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调研报告>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

时间:2022-08-15 03:47:4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的今天,维护好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权益,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值得认真研究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对广大事业单位职工来说,劳动权益直接关乎生存,是最基本的人权。职工的劳动权益如果得不到切实维护,就不可能构筑和谐的人事聘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改革的成功与否,更牵涉到社会稳定。本文拟从维护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的角度,对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的构筑作初浅的探讨。
一、提高法律意识,树立“维权”观念
长期以来,在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中,作为普通劳动者的职工一方一直处于消极的被管理的被动地位,其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与该群体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观念不强有关。在这种背景下,要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急需引导作为弱势群体的职工提高法律意识,树立起一种积极健康的“维权”观念,并在此观念指导下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好自己在人事聘用关系中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下,人事法规政策大多是义务性、禁止性的规范,极少有授权性规范,只规定被管理者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而对相应权利的规定不够明确、全面。作为被管理者的职工也习惯于被动地服从、遵守,普遍缺乏一种积极、主动的“维权”意识。借鉴西方的法律文化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国家,其法律文化思想的承袭和健全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使得处于被管理地位的普通劳动者有着极强的“维权”意识和制度观念。人们在自身权利得到充分相互尊重的同时,个人义务也能自觉履行,“维权”的观念已经深入其文化心理结构中,成为了一种稳固的行为意识。笔者认为,在我国,要让作为普通劳动者的职工树立起较强的权利维护观念,达到与西方国家普通劳动者对法律、制度同样推崇的境界,还有相当漫长的路要走。但仅就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的构筑来看,加强职工劳动权益的宣传,倡导职工提高法律意识,树立“维权”观念,形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意识,在人事聘用关系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作为一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主动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却是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关注利益平衡,实施立法倾斜
从单纯法律意义上看,人事聘用关系应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人事聘用合同应由主体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人事聘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自然应该具有对等性。但实际上,用人单位处于当然的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和职工个人所处的被管理的弱势地位却是人事聘用关系中不容回避的事实。这是由人事聘用关系既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又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因而,人事聘用关系的调整并不能将人事聘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简单地看作平等的主体,而必须在关注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利益平衡的同时,通过倾斜立法使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趋于对等,从而营造人事聘用关系中的双赢格局,构筑和谐的人事聘用关系。而现实中,事业单位人事立法的滞后使得现行人事聘用关系中职工一方弱势地位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充分关注,单位一方强势的人事管理权力没有得到法律法规有效制约,导致人事聘用关系中双方利益失去平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的构筑。相对于人事聘用关系而言,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确立了“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为我国的劳动关系调整定下了基调。笔者认为,要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就应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立法的步伐,同时借鉴劳动立法的思路,在研究人事聘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力量对比的基础上,从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角度实施立法倾斜,同时掌握好倾斜的尺度。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而忽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过分的倾斜只能使人事聘用关系僵化,人才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减弱,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下降,同时造成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另一层面上的利益失衡,产生新的问题、出现新的矛盾。笔者认为,只有在关注用人单位与职工利益平衡的同时,摆正利益平衡与倾斜立法之间的关系,使人事聘用关系中的双方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能损害对方及社会的利益;既要有自己的意志自由,又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平衡,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的目标。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依据是人事政策而不是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只能较多地借助于政策的执行,缺乏力度,也不够规范,特别是非在编职工(计划外用工)劳动权益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而得不到用人单位应有的重视,发生了许多职工劳动权益被侵害而难以得到有效维护的情况。但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如何有效维护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权益加以统一规定。在此背景下,《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实施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尝试。《条例》针对云南省职工权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筑和谐人事聘用关系】相关文章: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08-24

开展职工权益维护志愿服务活动情况08-24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08-24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材料08-23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自查报告03-29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之由来与确立07-10

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调研报告08-17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08-16

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08-24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学反思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