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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时间:2022-09-07 03:46:1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辛勤工作,存在着缺陷,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5篇)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1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0,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3

  根据达川委办发〔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4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5

  近期,根据《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局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县检查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局科级领导4名,共使用办公室4间,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05.1平方米。

  (二)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局定编人数30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26人;实有在编人数23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13人、工勤人员6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629.8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70.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19.87平方米、附属用房239.9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其他特殊业务用房都为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三)我局无办公用房出借及在建楼堂馆所。

  二、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局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局干职工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各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县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迅速在全局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股室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股室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各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县检查小组对我局的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状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状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资料,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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