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报告总结 >> 工作汇报 >> 正文

在综合型社区改造调研会上的汇报材料

时间:2007/11/5栏目:工作汇报

sp;     3、把握好社区服务与社区服务业的关系,拓展社区福利事业。
     广义社区服务包含便民利民服务、福利型服务和商业服务,下半年,我们一是积极做好社区服务业发展中的相关工作。与商贸局紧密配合,做好居民需求调查、组织好社区队伍,以居民之家为主体,开展以社区家政服务为主的便民利民服务。二是拓展福利型社区服务工作领域。依托综合型社区改造,进一步培育发展专业社区服务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非营利机构主办的国际通行模式。在南湖地区,我们主要规范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的教育类社区服务机构,以沿河、水西门社区为基地开展服务。在滨湖地区,我们主要是规范居民互助类社区服务机构,以明园、兆园社区为基地开展服务。在南苑地区我们主要规范公益类社区服务机构,以国泰民安、所街社区为基地开展服务。在兴隆地区,我们主要是规范文体活动类社区服务机构,以积善、正达社区为基地开展服务。
      4、把握好社区自治与居民自治的关系,分层次加强居民事务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在小区管理方面,我局将与房产部门配合,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物业管理。指导社区居委会本着“相对独立、相互扶持”的原则,积极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向他们提供人员场地、选举技术指导,在有条件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按《物业管理条例》聘用物业公司。二是发展社区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通过协作的方式,引导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建设,形成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多个业主委员会分片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相对成熟的社区管理模式,拓展社区建设工作领域。三是探索业主自治方式。在无物业的老小区,探索新的小区管理模式。以居民之家为载体,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按《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业主自治,实现小区的低标准、低成本管理。
   

上一页  [1] [2] 

下页更精彩: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