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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营办关于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总结汇报材料

时间:2007/11/5栏目:工作汇报

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兴盛食品被评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新时鲜、源水水产等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齐翔食品、华普水产等14家企业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为我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九)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外向化发展。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获取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广泛组织企业参加产品交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04年我区13家民营企业组团参加了市经贸局组织的赴日考察活动,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了2004年沈博会,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截至今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出口交货值为49465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口交货值的41.77%。
   (十)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一是制定和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拓展用地问题采取相关部门集体办公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解决;四是持续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继续巩固扩展。
    (十一)实行名牌战略。我区民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十二明确规定,对2005年1月1日以后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立,获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市各区之首,极大调动企业创优意识,从新区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区获得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一项,福建省著名商标一项,厦门市著名商标三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项,福建省名牌产品四项。
   (十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国家和市、区科技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2004年国家和市、区科技等有关部门扶持我区民营企业资金高达563万元人民币,比2003年的165万元增长了2.41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4家、民营科技企业23家、通过ISO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12家,为我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三)充分利用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利用区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民营经济工作,多次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
   (十四)加大了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导向,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今年五一,我区评选7名市级劳模,其中就有4名是民营企业家,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实施重点扶植工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企业,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上规模,力争至2008年底培育3-5家年产值达5亿元企业、30家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100家年产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把我区营造成厦门市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区域。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及其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实施科学的符合其角色定位的发展战略。一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中小民营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地方产品协作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贡香、农副产品加工、汽车运输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集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厦委[2003]14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三是实施分区域推进战略。根据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不同区域要求的区别,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各自有所侧重,促进城乡就业和农民增收。
   2.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高潮。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14个部门的配套文件,把国家、省、市有关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限制,以及在融资、税收、劳动用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并继续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四是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广集民智。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对话制度,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畅通、高效沟通的平台。五是切实搞好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网络,认真受理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投诉,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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