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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时间:2023-02-24 16:00:00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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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乌拉特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04年---2008年)
   今后五年,是我旗全面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重要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从我旗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对于实现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项目和招商引资为突破,以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加速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环境创新,坚持发挥资源优势、注重市场导向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着力构建三大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矿产品采选冶加工基地、进出口易货贸易基地),壮大四大支柱产业(矿产工业、电力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商贸旅游业),实现五个目标(生态重旗、养殖大旗、工业强旗、文化新旗、旅游名旗),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今后五年必须贯彻以下发展方针:
   ——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高举发展的旗帜,唱响发展的主题,抓牢发展的机遇,加快发展的步伐,提高发展的质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合理调整区域生产力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在结构调整中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把推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大胆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企业为主题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坚持以富民为宗旨。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全体人民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制。继续加强扶贫工作,努力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
   ——坚持以人才为关键。把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抓好,树立新的用才观,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稳定为前提。正确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人民群众承受程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我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力争经济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群体支柱产业的培育初见成效,产品进一步占领市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小集镇建设初具规模,城乡结构进一步改善,城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拓宽就业渠道,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和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全面完成教育体制改革,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经济社会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各项改革继续深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依托口岸优势,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自然资源利用渐趋合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今后五年,全旗GDP年均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7%,第二产业37%,第三产业3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12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08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7:50:23,群体支柱产业初步形成,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提高,竞争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显著改善,城市化水平达到38%以上,非农产业从业人数上升到35%以上。个私经济比重不断增加,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人民生活的主要预期目标。今后五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和部分农村牧区人口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
   ----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左右;全面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0%。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
   ----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今后五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旗内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小流域治理取得新进展。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
   ----体制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撤乡并镇、财税体制、乡村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有较大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二篇调整经济结构
   第三章巩固和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
   第一节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抓好以农田草牧场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人畜饮水解困和水库除险加固争取建设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五配套草库仑建设投入。到2008年全旗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0万亩,建设五配套草库仑7万亩,草原围栏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进一步以农村牧区电网设施、乡村道路、通信、广播电视和农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公共设施,抓好山旱区小流域治理,优化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牧区生产条件和农牧民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第二节调整农牧业产业和产品结构
   灌区坚持稳粮调结构,提质增效益,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大力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到2008年粮经饲比例达到20:20:60,规模饲养肉羊200万只,肉牛2万头,奶牛2万头;山旱区发展豆类、薯类作物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小杂粮等旱粮生产;牧区要突出草原的保护与建设,转变经营方式,转变生活方式,形成以建设养畜为主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区。其中边境牧区以退牧休牧、还草增草为重点,走生态移民的路子。内地牧区以划区轮牧、短期育肥为重点,走草场轮牧、牲畜半舍饲的路子。
   第三节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推广“公司+基地+农户”,贸工农一体化等多种经营模式,高起点、规模化、优质高效地重点建设40万亩优质饲草料(包括玉米)、10万亩优质小麦、10万亩优质葵花、5万亩优质马铃薯、120万只优质肉羊、100吨二狼山白山羊绒、1万头奶牛七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和发展多形式的龙头企业,加快农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发展强化订单农牧业和创汇农牧业。加强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和引导,有重点地扶持建设一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示范项目。
   第四节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以农畜产品流通、科技、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与市场相适应的专业协会、产品产销、信息服务等农村牧区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与农牧户利益紧密相联的运行机制,拓宽农畜产品的流通渠道。改革农牧业科技和牲畜疫病防治管理办法,改进政府对农牧业的扶持和科技服务方式,适应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引进人才,调整优化农牧业科技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大力普及农牧业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能力,逐步建立覆盖涉农涉牧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牧业信息网络。
   第五节加大政策支持和保护力度
   继续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草原双权一制”政策。在坚持农牧民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以土地为主的农业资源使用权流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合作形式。按照规范化、企业化的原则,鼓励土地有偿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各种形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落实以草定畜的草畜平衡制度,实行休牧、轮牧和禁牧,有效遏制草原沙化退化的趋势,并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应补贴,以解决减少牲畜后牧民的生活问题。继续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农牧业建设资金。认真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的政策,做好农村牧区税费制度改革,确保农牧民利益,切实保护和调动农牧民生产的积极性;稳定和完善各级政府扶持农牧业生产的各项政策。
   第四章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按照调整布局,提高质量,保护环境,注重效益的要求,加快水利、公路、能源、市政、通讯建设,缩小与全市发达地区的差距,增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后劲。
   第一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坚持除害兴利,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的方针,努力解决旱涝灾害,水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加强防洪抗旱工程和具有综合经济效益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搞好现有水利工程维护和经营管理。全面实施韩乌拉、狼山、石哈河、秦达门、二牛湾、新忽热、桑根达来等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抓好沿山山洪沟口防洪治理和滞洪区规划搬迁工作。建立高效合理的水利管理机制,使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第二节加快公路建设
   交通建设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为目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三横三纵九出口”公路网建设,基本形成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逐步提高路面等级,重点加强与周边旗县和旗到苏木乡镇的路面等级改造,努力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抗灾能力,完善村村通路工程,方便劳动力与人才的往来和交流,保障农畜产品、工业品调运。2008年前,重点扩建海五线二级油路72KM,新建白新、哈石、海温、海达、临巴线等三级油路349KM。同时积极做好国家对边境地区边防公路和对外贸易口岸公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公路专项投资的争取建设。
   第三节搞好能源建设
   加大主干电网建设和城乡配电网的投入力度,以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以适应全旗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用电需求,调整电源结构,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风电,加快新能源发电,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快农电体制改革的步伐,理顺大小电网关系,实现全旗统一联网。到2008年,利用巴音呼都格煤田丰富的煤炭资源建4×30万千瓦火电站一座,总投资45亿元;利用丰富的风能资源建100万千瓦风电站一座,总投资100亿元;投资7.4亿元,完成德岭山500KV输变电站,乌不浪口220千伏输变电站,楚鲁图、新忽热、石哈河、甲胜盘、乌加河、甘其毛道110KV输变电工程,新忽热、石兰计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
   第四节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按照重新修编的《海流图镇总体规划(2005-2020)》,有效地解决规划不合理、重复建设、特色不突出等一系列问题,围绕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抓好一批以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绿化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骨干项目建设。健全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改善城镇环境。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计划五年投入5亿元以上,在道路工程方面,重点新建绕城油路30公里,人行道硬化74.5万平方米,桥梁工程5座,新上路灯852盏;在污水处理工程方面,新建管径dn300-dn800的排污主管道28.71公里。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技术,建成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处;在供热工程方面,新建3×58MW热源厂一座,供热站20座,供热管网29.25公里;在环卫设施工程方面,新建总库容量为104万立方米的垃圾处理厂一处,处理能力200吨/日。新建垃圾转运站8座;进一步加大给水扩建工程、园林绿化美化建设,完善镇东北生态旅游园区的绿化、美化及民族旅游设施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阴山岩画博物馆、乌拉特奇石馆及青少年文化宫、配套体育场设施等文化体育事业设施的建设。
   第五节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政务信息化步伐,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大力发展网络教育,远程医疗等,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领域的信息化。用信息技术提高生产和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
   建设以现代通信网络为目标,以强化干线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快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利用,提高综合通信能力,满足社会各方面数据图像等高级信息业务的需求,加快农村通信建设,提高电话普及率,改善农村邮政、电信条件。
   加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网络容量和传输速度,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抓好移动及固定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建设。
   第五章积极推进工业二次创业,确立工业主导地位
   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效益"的方针,加快工业发展,进行工业的第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全旗经济工作的重心要向工业转移,领导力量向工业集中,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入向工业倾斜,各项生产力要素向工业流动,各种资源向工业配置,形成主攻工业的浓烈氛围。积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处于支柱产业范围的规模较大、产业关联度较高企业通过企业间的控股、参股、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等方式组建大企业集团,一般骨干企业实行股份制,小型企业实行民营化;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名牌产品开发,加快现有企业改造,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全旗的比较优势,举全旗之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做优一批支柱企业和骨干企业。整个工业要高速度大发展,实现二次创业、产业升级,确立在全旗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工业增加值要以年均40%速度增长,到2008年达到10亿元,占GDPR比重达到50%以上,工业企事业实现税金1亿元以上,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第一节强化协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要把抓重点项目作为扩张工业经济总量和优化工业结构的着力点。实施一批大规模、高水平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形成特色产业群。首先,要抓好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储备,坚持推出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不断有新项目推出并上马。对重点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要做为勘探工作重点,为资源开发利用和项目摆布提供充足的依据。二是加大重点项目的培育扶持力度。对能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要有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切实抓好项目的审批、列项,帮助项目单位争取配套工程、优惠政策、贷款支持等。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制,强化项目管理。要继续实行四大班子领导、相关单位包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责任制,认真落实新上项目旗乡两级财政分成、招商引资等各项优惠政策、超前跟踪抓好项目论证、审批、建设、试产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四是全力优化发展环境,为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在软环境建设上,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办理时限制、投诉反馈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工作,严厉打击“三乱”行为,各类收费项目以最低标准收取,营造优越宽松的投资环境,确保外地客商能进来、留得住、肯投资、谋发展。在硬环境建设上,对工业项目配套公路、电力、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超前争取,优先安排。为促进发电厂、中蒙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争取建设巴音忽都格至电厂运煤专线油路、甘其毛道----西小召一级公路、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西小召铁路、甘其毛道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全旗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要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办法处理,可以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要切实加快项目争取、洽谈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按期投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节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全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以金泉工业基地为平台,围绕煤矿、铜矿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尽快形成一个集焦炭生产、铜矿冶炼、化工、电力等多位一体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工业集群,打造和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六大优势产业。一是电力产业集群。千方百计落实华电2×30万千瓦发电厂和富汇风电有限公司大型风力发电场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500KV、220KV输变电工程,着力解决用电的瓶颈问题,这不仅是能否保持工业经济高效运行的关键,而且将全面带动多种产业的协同高速发展;二是焦炭产业集群。在积极争取神华集团进行开发利用蒙古国煤炭资源的同时,尽快促成三和公司、普兴公司建设焦化厂;三是高载能产业集群。加快煤炭、电力优势和矿产资源优势的综合开发,开发硅铁、电石、硅钙、铬铁、金属镁等高载能产品加工基地,形成煤电高载能一体化产链条;四是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加大白音查干油田勘探开发规模,进一步提高原油产能,积极争取新建石油精细化工厂,实现原油就地转化增值;五是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农畜产品绿色、无公害、品质优良等优势,加快发展以牛羊肉为原料的肉食品精深加工业,以羊绒、羊毛、羊皮为原料的绒、毛、皮革加工业,以荞麦、莜麦为原料的绿色食品加工业,以生物血清、动物脏器为原料的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六是有色金属冶金和贵金属产业集群。利用甲胜盘锌、铅精粉资源及开发蒙古国境内铜锌等有色金属资源,建设大型铜锌冶炼项目,加快新忽热217金矿勘探开发进程,整合巴音杭盖等地区的金矿资源,把我旗建成国内重要的黄金采选冶基地。
   第六章大力发展服务业
   服务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和扩大就业的基本渠道。要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第一节调整提升商贸业
   加快建立以大商场、大市场、大网络为重点的现代高效市场流通体系。重点发展已形成较大影响的商品批发市场,完善锦海、兴海、富海三大市场,壮大建材、农畜产品等一批具有影响的专业市场和口岸边贸市场。创新经营手段,推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加快传统百货业向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和专卖店、精品店发展。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业。
     第二节培育壮大金融业
   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拓展银行服务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形成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
     第三节加快发展旅游业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大旅游精品促销力度,分层次地加快旅游景点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重点以乌拉特草原、同和太奇石林、甘其毛道口岸、乌拉特中旗阴山岩画群等优势旅游资源为基础,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变化,遵循生态保护与旅游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的原则,科学规划,注意可操作性和战略性,突出精品意识,建成巴彦淖尔市乃至整个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最佳草原景观、阴山岩画观光、蒙族民俗体验旅游目的地和内蒙古西部著名的边境旅游区。同时,积极开发大众化旅游休闲项目,大力发展假日旅游。注重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的协调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08年,到我旗观光旅游人数达到11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2900万元以上,年均增长40%左右。
     第四节积极发展房地产业
   大力开拓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企业建房和小城镇住宅市场,进一步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加强和改善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培育一批房地产销售、抵押、托管、置换企业和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五年内,完成房地产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第五节着力开发文化产业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依托民族和地区人文资源优势,以加快文体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文化艺术生产力和竞技体育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和发展文化体育市场,加快文体产业发展,精心打造乌拉特民族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旗文化品位。
   ----打造草原文化艺术品牌。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品牌。每2年举办一届"乌拉特中旗那达慕"或"中国•乌拉特中旗国际那达慕";民族风情品牌。加强对乌拉特蒙古族衣、食、住、行、婚嫁等方面的独特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的研究和整理,建造一处"乌拉特部落民俗村";民族民间艺术品牌。乌兰牧骑每年深入基层演出场次不低于50场;同时,大力开拓旗外演出市场,确立乌兰牧骑在区内外的民族民间艺术品牌地位。大力培育以马头琴演奏、蒙古族长调、蒙古族舞蹈、蒙古族乌力格尔、好来宝说唱等为代表的民族音乐、舞蹈、曲艺等表演艺术的著名品牌。
   ----建成具有乌拉特中旗特色的文物史迹网络。到2008年,争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旗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现在的9处,增加到11处。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前,集中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影剧院、文体大楼、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广播电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赛马场等;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实现"苏木乡镇有综合性文化中心"的目标,70%以上的嘎查村建有文化室建设和完善广播电视网络。
   第七章加快城镇化进程
   提高城镇化水平,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建立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适度、环境优美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2008年,全旗非农产业人口达到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38%以上。
   第一节大力发展小城镇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人口、产业、市场方面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旗城和小集镇的建设。把海流图镇建设成为全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工矿业发展的服务基地,内蒙古西部地区重要的边贸旅游城镇。到2008年海镇人口增加到4.6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7.5平方公里之内,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1平方米,油路铺张率达到90%;排水受益率达到85%,污水处理率达到6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1%;供热普及率达到55%;供水普及率达到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乌加河、德岭山、石哈河及甘其毛道口岸等重点镇加快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通讯、文教、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城镇经济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比重。全旗城镇化水平以年平均1.5个百分点增长,到2008年达到38%。
   第二节依法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
   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必须依照《海流图镇总体规划(2005-2020)》,做好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科学论证,精心组织,分期进行。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地方性城市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第三节消除城镇化发展障碍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积极促进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对已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村牧区人口,优先落户,放宽政策,给予“农转非”;调整就业政策,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建设。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繁荣城镇经济,增强对农村牧区经济的带动作用和辐射功能。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提高城镇化的管理水平。
   第三篇推进改革开放
   第八章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我旗资源、区位优势,坚持“拓宽领域、改善环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全方位开放战略,努力扩大出口,积极利用外资,加快区域合作,发展开放型经济,把我旗建设成为国家新的能源接续基地、储备基地及自治区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
   第一节对外开放
   要紧紧抓住经济发达地区加大对西部地区投资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瞄准大公司、大集团,在电力、高载能及矿产资源开发、农畜产品加工等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引进上力求取得突破。要进一步加快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等投资软环境建设,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全力营造“亲商、爱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构建政策推动、政企互动、全民发动的整体招商格局。要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知名度,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定向招商、以商招商、以资源引项目、引资金等多种有效方式,对重大项目要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实效。
   第二节积极引进外资,加强经济技术合作
   高层次宽领域拓展中蒙经贸合作,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抓住中蒙经贸合作日益密切,重大项目的争取建设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以蒙古国的煤铜矿产、农畜产品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要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神华、中信、中国有色等大集团企业密切配合开展蒙古国资源开发的洽谈工作,超前谋划,提前做好中蒙合作项目实施需要配套的优惠政策和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的争取工作等,努力把建设大型焦煤生产基地和建设铜冶炼厂等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实现进口资源在我旗境内的加工增值,增强工业经济发展的后劲。
   积极参与呼—包—鄂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全面扩大对内开放。要抓住呼—包—鄂地区经济带迅速崛起的机遇,加快中蒙大通道和能源原材料加工生产基地的建设,为呼—包—鄂地区以及更广泛地区提供能源支持。抓住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和资金投向的转变,积极承载转移产业的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科技含量,提高产业层次,加大本地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乘势做大做强,实现地区经济优势互补。
   第三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重点抓好政策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的整治和优化。优化政策环境,就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我旗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用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拓展投资发展空间。优化行政环境,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以开放促监管,深入实施警务、关务、检务、税务等制度公开。牢固树立多种经济主体平等保护的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抓紧建立快速、高效的外商投诉案件接收处理机制,使外商投诉讼明确统一的受理部门和规范的处理办法,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优化政策环境,要加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解决行政管理中的“三乱”现象。优化信用环境,要健全信用制度,加强信用教育,强化信用理念,整肃信用秩序,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风尚。优化人文环境,要大力宣传“环境也是生产力”的观念,使全社会普遍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开放形象”的意识。对于在营造对外开放环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进行表彰奖励,对有损投资环境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
   第四篇发展教育科技
   第九章大力发展教育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开发是最现实、最根本的生产力。要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产业,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建设规模适当,素质优良,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的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国民素质。2008年,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6年以上。
   第一节全面加强基础教育
   2008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新教育体系,重点使我旗教育实现“四大跨越”:
   ----实现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普及高中段教育的跨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旗普及高中段教育,形成比较合理的普、职高招生比例。
   ----实现从学龄教育向终身教育的跨越。健全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制度;推进托幼一体化,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网络,形成覆盖全旗城乡的开放教育系统,使教育更好地向学龄前和学龄后两端延伸,为城乡人民提供全方位的受教育机会。
   ----实现从承传型教育向创新型教育的跨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起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改革课程结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强化教育创新和创新教育,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创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职业中学要和各类高校试行弹性教育制度,促进普高和职高之间的沟通与衔接,拓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实现从封闭型教育向开放型教育的跨越。积极构建课堂教育与网络教育并举的教育结构,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实现我旗教育现代化的制高点和重要突破口,到2007年建成覆盖全旗的教育科研网,全旗各地学校初步形成信息化管理网络,城镇中小学与农村小学以上实现“校校通”;开放教育资源,通过优化和重组,扩大并有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实行优势互补,鼓励实行开放式办学;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强与蒙古国教育的合作交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程度。
   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要形成全社会投资教育的机制,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社会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
   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发展边远贫困牧区、山旱区教育。解决好边远贫困牧区、山旱区学生辍学问题,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
   第二节优化学校布局,加强示范性学校建设
   2006年把旗蒙中建成盟级重点民族中学。2007年把旗一中建成盟级优质高中,旗职业中学建成盟级示范职业高中。2006年把旗民族幼儿园建成自治区级示范骨干园,旗幼儿园升级为盟级一类甲级幼儿园,2008年建成自治区级示范骨干幼儿园。到2008年,全旗学校总数稳定在40所左右。
   第三节充分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全面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把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大胆创新培养选拨任用制度,健全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社会评价系统。营造用好、留住、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体制环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尊重爱护人才,在全社会形成爱才惜才,求贤若渴的用人氛围,充分调动各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并重,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创新引智方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才尽其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格局。
   培养具有科学素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职务职称评聘制度,落实人才待遇政策,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引进、评聘使用工作。在充分发挥旗内各级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
   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测评体系及其上岗资格认证体系,培养造就适应国际竞争的、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高度重视优秀领导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的培养建设,扩宽渠道,不拘一格,务求选拨工作有新突破。积极选拨和使用一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努力造就一支适应跨世纪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
   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队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开发农村牧区人才资源,造就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牧区人才队伍。
   第十章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教兴旗”,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知识和人才,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要确立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新观念,确立科技与经济结合,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机关为技术创新工作协调服务的新观念,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在乌拉特中旗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规律要求的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08年产业化有较大突破,全旗科技对农牧业的覆盖率达40%左右,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5%。
   第一节加快科技推广与应用
   抓好农业种植和现代科技示范建设,促进农牧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旗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重点试验推广新品种引进、集约化设施技术、生物技术、节水技术、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包装技术、信息技术等,力争在发展优质高效农畜产品方面取得突破,为加快我旗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提供经验。同时,在科技示范、科技推广、科技普及、技术创新、企业制度、观念、机制及管理上,不断探索高科技示范经验,树立全新农牧业科技产业形象。
   第二节加大科技引进与合作力度
   实行国内合作与国外合作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尽快掌握机遇,引进国内外生产要素开发我旗资源,嫁接我旗企业。特别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实行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引进国内外与吸收旗内相结合。靠环境、事业吸引人,靠待遇、情感留住人,培育和引进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围绕农牧业产业化,支柱产业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
   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兴牧,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坚持把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进步摆在科技工作的优先位置。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牧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要大力推进种植业、农区养殖业、优良品种、耕作方式、规范栽培、科学施肥、速生丰产、科学养畜、饲料开发、病虫害及疫病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高成果转化率和规模效益。
   积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旗属企业、乡镇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技术依托单位。鼓励支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制定实施相应的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
   第三节营造技术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宣传科技人员“求实、创新、奉献、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要继续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五篇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章人口•资源•环境
   第一节控制人口增长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全旗低生育水平,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生殖保健工作和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老年公寓、敬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发老龄产业。到2008年,全旗总人口控制在14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第二节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依法加强土地、矿产、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耕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垦复,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全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视矿产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减缓耗竭性资源的消耗速度,推行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发展气象、地震和测绘等事业。
     第三节加强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荒山造林,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对公路、河渠、堤坝沿线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建设“绿色通道”。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防止乱采滥伐等工作。采取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等措施,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到2008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退耕还林还草55万亩。
     第四节保护治理环境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制度,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把防治工业污染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重点在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工业污染排放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强水资源保护,抓紧治理水污染源,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控制有机物排放量。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监测,重视防治乡镇企业污染源,以及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开展环保教育,完善地方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第六篇改善人民生活
   第十二章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初步建设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样化、保障制度规范化和管理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多渠道扩大就业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力度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公有制就业和季节性就业等就业方式。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在职和再就业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继续实行自谋职业的小额信贷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推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二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范围,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农村养老保险的运行,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费用分摊机制,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农村牧区救济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
   第三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发展社会福利、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监管。重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口支援,扶贫济困。
   第十三章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全体人民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制,合理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牧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一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采取大力发展服务业,多渠道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措施,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机关公务员和由财政开支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以及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业的后续效益;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大力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牧区服务设施建设,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
   第二节改善社会公共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把人人享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作为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工程。繁荣民族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保证城乡人民的基本卫生需求,进一步降低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加强农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加强三级卫生网,发展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牧民基本医疗问题。抓好疾病、疫病控制、医疗应急体系,远程医疗及卫生信息管理网络等项目的实施。继续抓好农牧民健康工程,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加快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第三节加强防灾减灾
   坚持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一起抓,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防御地震、旱涝、白灾等自然灾害安全网的建设,搞好预测和预报。逐步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仓储设施紧急救援体系和防灾减灾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加大重灾户救济力度。推广防灾减灾科技应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增加安全设施投入,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重点改善居民住和出行条件。促进社区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和卫生保健等产业发展,扩大服务性消费。消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体制障碍,改革福利型消费方式。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拓宽消费信贷。积极发展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商品住宅。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收听收看质量和覆盖率,提高电话普及率。提高城市供水质量和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供电质量,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第七篇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第十四章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发扬“爱国爱乡,知难而上,团结奋斗”的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塑造乌拉特中旗“山川秀美、经济繁荣、文明礼貌、热情好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新形象。不断提高各族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弘扬主旋律,培养“四有”新人。进一步强化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文化氛围。探索新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加大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认识和引导。加强对新闻舆论,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深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镇、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到全旗各行各业和各族人民心中,继续抓好“文化精品工程”、“五个一工程”,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第二节繁荣民族文化
   弘扬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抓住建设“民族文化大旗”的机遇,把握时代精神,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发挥乌拉特中旗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优势,扩大对外交流,加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事业,使文化产业的增速接近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规律与文化规律的统一,充分发挥我旗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的优势,注意文化与教育、科技、新闻、体育等事业及旅游产业相结合,积极鼓励发展民营文化产业,走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产业化道路。
   加强对民族文化遗产及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和整理工作。突出展示乌拉特中旗多样性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独特风韵,大力扶持和开展各民族民间群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征的文化精品,全面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水平。
   第三节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多形式、多渠道增加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体育、标志性民族文化设施、公共设施的投入,继续搞好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卫生三项建设,高度重视治理农村牧区的脏、乱、差现象;加强城乡老年人和职工的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发展进程。
   第十五章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按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切实推进依法治旗。
   第一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继续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坚持多方案择优决策等民主、科学决策程序。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制度与方法,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加强社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大力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强化群众监督。
   第二节加强法制建设
   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实现执法、守法、护法的同步发展。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和行为的法定化,促进政务公开,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各环节的内部约束机制,从严治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强政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从技术装备、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强政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建设,保证办案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全面培训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司法改革步伐,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深入持久开展普法教育,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工作,增强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节维护社会稳定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深入持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和做好帮教工作相结合,坚决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增强群众识别抵制邪教,封建迷信和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切实有效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黄、赌、毒”的滋生蔓延,净化社会风气。积极探索治安管理的有效办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面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第八篇五年计划实施
   第十六章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健全旗级经济调控体系,加强计划、财政、金融、价格及其他经济杠杆的相互配合和制约,运用有效的经济、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必要的宏观调控环境。
   第一节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经济调控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乌拉特中旗五年规划主要奋斗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调控措施,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就业规模,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经济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是:贯彻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零基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既防范金融风险,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
   第二节转变政府职能
   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学习和熟悉国际通行的贸易规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加入世贸组织的正面效应,提高抗风险能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把精力主要放在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减少经济具体事务,规范经济社会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实现政企、政事、市政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切实转变计划、财政职能,调整支出结构,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金融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投资导向,优先支持已列入计划盘子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适时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促进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按上级部署,改革和精简政府机构,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各类经济主体充分了解政府经济调控的意图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加强行政监察,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大力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市场法规,严格执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督和管理机制,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金融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加大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执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第十七章保障计划全面落实
   实现五年规划的主要目标,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紧紧依靠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心同德,精心组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纲要》是今后五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旗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分年度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把《纲要》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本《纲要》的内容,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乡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本纲要的精神和主要任务。
   与《纲要》相配套,旗政府还将颁布组织实施城镇化发展、支柱产业、科技教育、水利水电、生态建设等一批重点专项规划,并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建设一批新世纪重大工程。进一步把《纲要》落到实处。
   政府部门要动态跟踪、调查、分析《纲要》执行情况,对各个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在《纲要》实施期间,当遇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或旗内其他重大原因,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旗人民政府将提出调整方案,报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全旗各族人民要在旗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乌拉特中旗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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