局、监察局、司法局、发改委、经委、安监局、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先后6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保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5次对选矿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南沙河污染整治、挂牌督办案件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有力推动了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一)开展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检查。鞍山地区铁选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海城市、岫岩县和千山区,这些企业虽然对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特别是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存在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对流域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为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发布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铁矿采选企业的通告》。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取缔了36家污染严重、妨碍河道行洪、占用耕地的企业,对38家未经相关行政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下达停建通知,对42家未经相关行政审批、擅自生产的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同时,开展了流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南沙河、杨柳河、海城河、五道河流域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或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取缔。

(二)开展区域污染整治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采暖期烟尘监察。有针对性地把早晚起炉、闭炉和双休日作为监察的重点。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300人次,监察170余次,对存在问题的80多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有效遏制了超标排污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结合鞍钢西区改造,彻底拆除一排4座老式高炉。二是取缔城市建成区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取缔建成区内747台1吨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基础上,从2003年开始,目前取缔建成区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市政府投入1000余万元专项资金,对缺乏上网资金的居民、学校、企业、部队进行补助,采取了集中供热与区域供热相结合、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相结合、自筹与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等办法,破解了取缔燃煤锅炉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截止目前,建成区内473台4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取缔,可减少燃煤10万吨,有效削减了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三是在热力网外推广使用型煤、燃煤固硫剂、水煤浆锅炉等清洁燃料和新技术,年使用型煤8000余吨,固硫剂130余吨,新建水煤浆示范锅炉6台。四是通过综合执法、工商、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露天烧烤大排挡行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开展噪声、油烟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安静小区建设,综合整治各类噪声污染源。查处违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案件135件,工业企业噪声扰民案件86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案件368件。开展夜间施工工地监察,在中考、高考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法建筑工地给予重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有效遏制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开展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对39家大型餐饮业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消除了油烟污染,解决了群众上访问题。

(四)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专项检查。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在对2004年92个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和121个其他建设项目检查中,对6个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予以处罚,对38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下达限期补办环评通知。工商部门对违法建设项目实施了暂扣、吊销营业执照。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察,2005年,我市继续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对已建、在建项目全面实施环保“三同时”监察,年底前将完成100个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制定、落实了鞍钢西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计划,对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鞍钢西区建设项目实施动态监察,确保鞍钢西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贯彻落实。

(五)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危险废物、放射源和饮用水源地污染专项检查。对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实验区内3个违法建设项目。对全市64家产生、贮存、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了无证经营危险废物、不办理转移手续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无序排放危险废物、不依法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混放、不依法申报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积存的危险废物也正在处理过程中。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54家涉源单位,共计425枚放射源进行检查。对29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涉源单位按照国家、省要求责令整改。对所有放射源进行GPS定位、数码照相,并建立了存有2000余张数码图片的图片库。在对我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中,取缔了太平水源地附近一家未经审批擅自采砂的企业。

三、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为手段,促进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信访案件总计1046件,其中,反映水污染的61件,大气污染的461件,噪声污染的520件,其它4件。环境信访处理率100%,结案率99%。

被列入国家挂牌督办的案件分别涉及西洋钢铁有限公司和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省挂牌督办的案件涉及感王镇7家印染企业。到目前为止,西洋钢铁有限公司、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感王镇7家印染企业正在解决之中。

(一)西洋钢铁有限公司有关问题。该企业前身是一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国有钢铁企业,2001年转制为民营企业。2003年10月正式投产,由于企业选址不合理,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群众多次进京去省上访。

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后,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张杰辉做出重要批示,责成海城市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执行。海城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现场了解污染状况,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采取有效措施,以全面落实国家督办精神。一是责令企业停产。6月4日,海城市政府责令西洋钢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二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西洋钢铁有限公司停产后,采取积极措施,邀请有关环保和行业专家进行全面的论证,投入了730万元对高炉废气、烧结粉尘、料场扬尘等污染源进行治理改造。三是补办审批手续。目前,环评报告已由鞍山焦耐院编制完成。四是制定搬迁、重建计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企业将整体搬迁并重建。五是妥善处理受污染群众的上访问题。投资1000万元,动迁110户居民;动用资金130万元,补偿1221户;支付承租金40万元,承租土地430亩。以上措施,在充分征求受污染群众意见后,一一得到落实,周边群众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二)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有关问题。该项目投资1.97亿元,采用SBR脱氮除磷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10万吨。2000年6月开工建设,2002年7月投产试运行,但至今没有按设计满负荷运行。其原因主要是城市排水配套管网不完善,造成农民灌溉与该厂争水。为解决此事,张杰辉市长亲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市政府将适时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目前,该厂已于10月19日运行,同时,二期工程已正式启动。为彻底解决该厂问题,市政府决定,明年投资6000万元,新建3公里污水截流暗渠,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问题,同时,铺设3公里回用水管道,解决当地村民灌溉问题。该工程预计明年年底前完成,届时,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将会稳定运行。

(三)感王镇7家印染企业有关问题。这7家印染企业是感王镇的支柱产业,但给当地及下游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引发了跨地区污染纠纷。按照省环保局的有关要求,海城市政府从企业污水的处理、排放、入河各个环节入手,强化了企业和改道泵站管理。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启用并完善现有污染防治设施,全面规范排污口,做到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水去向一致;建立监管责任制度,实施常规监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责任人监察和领导督察相结合,白天监察和夜间监察相结合,确保企业始终处于环保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在各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仪,并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联网,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二是发挥感王镇政府作用,确保污水改道工程稳步运行。海城市政府针对以往泵站归企业管理的弊端,将泵站产权与经营权分离,指定感王镇政府负责泵站的运行、维护,海城市财政拨出 10万元专项资金,保证了泵站的稳定运行,确保处理后污水不再排向营口解放河。三是筹建污水集中处理厂,彻底解决污染问题。海城市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2万吨,采用二级处理的感王镇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已完成,计划年底前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06年开工建设。

(四)确定市级“挂牌督办”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认真排查,我市确定市级“挂牌督办”企业21家,要求“挂牌督办”企业必须上报整改措施,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同时,派专人负责监督“挂牌企业”的整改工作,确保“挂牌督办”企业按时间、进度和要求完成整改计划,给市民一个满意答复。目前,已有17家企业按期完成了整治计划,其余4家因企业破产、转制和搬迁等原因未按计划完成。

四、积极探索创新环境管理模式,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设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2003年以来,我市先后投入资金415万元,建成了由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烟尘黑度监控系统、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12369举报热线及车辆定位等系统组成的鞍山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并为各城区环保局配置了环境监察车、摄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环境监察专用设备,形成了以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为依托,以全天候监察为手段,强化市区环保部门联动,集中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环境监控网络系统。在完成对感王地区印染企业实行在线监控的基础上,对电厂、印染、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联网,实现了对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

(二)开展环保诚信企业管理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我市制定了《鞍山市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排污企业划分为环保诚信企业(A类)、环保警示企业(B类)、环保失信企业(C类)。坚持“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原则,在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对外宣传环保认可、绿色产品认定及日常环境监管等方面区别对待。目前,我市已经对首批28家排污企业开展了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经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并结合公示结果,有8家被评为A类企业,15家被评为B类企业,5家被评为C类企业。

(三)调整工业布局,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退二进三”的要求,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制定了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总体规划。争取到2010年,将城区内180户工业企业搬迁至城郊工业园区。2005年计划完成5户企业的搬迁改造任务。

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在国家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鞍山环保工作仍存在不足,与国家、省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监察力度仍有不足;二是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环境监管手段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三年环保专项行动虽然结束,但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生产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节约资源中求生存,从循环经济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长远,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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