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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秀陪审员事迹材料

时间:2022-08-06 14:13:40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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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秀陪审员事迹材料

  敢于担当 不辱使命

县优秀陪审员事迹材料

  ——漳县优秀陪审员李全有事迹材料

  李全有,男,1976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讲师,先后任职中共漳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党校副校长,2014年5月被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5年来,他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200余件,多次到定西看守所、安定法院、岷县法院、陇西法院参与重大案件陪审,到基层宣讲法律500多场次,在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中新网、定西日报等报刊宣传报道漳县典型案例及法院工作20篇(条),多次受到市委、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从2014年到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漳县人民法院优秀陪审员,是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优秀代表。他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公正无私,乐于奉献,虚心向学。在工作中,他坚持原则,不断积累经验,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依法审判。在他参与审判的200余件案件中,没有一件是误判的。他还注意加强与法官们的交流、沟通,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同志的关系,法官们特别喜欢和他一起审案。同时,他能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陪审、工作两不误。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

  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一项神圣而光荣的工作,在审判过程中有等同法官的权力。为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水平。从任命那天起,他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也为了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他时常总结反思陪审工作。在逐步积累经验的过程中,他深感自己法律知识浅薄,虽然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他来说,运用自如,但要真正做好人民陪审工作,还得从头学起,除了积极参加省、市人民培审员培训班的学习之外,他还通读法院法律基础知识、陪审工作基本原则等内容,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陪审能力。还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听取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制文献、收看法制报道等,且经常与法院同志进行交流、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

  2016年5月,县法院安排李全有到定西市中院参加为期一周的陪审员业务培训,而当地政府刚好组织县上部分干部外出贵州省参观、考察。据悉,到贵州省学习考察,是他期盼已久的愿望。由于县法院工作人员业务忙,人手少,让李全有负责带队漳县5名陪审员参加培训,他毅然放弃贵州参观考察活动,自驾车带着5名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人民陪审员全心全意投入到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课堂上虚心听讲,由于培训班不提供食宿,课后他又在人生地不熟的定西市新城区为大家联系食宿,受到大家的一致称赞,受到法院同仁的好评。他在审判过程中,边审边学,审学结合,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也增强了审判能力。

  二、遵守审判纪律,依法办案

  在多年的陪审工作中,每次开庭前,李全有同志都要认真查阅案卷或是向审判长询问案由及主要事实,就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先学一遍,使自己对该案大致有个了解。在庭审中服从安排,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及法律、法规的分析,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互相尊重,共同合作,依照事实和法律,做到准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

  自从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他一直用法官守则约束自己,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现象。去年十月,他接手一宗离婚案,其中的一个当事人张某某,通过他的一个好友带着礼品找到他,要他关照并隐瞒财产转移的事实。他严词拒绝,当场退还礼物,指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还给朋友和当事人讲解了法律知识,要他们遵纪守法。

  一个陪审案件一般要跑三次法院——庭审前阅读卷宗材料、开庭审理、合议,许多民事案件往往多次调解,则需花费更多的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不仅要求自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漳县法院地处滨河路上,离李全有的工作单位比较远,每次接到陪审通知,他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提前到庭,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漳县有些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迟到是常有的事,所以陪审案件误餐误点是常有的事,但他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通过案件庭审,也收获到很多:一是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这于李全有而言是最大的收获;二是法律知识的增长和个人视野的开阔;三是案件调解成功时的个人成就感。

  三、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李全有同志先后作为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的领导,还兼任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工作、宣传报道、全县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担任陪审员到法院陪审要占用一些工作时间,参加培训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业余时间,工作更加重了,还要照顾多病的妻子、80多岁的老母和孩子,属于自己的时间更加少了。他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克服家庭困难,坚决不耽误每一次陪审工作。到法院执行陪审工作时,根据预约,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使其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他有许多工作都是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完成的。他还把在法院陪审时学到的法律知识结合到自己单位的工作中去,促进了本职工作,为全县领导干部进行了多次法律知识讲座,使学员们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得到同事和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他先后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8年定西好新闻奖”,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外宣先进个人”、“先进理论工作者”等。

  多年来,李全有同志就是这样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践行法律精神,出色地完成人民赋予他的陪审任务,展示了人民陪审员的风采。

  撰稿:窦学真

  供稿: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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