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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6 20:53:19 半年总结 我要投稿

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
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0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组织班子和人员围绕2006年市局《关于调整系统目标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x环综〔2006〕52号)的规定,紧密联系本局实际,对上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圆满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分解环保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围绕2006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到全区各环保责任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调查研究,摸清污染治理项目、掌握创建内容、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进行了分解,采取区长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到全区30个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并下发了《2006年××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从而使年度各项环保目标责任落到了实处,为扎实有效地完成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
  (一)加强了烟尘、扬尘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采暖锅炉监测。年初,对辖区内的采暖锅炉进行了采样监测和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共监测和检查锅炉81台套,取得合格有效监测数据108个,环保设施完好率达96,运行率达100,有效地防止了非正常排污现象;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型煤。建成区内中、小学校茶炉全部改用电能源,限期整治了所有餐饮油烟设备;三是积极实施拆炉并网。通过对全区供热锅炉的全面普查,我区城区现有供热锅炉房60处、锅炉89台,其中哈航集团12处35台,供热公司10处19台,本年度计划拆炉并网5台,力争有条件的先期实施拆炉并网;四是综合整治铁路沿线扬尘污染。我区铁路沿线煤炭扬尘污染较为严重,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污染,迅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煤炭扬尘进行调研。铁路沿线现存在煤炭扬尘问题的路段共5处。根据不同情况分三类进行综合整治,一类是哈第八燃料公司实施迁移新址重建。该公司已重新选址,预计6月底前竣工,7月底前完成拆迁;二类是无法搬迁的就地整改。哈航三产公司北厂煤炭转运站因选址原因无法通过搬迁治理污染问题,只能采取就地治理污染的措施。对此,我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对哈航三产公司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对其在煤炭贮存、装卸过程中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哈航三产公司正积极按市、区环保局有关整改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待哈航公司正式批准立项后实施。目前,哈航三产公司正采取临时的防尘措施,尽量使扬尘污染危害降至最低;三类是分散户,对铁路沿线煤炭经营业户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依法进行取缔。目前,此项已全部结束,共取缔分散经营煤炭业户6家,预计10月底前铁路沿线扬尘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上述监管措施,使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了良好状态。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要求,区环保局成立两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市级和区级重点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的整改进行督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市级挂牌督办的77家企业中,位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有3家企业8个项目,其中哈航集团5个项目、东轻公司2个项目、永佳电镀厂1个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和责任划分,哈航集团和东轻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相关项目的整改情况由市局相关部门督办,其中区环保局配合监管的项目是哈航集团厂外物业公司煤堆扬尘污染问题和东轻公司厂区内其实业公司炼油厂渗漏问题;哈航厂外扬尘整治问题已在前项说明。在对东风油脂化工厂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贮存的各类污油存在渗漏现象。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其立即清除落地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露天存放污油及未经处置的各类装油容器,同时建设防渗地面,防止油料装卸产生渗漏污染地下水源。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的行为进行了罚款。该单位负责人对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检查非常重视,对其存在的问题向区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完善了应急预案,同时按照环保要求积极整改,限期改正届满后,经区环保局验收,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环保要求。
  xx电镀厂现位于××镇××村,曾隶属于东安实业总公司,公司通过企业改制,该厂被剥离,形成独立法人,是哈飞汽车的配套单位,主要电镀哈飞汽车油管及相关零件,年产量300吨。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该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区环保局经多次督办,该厂现已安装并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保证

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了污水达标排放。针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造成渗漏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该厂已对其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贮存盐酸渗漏现象及电镀车间地面积水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完善了应急预案,重新建设了防渗地面,制作了封闭车,保障了盐酸贮存、运输中的渗漏、溢流问题,同时加强了员工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工人在中随时清理地面积水,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每天检查制度。
  区环保局在对市级挂牌企业督办的同时,确定了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三家企业为重点整改单位。在检查中,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存在与东风油脂化工厂类似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届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位于平新镇高潮村,该厂建厂时经区计委立项,区环保局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但该厂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不断有居民投诉。区环保局经多次核查,发现该厂没有按环评文件执行,超范围炼制柴油,并随意倾倒含油废物。针对其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扣环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产,同时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周边地下水源进行监测。
  打击“15小”企业,防止其死灰复燃是××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平新镇平乐村西侧发现一处黑炼油加工点,其在周围废弃的厂房和近三米高院墙的掩护下进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埋在地下的两台蒸馏釜正在,炼制出的柴油不断通过环绕在水箱内的管道冷却后进入地下储油罐,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且场地杂乱,满地油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将其炼油设施全部拆除,对其附属部分进行了捣毁,扣押了主要炼油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并通过媒体制成新闻片播出。
  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区环保局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在4月18日平新镇新华村满载油漆的运输车意外失火后,区环保局及时与市固废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责成北方特种润滑油厂对失火现场的废油料及容器进行了清理,并送往市固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此次意外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法不依的行为得到扭转,保证了松花江化冰期水质安全。
  (三)加强了水质监管
  半年来,坚持对我区所有具备水质采样能力的单位进行了规范化采样,对8户水质采样及时送市监测中心站,其中:医疗废水4户、电镀废水1户、食品加工废水1户、工业企业废水2户,收取申报性水质监测费23,416元,并完成了水质监测档案归档,从源头上预防了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了环境噪声整治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区城市集中居住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合力实施整治。半年来,由我局牵头,会同区教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督促申报、重罚严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强化了环保执法,先后扣押了6家歌厅的功放器、dvd设备,4家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8套,查封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通过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特别是在学生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大了整治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不仅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且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者行为,扭转了有法不依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遏制,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和市级“安静小区”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控制区扩建正在全力推进。
  (五)加强了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内计划创建的环保模范小区,环保模范大院,环保模范锅炉房,绿色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商场、饭店、医院均已启动,并在大力推进中;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落实到两镇,正在创建中;建设100亩环城生态林任务和城区春植已如期完成。
  (六)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
  为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了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履行了环保“第一审批权”。上半年共审批新建项目6家,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擅自降档降格和越级审批现象。此外,还加大了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打击取缔力度。由于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了环保审批失控,从源头上预防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遏止了“15小”企业死灰复燃和新“5小”企业的出现。
  (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上半年对13家不法排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实施简易程序处罚8家,收缴罚款7,000元;一般程序处罚5家,收缴罚款17,000元,共收缴罚款24,000元。
  (八)加强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半年来,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做到以收促管,达到控制和削减排污量的目的。在工业企业方面开征面与去年同比增加35;餐饮业开征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5月末已对74户餐饮业开展了排污申报,与去年同比增加收费面102;旅店业开征面已达到了26户。在开展征收排污费中,严格执行收费条例,使用软件管理,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截止5月末,征收排污费金额已达71.4万元,提前7个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度70万元收费指标。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半年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抓住各种有利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重大环保节日期间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当天,采取灵活、生动的纪念形式,组织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和企业上街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在纪念活动期间向各行业印发了80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问卷》;与区教科局联合,在3所绿色幼儿园开展“天天环保”幼儿环保游戏大赛,并将部分优秀节目上报市里参加全市评选;配合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2005年建立的环境宣传监督站进行走访;与区教科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形成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区、建设美好家园、环保应从幼儿抓起的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决定精神,为达到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整体接受环境教育;60以上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目标,层层落实了环境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师资作用,建立健全了全区全民环保教育宣传网络,保证了全民环境教育健康开展。
  三是通过《环境保护简报》、《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将我局开展环保和行风建设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反馈,现已发12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我局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纳入环保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严格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健全环境信访责任制。将信访纳入目标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每个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与其他业务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五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明情况,并尽快解决。同时,严格值班(宿)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卡拉ok噪声22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48;风机噪声6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4;废气7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5;生产噪声11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23,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把环保局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行业作风正、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半年来,认真抓了以下:
  (一)学习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地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机关人员“七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机关人员“八不准”和机关人员行为规范“禁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新时期端正政风行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立身行事讲纪律、重法度,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章立制
  在抓机关和队伍建设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摆正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优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适度、准确、得当,半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和公众中较好地树立了环保队伍形象。
  (三)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了“树立新观念、塑造新形象、养成新作风、规范新秩序”的“四新”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康有序的开展了各阶段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四新”学习教育活动,不仅查找出了我局班子和人员在观念、形象、作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从而使全局干部树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的新观念;塑造了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的环保干部新形象;养成了严谨、快速、高效的新作风;形成了政令畅通、厉行节约、文明办公的新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内容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地开展活动,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四新”教育和“双评”活动、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公益活动,陶冶情操,使干部职工都能够为本局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而尽职尽责,并为争创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而奋发努力。
  上半年的三个文明建设,通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不够,缺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二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科学发展观确定思路和指导环保;三是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结合点上创新路、出举措不够;四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有优势,为基层、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新产品和筹措资金方面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存在着不足;五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不够;六是环保部门内设机构不健全,影响了规范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强、执法与服务关系未完全摆正、环境监管力量不适应需要等所致。
  下半年,要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再接再厉,加大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推动各项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了污水达标排放。针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造成渗漏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该厂已对其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贮存盐酸渗漏现象及电镀车间地面积水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完善了应急预案,重新建设了防渗地面,制作了封闭车,保障了盐酸贮存、运输中的渗漏、溢流问题,同时加强了员工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工人在中随时清理地面积水,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每天检查制度。
  区环保局在对市级挂牌企业督办的同时,确定了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三家企业为重点整改单位。在检查中,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存在与东风油脂化工厂类似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届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位于平新镇高潮村,该厂建厂时经区计委立项,区环保局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但该厂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不断有居民投诉。区环保局经多次核查,发现该厂没有按环评文件执行,超范围炼制柴油,并随意倾倒含油废物。针对其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扣环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产,同时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周边地下水源进行监测。
  打击“15小”企业,防止其死灰复燃是××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平新镇平乐村西侧发现一处黑炼油加工点,其在周围废弃的厂房和近三米高院墙的掩护下进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埋在地下的两台蒸馏釜正在,炼制出的柴油不断通过环绕在水箱内的管道冷却后进入地下储油罐,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且场地杂乱,满地油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将其炼油设施全部拆除,对其附属部分进行了捣毁,扣押了主要炼油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并通过媒体制成新闻片播出。
  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区环保局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在4月18日平新镇新华村满载油漆的运输车意外失火后,区环保局及时与市固废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责成北方特种润滑油厂对失火现场的废油料及容器进行了清理,并送往市固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此次意外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法不依的行为得到扭转,保证了松花江化冰期水质安全。
  (三)加强了水质监管
  半年来,坚持对我区所有具备水质采样能力的单位进行了规范化采样,对8户水质采样及时送市监测中心站,其中:医疗废水4户、电镀废水1户、食品加工废水1户、工业企业废水2户,收取申报性水质监测费23,416元,并完成了水质监测档案归档,从源头上预防了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了环境噪声整治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区城市集中居住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合力实施整治。半年来,由我局牵头,会同区教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督促申报、重罚严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强化了环保执法,先后扣押了6家歌厅的功放器、dvd设备,4家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8套,查封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通过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特别是在学生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大了整治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不仅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且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者行为,扭转了有法不依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遏制,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和市级“安静小区”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控制区扩建正在全力推进。
  (五)加强了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内计划创建的环保模范小区,环保模范大院,环保模范锅炉房,绿色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商场、饭店、医院均已启动,并在大力推进中;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落实到两镇,正在创建中;建设100亩环城生态林任务和城区春植已如期完成。
  (六)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
  为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了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履行了环保“第一审批权”。上半年共审批新建项目6家,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擅自降档降格和越级审批现象。此外,还加大了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打击取缔力度。由于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了环保审批失控,从源头上预防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遏止了“15小”企业死灰复燃和新“5小”企业的出现。
  (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上半年对13家不法排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实施简易程序处罚8家,收缴罚款7,000元;一般程序处罚5家,收缴罚款17,000元,共收缴罚款24,000元。
  (八)加强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半年来,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做到以收促管,达到控制和削减排污量的目的。在工业企业方面开征面与去年同比增加35;餐饮业开征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5月末已对74户餐饮业开展了排污申报,与去年同比增加收费面102;旅店业开征面已达到了26户。在开展征收排污费中,严格执行收费条例,使用软件管理,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截止5月末,征收排污费金额已达71.4万元,提前7个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度70万元收费指标。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半年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抓住各种有利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重大环保节日期间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当天,采取灵活、生动的纪念形式,组织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和企业上街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在纪念活动期间向各行业印发了80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问卷》;与区教科局联合,在3所绿色幼儿园开展“天天环保”幼儿环保游戏大赛,并将部分优秀节目上报市里参加全市评选;配合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2005年建立的环境宣传监督站进行走访;与区教科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形成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区、建设美好家园、环保应从幼儿抓起的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决定精神,为达到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整体接受环境教育;60以上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目标,层层落实了环境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师资作用,建立健全了全区全民环保教育宣传网络,保证了全民环境教育健康开展。
  三是通过《环境保护简报》、《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将我局开展环保和行风建设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反馈,现已发12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我局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纳入环保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严格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健全环境信访责任制。将信访纳入目标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每个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与其他业务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五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明情况,并尽快解决。同时,严格值班(宿)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卡拉ok噪声22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48;风机噪声6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4;废气7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5;生产噪声11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23,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把环保局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行业作风正、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半年来,认真抓了以下:
  (一)学习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地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机关人员“七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机关人员“八不准”和机关人员行为规范“禁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新时期端正政风行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立身行事讲纪律、重法度,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章立制
  在抓机关和队伍建设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摆正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优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适度、准确、得当,半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和公众中较好地树立了环保队伍形象。
  (三)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了“树立新观念、塑造新形象、养成新作风、规范新秩序”的“四新”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康有序的开展了各阶段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四新”学习教育活动,不仅查找出了我局班子和人员在观念、形象、作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从而使全局干部树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的新观念;塑造了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的环保干部新形象;养成了严谨、快速、高效的新作风;形成了政令畅通、厉行节约、文明办公的新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内容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地开展活动,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四新”教育和“双评”活动、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公益活动,陶冶情操,使干部职工都能够为本局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而尽职尽责,并为争创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而奋发努力。
  上半年的三个文明建设,通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不够,缺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二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科学发展观确定思路和指导环保;三是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结合点上创新路、出举措不够;四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有优势,为基层、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新产品和筹措资金方面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存在着不足;五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不够;六是环保部门内设机构不健全,影响了规范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强、执法与服务关系未完全摆正、环境监管力量不适应需要等所致。
  下半年,要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再接再厉,加大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推动各项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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