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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与分析

时间:2008/5/8栏目:调查报告

技专项经费于1990年正式设立,第一年40万。此后不断增长,2006年为1000万,平均年增幅为22。部分厅管厅属单位、部分市交通局近年也有一些科技投入。尽管厅经费的涨幅较大,但全省性的投入还要大力加强。除省级投入需要加大外,要解决好市、县两级交通科技经费来源问题。
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必须健全经费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使用效益。今年厅科教处、财务处曾对个别厅属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作了专项检查,今后要扩大检查面,强化监督。此外还要加强经费的合理配置,逐步建立绩效评价、评估机制;建立政府和工程业主、交通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研经费筹措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形成投入体系,保证交通科技可持续发展。
5、加快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步伐。
培养、引进具有创新素质和潜能的优秀人才是政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近年来我厅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国交通系统和省内各行业中率先制订了完整的人才规划,并制订、落实实施规划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去年底,全省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达23960人,占职工总数的23.5。其中高级、中级职称9135人,初级职称12795人。
在人才总量逐年增长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建设步伐还要进一步加快。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如果说创新是行业发展的灵魂,那么高素质的人才则是创新的灵魂。要以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为载体,推动高科技人才资源整体开发,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要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现象,改进和完善技术职务评聘制度、283人才评选制度,抓紧培养造就中青年高级人才;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选送有潜质的科技人员到舟山连岛工程、杭州湾跨海大桥、“两龙”指挥部等工地乃至国外去学习、实践和提高;要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纳天下英才为我所用。
此外,还必须加强科技交流和智力引进。科技创新不是封闭式创新,也不是排斥技术、智力引进。要进一步鼓励企业、院所全面提升对外科技合作的层次和规模,积极主动利用省内外科技人才资源,形成开放式的交通科技研发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建设科技基础平台。
科技基础平台是由研究实验基地、大型设施和仪器装备、科技数据与信息库等组成,通过有效配置和共享服务于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科技创新的支持体系。在当代,科技活动已不是中世纪的家庭实验室内的个人科研活动,越来越需要有强大的、先进的物质设施支持和信息支持。这些耗资巨大的、先进的实验设施和信息支持系统构成了科技生产体系的前提和物质条件。
在这一方面我省情况不理想。一是队伍强、水平高、学科综合交叉的交通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尚未形成;二是设施和仪器装备虽经多年积蓄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缺乏统一规划,零散、层次不高;三是政府支持、企业投入的机制尚未形成,明年的技改资金预算中虽然安排了一个厅属单位的试验中心建设,拟引导企业加快基础平台建设,但是力度很小。近年来,我们抓的重点是数据与信息库建设。2004年,厅交通科技信息网正式开通,经两年的努力,已将厅科技成果、交通部部分成果、报刊上发表的成果信息逐条输入科技信息网,通过关键词查询,使用者可方便地了解成果信息,从而有效促进数据与成果信息的共享。但从总体看需要较多资金投入的物质条件建设还很不够。
科技产品是科技大脑和实验手段的组合,在其生产过程中强大和先进的物质支持是必需的。为此建议:第一,给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创造人才引进、课题立项、设施配置等条件,形成研发团队和相应的环境,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建成若干个研究、实验基地;第二,按“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对现有设施装备作统筹协调,避免重复购置,提高共享水平;第
三,完善科技信息平台,一方面向交通部建议尽快建设全国性的成果信息网站,另一方面加大我厅网站的信息容量。
7、加强管理力量建设。
抓好管理力量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和人员配备,不仅是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交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
总的来说,近年来厅管厅属单位和各市交通科技管理力量不断得到充实,宁波、绍兴、嘉兴、舟山市交通局(委)专门设置了科技(科教)处,不断向基层、向项目延伸。但当前大部分市力量薄弱,厅的布置难以落实。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今年3月厅发文要求各市各单位就科技创新作一次专题研究、一个月后上报。虽经催促,20多个单位中上报材料的至今只有4个。
重视管理力量是重视科技的体现,“科教兴交”必须有组织保障。今年厅对各市的综合考核中已经恢复了科技考核,为推进管理力量建设,建议将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列入明年考核内容,同时由厅组织好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发使用管理软件,通过管理队伍的加强和管理方式的改进,弥补整个创新体系的欠缺。

三、企业、院所、中介组织层面的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创新体系的运行质量取决于体系中政府、企业、院所、中介各要素是否完备、其功能定位是否恰当及作用能否有效发挥。为实现创新体系的优质运行,必须实现各要素的健全、内部结构的优化及相互衔接的顺畅,使各要素功能尽可能地得到刺激和放大,以系统的有效运行促进行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1、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只有企业成了创新主体,行业创新才会获得真正的动力源。根据现阶段交通发展特点,我们认为交通行业创新企业群应包括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业主等。
以企业为主体,意味着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发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多年来,在交通科技中交通企业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企业承担的厅科研计划项目,其成果有的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有的多次获奖。据统计,“十五”期间共有22个各类交通企业和工程项目单位14次获省科技进步奖和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的科技奖。但总的来说交通系统的企业离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有不小的差距。一是投入不足,重点工程投资的1作为科技专项费用的政策长期难以落实;二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创新所得收益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无关,导致动力缺乏;三是创新的人才条件、物质条件仍然不足。此外,随厅科研计划立项数量减少,企业和工程项目单位课题立项的难度加大。
为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主管部门必须给予全力以赴、科学有效的支持。我们认为首先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使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二要改善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企业、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研究开发任务;三要创造环境完善技术转移机制,真正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四要通过交通投资体制改革,增强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
2、发挥教学、科研、设计院所及咨询机构的主力作用。
各级各类交通教学、科研、设计院所及咨询机构具有人才密集、信息资料齐备、实验手段先进的优势,是交通科技创新的主力。多年来,我省交通系统与浙江大学及交通部原部属院校、部属科研单位等省内外教学科研院所开展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省市交通设计院、浙江交院在完成设计和教学任务的同时开展多项研究和成果推广,并多方引进、培养人才,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机制,提升自身创新能力,推动了行业科技的进步。近年我厅所获科技奖中,省交通设计院等院所的获奖数量较多,奖级也比较高。浙江交院去年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和论文已达300多篇。
但不能否认的是,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目前状态,还远不能满足创新型行业建设的需求。在对外合作上,还需解决好外来院所的理论研究与我省实际的进一步结合、引进智力的同时带动交通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智力引进的近亲繁殖等问题;在交通系统内部,还需解决好科研资源短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科研与市场结合等问题,形成真正的智力源和技术源。
为充分发挥作用,交通各院所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与企业融为一体,共同打造交通科技创新链。要在吸收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的同时,带动自身科技力量的增长;要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发展方向,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条件建设,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要建立开放合作机制,促进与企业和大学的联合,促进知识流动和科技资源共享;要针对中的难点、热点开展研究,注重科研与市场、与实际的结合,同时引进、使用新技术,每年完成一批成果的吸收和推广。政府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对院所的科技投入渠道,支持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支持实施重大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由于存在客观原因,省交通科研所近年来并没有随行业的发展而壮大,没有扮演好应该扮演的角色,建议突破现有管理体制,下大决心、化大力气加以改造。
3、发挥科技中介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是连接科技界与企业界的桥梁,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助手,也是培养企业创新和创业人才的摇篮。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有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整体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交通科技的健康发展,必须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科技中介机构。
我省长期以来缺乏高效率的交通科技中介机构、缺乏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才。目前交通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中介服务已成了创新体系中最弱小的一环,成了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的约束环节。
为改变这一现状,去年开始我们与湖州市交通局一起作了一项专门试点。考虑到交通行业各个专业学会、协会聚集了较多的专家和业务骨干,依托湖州交通学会建立市级科技服务与推广中心,以中介组织形式开展技术服务与成果推广。在湖州交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去年5月“湖州市交通科技服务与成果推广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中心”成立后,组织专题讲座、先后对全市交通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试、编辑印发《湖州市交通科技推广信息》,同时重点开展10项科技成果推广。在交通建设与管理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紧缺、迫切需要有专门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的形势下,“中心”的受到了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要尽早完成试点的,在此基础上建议下发厅文,由各市自愿组建“中心”,逐步建立起市级网络,并以此为突破口,培育交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交通科技的市场运作机制,探索交通科技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途径。
除此之外,各级工程设计、咨询机构也部分承担着中介的职能,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作用明显。要创造条件强化其功能,与“中心”一起形成我省的交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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