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检查总结的报告
之前,我区两个鄂伦春族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时常发生一些鄂伦春族同胞非正常伤亡事件,近年来,由于选用了一批鄂伦春族优秀干部担任县、乡领导职务,自1995年以来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伤亡事件,他们在中间做了大量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前两年,两个鄂伦春族乡中心校按期保质保量地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民族乡村文化、卫生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早已是县级“文明村”,今年将进入地级“文明村”行列。
三、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多年来,我们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客观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县区党委在认识上还不到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年龄偏高,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平均年龄48岁;有的少数民族干部思想文化素质偏低,培训上还不够系统等等。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我们还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黑组通字[2002]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力度,使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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