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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税费尾欠和乡村债务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2-24 14:21:4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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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税费尾欠和乡村债务情况调研报告

     农业税免征后留下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面对历史尾欠。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农业税免征政策,按照县政协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镇农村税费尾欠和现存债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清理。现就调查有关情况与问题报告如下:
     一、调查组织
     县政协第六届四次会议之后,我镇立即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就本次调查的组织和操作方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周密部署。接着,由乡政协联工委牵头,抽调财税、农经、教育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成立了调查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调研。
     调研小组采取数据统计与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认真搞好资料搜集、数据摸底、汇总分析等数据统计工作,一方面通过走访和座谈,广泛听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镇村两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基本保证了调查数据的准确真实与情况意见的客观全面。
     二、基本情况
     鸭田镇地处隆回极北,毗邻新化,下辖26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口2.6万,农业人口7760户,耕地总面积1.72万亩,土多贫瘠,人均耕地面积少,农村经济十分落后,村级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尤其近几年来因受“地下六合彩”冲击,经济发展停滞,农村经济更为萧条。
      通过调查,全镇历年累计农村税费尾欠金额高达64.6万元,其中农业税尾欠金额30.4万元,乡统筹尾欠金额12.1万元,村提留尾欠金额5.9万元,公路集资尾欠金额3.3万元,教育集资尾欠金额10.3万元,其他各类尾欠金额2.6万元。全镇30.4万元农业税尾欠中,税改前尾欠金额4.6万元,税改后尾欠金额25.8万元,全镇农业税尾欠实欠国库4.3万元,上清下未清尾欠金额26.1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全镇农村税费尾欠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尾欠总额大。全镇农村税费尾欠金额村平1.17万元,最多的渭溪村达5.35万元;户平110元,最多的户达856元。
     二是尾欠范围广。全镇7760户农业人口中,存在农村税费尾欠的就有4172户,占53.8%,欠农业税的有3331户,欠乡统筹的有1364户,欠村提留的的有775户,欠公路集资的有324户,欠教育集资的有1023户,其他尾欠211户。
     三是形成尾欠的原因复杂。既有主观恶意欠缴的因素,也有部分政策性的因素,还有因为村组班子配备不齐或者因为干部素质低下,各种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了农业税收任务完成的。
     由于各类尾欠太多,造成村级财务和镇财政负债累累。调查数据显示,全镇26个村负债总额达36.3万元,镇财政负债358.1万元,其中包括基金会上级注入资金159.7万元,学校危房改造33.6万元,公共基础建设7.6万元,财政周转金25.7万元,垫交财税收入25万元。沉重的债务严重制约了全镇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成因分析
     (一)农村税费尾欠形成的原因:
      1、经济困难无力上缴。我镇域属丘陵,人多地少,以农村自然经济为主体,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状况落后。全镇26个村的农田多属山地、高垄田,灌溉条件差,主要靠天吃饭。农民人均收入低,2004年度仅人平970元,部分家庭完成各种上缴任务确属困难。从调查情况分析,尾欠农税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在全镇平均生活水平之下的占到68%-75%,与当地农户平均生活水平相同的占到19%-27%。
     2、无人在家无法收缴。本地经济落后,外出务工成为多数家庭的经济支撑,许多家庭全家外出无人在家,导致各项税费无从收缴。这种情况的尾欠达578户,尾欠金额6.1万元,占总额的19.7%。
     3、思想落后有意拒缴。由于历年收缴各村、各组之间的收缴进度不一,导致互相攀比,而一些思想落后的农户更是抱徘徊观望态度,借口推迟,加上近几年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国家政策变化幅度大,部分农户更期待对自己有利的政策,故意拖延。
      (二)镇村两级债务形成的原因:
     1、农业税入库上清下未清。农业税尾欠是责任制下放到户后的衍生物,有欠国库的,更多是欠集体的。近年来,各乡镇、村组在农业税征收期间,为保证入库进度,完成入库任务,实际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挪款垫缴、上清下不清的现象。就我们鸭田镇来说,这种情况形成的债务就有29.6万元,26个村都存在垫交农业税的情况,垫交最多的鸭田村历年累计达2.9万元。垫付资金来源渠道不一,有用上级拨款收入的,有用村干部工资的,有贷款的。
     2、公益事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导致负债累累。近几年,我镇公益事业投入较大:学校危房改造,集资办校,村级公路建设,城区改造,街道美化、绿化、硬化、亮化,等等,自筹资金无法到位,多靠东挪西借,形成债务比重较大。
      四、引发问题
     免征农业税后留下的历史尾欠以及镇村两级的债务包袱,客观上必然形成一些难题与矛盾,据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镇村债务难化解。前些年由于建校、修路、办企业等兴办公益事业以及财务管理混乱,村集体债务庞大。全镇26个村就有20个村有债务,总额达23万元,平均每村近0.9万元。尽管有的村通过拍卖资产等途径化解了一部分,但现在村级仅有的经济来源就是转移支付,而这笔资金相当少,连村组干部的工资都难兑付,更谈不上化解债务了。据调查,由于农户欠缴的税款无法征收,村级为维持正常运转,只能依靠借款。再加上借(贷)款利息不断增长,致使村级不良债务继续呈上升趋势。乡村债务如何化解,这一问题形成时间长,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数额巨大。免征农业税后,化解乡村债务已经成为迫在眉睫需要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是公益事业难开展。村级集体收入在税费改革前主要来源是向农民征收的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税费改革后主要来源是农业税附加和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税免征后,村级集体收入几近空白,这样,村级道路维修、沟渠修整等公益事业兴办的资金来源只有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这笔钱如果修了路,就修不了沟渠,其它的公益事业更难办。因此,现在我镇各村虽然采取了精简干部、限款订阅报刊、取消招待和压缩开支等一系列节支措施,但由于收入渠道窄,村级运转较过去更为困难。
     三是税费尾欠难清缴。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年年入不敷出,维持运转尚感捉襟见肘,更无力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农民群众的一些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更增加了征收税款的难度,从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有些农户因遗留问题没得到解决而拒绝缴纳税款;也有些全家常年外出打工的农户应承担的税额无法征收;还有一些特困户和老人单独立户的家庭,无力缴纳税款。
      四是村干队伍难稳定。农业税免征前,基层干部工资和中小学教育必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大部分实际上来自农业税。农业税免征后,兑付工资和支付办公经费必然给县、乡两级财政增加了难度。财政的转移支付政策是解决农业税取消后基层运转困难的一种手段,但目前转移支付在操作上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苦乐不均。由于村干部报酬低,工作难度大,村里的年轻人和有文化的人大都外出打工去了,不愿意当村组干部,致使现任村组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难以担负起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重任。
     此外,免征农业税后农村遇到的问题还有:土地纠纷问题。种地收益增加,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农村出现了抢田耕种现象,土地纠纷增多,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土地流转困难加大,难以形成种植大户,农业综合开发难度加大;农民负担反弹问题。为防止乡镇以其他名目加重农民负担,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高压线机制已经十分迫切;村级经费和五保户供养经费的保障问题。免征农业税后,原来由农业税附加提供的村级组织运转和五保户供养经费改由预算内安排,资金供应的性质由集体资金变为财政资金。在新的机制建立中无章可循,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五、几点建议
      对于这些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发展的观点和方法来解决。在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供上级参考。
     一是区分不同情况,出台具体政策。上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处理农村税费尾欠和镇村两级债务的具体政策和可操作办法。首先是对农村税费尾欠和镇村两级债务进行彻底清查清理,明确债权债务;其次是适当划转有关债务,确属兴办公益事业的债务转入县以上政府承担,县以上政府无力承担的,省级以上政府应给予适当解决;再次是制订统一的清收政策,以便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具体操作;最后是增加对乡村两级的转移支付资金,镇、村干部工资、公用活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基层的经费困难,保证镇、村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人管事,确保正常运转。
     二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偿还能力。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还款能力和意识,增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是解决农村税费尾欠和镇村两级债务的治本之策。加强基础组织建设,积极吸纳农村致富能人、个体工商户、外出打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给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增强协调、化解矛盾化解的能力。
     三是加强债务化解,严防新增债务。镇村两级可采取盘活闲置资产等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偿还、化解现有债务;同时进一步加大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严防债务反弹。
     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尾欠久拖不清,势必挫伤那些按时足额缴纳的农民的积极性,因此,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作好清欠工作。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村税费尾欠,要登记造册,暂缓清收,以后再作处理。对改革后新发生的尾欠,特别是基金会欠款和财政周转金借款,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督促其制订还款计划,依法逐步清收,以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为主,搞好各方面的服务,促使遗留问题尽快解决;对极个别完全有能力又恶意不缴者,应首先约谈,约谈无效的,要采取强制措施。
     改革是为了发展,改革的同时也必然带来一些相关的问题和矛盾,看到问题,正视问题,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这才是正确的思路和做法。我们相信,有上级的正确决策,有广大农民的热情支持,有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一定能够解决免征农业税后遗留下的历史尾欠以及镇村两级的债务包袱问题,及时避免和化解因此带来的一些难题。
                            
                             鸭田镇政协联工委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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