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粮改工作汇报材料
是群策群力的集体智慧结晶。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由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尚属首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异常复杂,任务繁重艰巨。起码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进行实质性操作的。为保证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加速、规范、有序地完成改革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上下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吉盈同志任组长。
局党委班子6名成员任副组长。
成员有: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粮食局局长、市本级6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代表和局机关三名处长,办公室设在我局财务处。同时建立了7个改制推进组。
四、抓好改革试点,深度推进改制
为了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们采取了先搞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经局党委反复研究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做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控股的改制试点。我们的理由是:鞍山市第五粮库为我局直属中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职工674人,其中:在职职工387人。离退休职工287人。由于企业坚持了管收储粮,吃市场饭,走改革路的发展战略,连续13年盈利。截止到今年3月末,企业资产总额23023万元,负债总额17322万元,企业净资产57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而且企业领导班子为官廉、从政勤、决策准、办事公;职工队伍素质高。该库生产的银珠大米出口到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知名度高。这其中的最关键问题是企业自身有资金,完全可以支付改革成本,操作起来容易。
在选定第五粮库做为试点单位后,经过近3个月的准备,于今年2月23日,我局制定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预案》两个草案。在国资委和劳动再就业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完全依法规范操作,具体程序是:
1、两个预案自2月23日完成后,正式报到市国资委。
2、我局组织专家并邀请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等对第五粮库改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3月2日,第五粮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部表决通过两个预案并形成了决议。
4、3月18日我局正式向市国资委上报了《关于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申请》。
5、3月21日,国资委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同意按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的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6、3月28日,国资委分别委托鑫鑫会计师事务所和千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鞍山市第五粮库进行审计评估。4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5月8日出具了评估报告。经核实验证,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拟改制为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
7、6月8日由我局正式制定《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方案》和《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
8、6月14日,鞍山市第五粮库召开第十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鞍山市总工会三位领导同志,市劳动再就业局主管部门领导,辽宁弘扬律师事务年的律师、我局王吉盈局长和局班子三名成员参加了会议。五库这次职代会的48名职工代表,听取并审议了改制方案,通过了募股方案和持股会章程。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结果是:46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高票通过。
9、6月16日,我局按程序召开改制论证会,请中介机构和全市各有关单位的改制专家、审计评估机构共20人专家进行论证,与会专家对两个方案当场提出了16条改进意见。修改完善后,一致认为“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在市粮食局的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始自终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合理,要件齐备。两个方案不仅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改制后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与创新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承担的国家义务,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利税水平,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
10、6月28日,鞍山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的批复》。7月11日,李伟家副市长批示同意。
11、目前新改制的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已注册完毕,正在进入产权交易操作程序。
我局8月初成立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监管小组”。对第五粮库改制中两个方案中的规定是否完全履约进行为期3个月至一年监督,待其完全履约后,上报国资委审请验收。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面,在全省率先走出了第一步。但我们深深感到抓好全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还任重道远。有些政策我们掌握的还不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与改制的要求相差太远。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吃透精神,把握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力争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由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尚属首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异常复杂,任务繁重艰巨。起码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进行实质性操作的。为保证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加速、规范、有序地完成改革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上下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吉盈同志任组长。
局党委班子6名成员任副组长。
成员有: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粮食局局长、市本级6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代表和局机关三名处长,办公室设在我局财务处。同时建立了7个改制推进组。
四、抓好改革试点,深度推进改制
为了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们采取了先搞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经局党委反复研究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做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控股的改制试点。我们的理由是:鞍山市第五粮库为我局直属中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职工674人,其中:在职职工387人。离退休职工287人。由于企业坚持了管收储粮,吃市场饭,走改革路的发展战略,连续13年盈利。截止到今年3月末,企业资产总额23023万元,负债总额17322万元,企业净资产57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而且企业领导班子为官廉、从政勤、决策准、办事公;职工队伍素质高。该库生产的银珠大米出口到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知名度高。这其中的最关键问题是企业自身有资金,完全可以支付改革成本,操作起来容易。
在选定第五粮库做为试点单位后,经过近3个月的准备,于今年2月23日,我局制定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预案》两个草案。在国资委和劳动再就业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完全依法规范操作,具体程序是:
1、两个预案自2月23日完成后,正式报到市国资委。
2、我局组织专家并邀请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等对第五粮库改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3月2日,第五粮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部表决通过两个预案并形成了决议。
4、3月18日我局正式向市国资委上报了《关于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申请》。
5、3月21日,国资委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同意按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的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6、3月28日,国资委分别委托鑫鑫会计师事务所和千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鞍山市第五粮库进行审计评估。4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5月8日出具了评估报告。经核实验证,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拟改制为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
7、6月8日由我局正式制定《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方案》和《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
8、6月14日,鞍山市第五粮库召开第十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鞍山市总工会三位领导同志,市劳动再就业局主管部门领导,辽宁弘扬律师事务年的律师、我局王吉盈局长和局班子三名成员参加了会议。五库这次职代会的48名职工代表,听取并审议了改制方案,通过了募股方案和持股会章程。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结果是:46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高票通过。
9、6月16日,我局按程序召开改制论证会,请中介机构和全市各有关单位的改制专家、审计评估机构共20人专家进行论证,与会专家对两个方案当场提出了16条改进意见。修改完善后,一致认为“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在市粮食局的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始自终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合理,要件齐备。两个方案不仅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改制后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与创新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承担的国家义务,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利税水平,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
10、6月28日,鞍山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的批复》。7月11日,李伟家副市长批示同意。
11、目前新改制的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已注册完毕,正在进入产权交易操作程序。
我局8月初成立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监管小组”。对第五粮库改制中两个方案中的规定是否完全履约进行为期3个月至一年监督,待其完全履约后,上报国资委审请验收。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面,在全省率先走出了第一步。但我们深深感到抓好全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还任重道远。有些政策我们掌握的还不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与改制的要求相差太远。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吃透精神,把握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力争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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