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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工作计划要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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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0年工作计划要点思路

教育局2010年年工作计划要点思路
2010年01月18日
菏泽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统筹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2010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65%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以上。
--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5%、98.5%、85%以上;小学、初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5%。
--高中阶段招生8.3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中招生5万人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3万人左右,职普比维持在4:6。
--维修加固改造中小学校舍25万平方米以上,投资1.5亿元以上。
--中小学计算机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全部按课程标准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逐步实现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
--各县区在各自城区至少建成1所中小学校,城区学校班额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
--评选、命名30名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和30个"名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0名以上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选拔1000名优秀教师组建精英教学团队到农村学校支教。
201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围绕一个中心: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实现一个目标: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加快三项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教师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
完善五个机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教师队伍补充机制。
实施七项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工程、城区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城镇教师农村支教工程、城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程、"三名"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1、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和制度,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研究调整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绩与经验,认真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市情和时代发展要求调整教育发展思路,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3、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平等就学机会。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加强农民技能和技术培训,增强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4、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教育干部法制培训,增强教师法制意识。加大教育法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坚持民主治校,民主管理。
二、深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深入开展世情、国情、社情教育,组织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和德育队伍建设。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大德育工作格局的形成。
6、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全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课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加强体育、艺术教育,保障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正确处理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关系,充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广泛开发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性、个性化需求。完善教学常规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推广选课走班制教学模式,开展研究性学习,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建立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网络培训资源,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转变教研职能,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加强对学校课改工作的指导。培植课改典型,每县区确定1所高中、2所初中、3所小学作为课改样本校,发挥样本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推广课改经验,改进改善课堂教学,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7、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各类考试,减少考试次数,提高考试质量。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政策,严禁组织以升学为目的的选拔性考试。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指标生制度,重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籍管理,适度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春、夏两季集中招生制度,继续推行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录取、市外招生、高中分流等招生形式。
8、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探索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普通高中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新课程标准下的学生评价体系。改革教学质量评估与奖励办法,杜绝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教师、校长和学校的做法,建立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校教学常规、学科课堂评价标准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学生学习及心理状况监测标准与指标体系。
9、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创造条件配齐体育、艺术课程师资,完善体育、艺术设施,开好体育、艺术以及外语、信息技术、实验操作、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完善初中升学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和评价工作。举办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排球、篮球运动会,组团参加全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开展新一轮学生体质调研活动。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0、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以降低辍学率为核心,完善义务教育监控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做好对县区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督导检查,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11、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各级财政分担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确保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管好、用好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按标准安排分担资金和配套经费。建立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制度,完善"校财局管"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拨付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学校。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全面提高保障水平。
12、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预警制度,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加快维修改造危险校舍。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提高校舍设防标准,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改造质量。全市年内投入资金1.5亿元以上,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25万平方米以上,逐步建立以县区政府投入为主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1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建设,年内建成覆盖全市95%以上农村中小学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中小学计算机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全部按课程标准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逐步实现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加强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加快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
14、加快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任务,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基本达到部颁配备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等功能用房建设,提高实验装备水平和图书资料、体育器材配备质量。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建设,改善中小学教学条件。推广"211"工程试点经验,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15、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统筹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完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继续开展城镇教师农村支教工作,选拔1000名优秀教师组建精英教学团队开展送课下乡活动,选拔农村青年教师到城镇学校锻炼,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检查、考核,加大奖惩力度,促进支教工作健康开展。在评优评模、职称评定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开展大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从菏泽学院选派9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支教。
16、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意见》,指导县区加快城区学校建设,年内新建10所以上中小学校,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启动市特教中心扩建工程。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
17、加大职教招生力度。完善春夏两季集中招生办法,加大职教招生宣传力度,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3万人左右,职普比维持在4:6。
18、加强职教基础能力建设。召开职教中心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加快职业教育资源重组,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组建1-2处市级职教集团。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实习实训设备配备,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年内建成1-2处省级职教实训基地,启动市级职教实训基地建设。
19、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调整专业设置,突出地方办学特色。加强教学指导,提高教学效果。改革和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完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与技术等级证书"双证互通"办法,满足学生多方面需求。
20、开展中职学生技能大赛。通过大赛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成果,积极推介优秀学校和特色专业,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21、推动校企合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搞好订单培训,促进广泛就业。
22、加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探索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2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加强教学科研能力建设。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市内高校年招生1万人左右,在校学生3万人左右。
24、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职业技术学院筹建进度。支持菏泽学院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加快二期工程建设。
25、做好高教自考工作。推动高教自考向各类学校延伸,鼓励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专学校学生参加高教自考,开辟高教自考新领域。
六、积极发展成人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26、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做好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工作,做好驻菏函授站的年检评估工作,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教育面向全社会、实行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
27、加强成人短期技术培训。加强农民技术学校建设,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完成3万人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6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做好城镇在岗、下岗企业职工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成人继续教育,完成4万人次的城镇职业培训。
七、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28、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抓手,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加强教师管理,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创建绿色校园。加强环境资源教育,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增强环境育人的功能。支持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
29、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规范学校作息时间,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规范学生家庭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家庭书面作业进行总量控制,精心设计、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查违规招生宣传行为及其他不规范招生行为。
30、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创建规范化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校舍安全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启动"名校"建设工程,评选命名首批30所市级名校。创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
31、开展对外教育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对外交流的范围和规模,加强对教育涉外活动的监管和引导,为菏泽学生出国留学提供指导服务。
3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菏泽市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继续推动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学生安全常识及法律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学校食堂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卫生条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定期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开展"平安和谐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校内及学校周边的非法音像制品摊点、流动饮食摊点以及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和师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3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校长队伍管理,完善校长培养、选拔、考核、监督、评价机制。抓好农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开展各种层次的校长培训活动,促进校长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启动市级"名校长"建设工程,评选命名首批30名市级名校长。
34、加强教师培训。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送教送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培训和班主任培训等各类专项培训。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全面实施教师读书成长计划,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加强教师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积极推进远程研修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做好第一批"菏泽名师"人选的考核,启动第二批"菏泽名师"评选工作。
35、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加强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和调整农村学校编制。根据教师编制、自然减员和学科需求情况,按照"退一补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0名以上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新招聘教师到农村学校锻炼制度,新招聘的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学校。加大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补充力度,拿出专门指标用于招聘专业课教师,并适当降低对专业课教师的学历要求。
36、加强教师队伍信息化管理。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系统,更新教师队伍信息数据库,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清理挤占挪用的教师编制,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推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
37、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快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
38、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规范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九、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39、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多渠道筹措救助资金,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教育救助体系,开展经常性的扶困助学活动。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贷款覆盖面。落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一免一补"、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40、强化考试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加大考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强化考点、考场建设,强化考试保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试纪律,防范和打击违纪舞弊等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打击高考移民和买卖高校录取通知书的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和菏泽教育的良好形象。
4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格执行各类收费、退费政策,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巩固治理成果。
十、加强机关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42、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信息宣传、教育信访、老干部、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机关财务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科学、协调运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43、加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4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有关规定,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5、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工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46、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工作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完善机关考核制度,增强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教相结合,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完善对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办法,增强督导效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兼职督学聘任办法。抓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城区学校建设、危房改造、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专项督导。指导县区做好对所属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做好全省教育综合督导准备工作。
47、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成绩。进一步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带头实干、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标准,狠抓落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力争1项工作创全国一流水平,2-3项工作创全省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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