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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时间:2022-08-11 07:07:49 述职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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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同志们: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全面监督,狠抓作风建设,确保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观望态度、畏难情绪;部分科所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力,缺乏对本科所人员的及时提醒和必要的监督;个别干部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政监管还不到位,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不仅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些情况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对照新目标,针对新形势,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落实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创新教育形式,推动制度执行,突出全面监督,为财政改革发展和资金、干部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字当头,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当前,"从严治党"向"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新常态正日益形成。这个新常态,就是把"严"字贯穿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去。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推动财政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或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2、恪守财经纪律。将执行财经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财政干部不仅自己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还要推动联系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止铺张浪费、搞小金库、账外账等行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为民管好钱、理好财、把好关、担好责。

  二、厘清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这一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XX党〔2014〕X号),财政系统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好 "两个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切实承担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2、强化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将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财政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充分履行执纪监督的主责主业,通过抓制度建设、抓监督检查、抓问题问责等手段,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3、落实"一岗双责".各科所长要对本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要摈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阳光操作,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本科所同志放好样子、做好表率;要敢管队伍,敢于"当包公",勇于"唱黑脸",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拉一拉袖子,咬一咬耳朵,敲一敲警钟".

  4、突出"一案双查".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多次强调实行"一案双查", 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目的是督促大家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今后凡是哪个科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也将倒查追究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大家始终增强监督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驰而不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

  1、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系统不同岗位设置、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岗位风险,采取更易于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地施行教育。善于运用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进行学习教育,形成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选择与财政岗位、与形势要求关联度高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充分利用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动等时机,及时与其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加强党风廉政的基础教育;对履职过程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早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保证干部受到警醒教育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由"不敢"向"不想"转变。

  2、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始终坚持勤政,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严肃查处出工不出力、失职渎职、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局中层干部行政效能"点述点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放大财政局网站、微博政务公开功能,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

  3、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发信号、敲重锤,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利用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年至少两次邀请市民观察团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实行"三个一"的监督检查机制,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基层的检查,每月一次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通报,每年组织一次科所互审。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向全系统传递和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力量再集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的监督侧重点,整合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力量,邀请第三方对科所账务、财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缝隙、有成效。充分利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核查信访举报以及上门走访服务单位等监督手段,听取了解各方面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突出监督重点。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各科所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情况进行监督;从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的目的出发,加强对财政重大改革、财政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和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政令畅通。

  3、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监督检查的结果。加强对立项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运用核查、抽查、跟踪监控等手段,实现对重大专项资金的事中监督和控制。加强事后监督,对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同志们,财政改革发展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为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推进宝应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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