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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时间:2023-02-24 16:05:27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认真总结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成果,将机关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使广大机关党员不断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目标,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长期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教育机制,全面提高机关党员的综合素质。
   要保持机关党员的先进性,使其在理想信念上比群众更加坚定,思想觉悟上高于群众,业务能力上强于群众,永远站在时代前列,就必须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综合素质,
   1、优化学习内容。年初,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有要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党员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思想,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普法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是要学好《行政许可法》及与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可通过在单位内部开展业务技能比武、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党员钻研业务。四是加强学历培训。组织45岁以下的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学习,选拔优秀的在职干部参加高层次、高学历学习,提高党员的文化水平。五是加强其他知识的学习。要以提高发展经济本领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市场经济、科技文化、电子政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各类新知识、新技能。
   2、创新学习形式。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将每周星期五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并长期坚持,每年累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天。对年老体弱、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党员,要明确学习辅导员上门进行辅导,帮助其搞好学习。二是坚持外请与内请相结合。采取邀请党校教师讲学,领导干部上党课、作形势分析报告等形式组织学习。三是坚持电化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利用互联网知识丰富的优势,将单位电教室全面向党员开放,并定期明确重点组织党员学习。还要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活”、“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载体,开展党的任务和党员义务教育,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强化学习考核。一是建立督学制度。根据党员学习计划,做到每月抽查一次党员的学习记录,每季度开展一次心得体会交流,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研讨。明确分管“创学”工作负责人为各单位督学员,对本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定期向上级报告本单位的学习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干部对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述学制度。把党员的学习情况作为党员述职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围绕“本人的学习态度,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所学书目、篇章,调研文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取得的成效、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问题,在年度考核时述学、在民主生活会上述学、在任职前述学,以此来促进党员自觉学习。三是建立考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理论测试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理论测试。对45岁以下的在职党员进行闭卷考试,45岁以上的党员进行开卷测试,考核结果要与工资资金、评奖评先、选拔任用挂钩,年度理论测试平均成绩后10名的单位领导班子不能评先;考试不及格或相对较差的党员干部,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两年考试不及格的要进行谈话诫勉;成绩差、态度不好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二、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示范作用。
   要保持机关党员先进性,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使党员能在平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先进性。
   1、实行典型激励。深入开展向郑培民、牛玉儒、周国知、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帮助党员明确努力方向。同时,注重挖掘、培养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树立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工作岗位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建立群星榜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正气,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的进取意识,激励党员进步,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实行机制激励。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党员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把碌碌无为、政绩平庸、丧失先进性的及时调整下来,以赏罚分明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3、实行荣誉激励。每年“七一”和年终,要认真开展党员评比,分层次、分岗位评选出优秀党员,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党组织负责人每周要对阶段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工作出色的党员口头进行表扬,并视工作业绩大小和单位实际给予物资奖励,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其他党员的压力感,激励党员进步。
   4、实行权利激励。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一是落实党员优先知情权。畅通党员参与单位重大事项讨论的渠道,做到上级文件先向党员传达、重要工作先向党员通报、重点问题先组织党员讨论、重大决策要求党员先行动。二是落实党员的建议权。明确党员提出建议的范围、形式、办理流程,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和呼声能得到及时反映。三是落实党员的决策参与权。单位的重大事项要由全体党员推选党员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三、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约束机制,牢固树立机关党员的先进形象。
   在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的复杂环境下,要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约束,增强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1、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加大自我约束力度。每个季度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监督性法规,并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引导党员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权力、名利、金钱、美色的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一是用贫困生活警示党员。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到贫困户家中去看一看,体会贫困户生活的艰辛与窘迫,增强党员为民、亲民、爱民意识,引导党员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提高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做实事的积极性。二是用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有关案例通报,组织党员观看有关电教片和反腐倡廉展览,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并定期组织党员到监狱去看一看,体会一下失去自由的痛苦,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用人生规律警示党员。把警示教育课堂设到火葬场去,让党员体会赤条条来、赤条条去的人生自然规律,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2、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群众制度,加大群众约束力度。
   通过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将机关党员的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联系群众。将每双月25日定为“机关党员联系群众日”,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对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情况,党支部定期开展检查。二是帮扶群众。党支部要给每个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指定1—3名困难群众作为帮扶对象,由党员定期上门进行帮扶,采取捐款捐物、寻求就业门路等方式,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服务群众。通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形式,组织党员围绕社保、再就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家政服务等方面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让群众满意。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加大党内约束力度。要通过党务公开,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员内部监督和制约。一是明确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以适当形式实事求是地公开。重点公开干部学习培训、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职务任免、奖惩考核、民主测评、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选择合适的形式。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等形式公开;对面向全社会公开的,采取设立公开栏、意见箱、互联网等形式公开;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公开范围及形式要按照上级要求办理。三是明确公开的时限。常规工作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每两月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四是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要根据单位实际聘请3—5名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进行即时监督,并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员碰头会,听取他们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党务公开的落实。
   4、建立健全责任审计制度,加大组织约束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对党员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进行查处,促使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实行任前审计制。对拟提拔的党员,先审计后提拔,使廉洁勤政、政绩突出的得到肯定受重用,使政绩平庸者受到促进和鞭策,有问题的要免职调离,使违法违纪者受到惩处。二是实行年度审计制。每半年对各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有重点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诫勉。三是实行离任审计制。对党员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先进行任期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的审计。
   四、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活力,用党员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
   1、建立健全党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党员队伍的构成,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有固定单位工作的,可要求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单位;对外出时间较短、地点不固定、不便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将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向所在党支部报告,申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当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定期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工作、思想及学习情况,支部应定期用书信向其沟通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外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劝其退党和除名。二是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对于身体较好的离退休党员,要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对于长期卧床不起或行动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关心他们,定期上门开展活动。三是加强预备党员的管理。党支部要派专人每半年了解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预备期满,预备党员要提前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报告,所在支部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四是加强困难党员的管理。各支部要对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指派人员与困难党员结对进行帮扶,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物质上给予帮助,并积极为困难党员提供致富信息。
   2、建立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三评一公示”的方法,围绕党员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完成任务等五个方面的表现,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初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一是组织党员自评。要求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议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和剖析,突出重点,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形成自我评价书面材料。二是组织群众测评。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的表现进行测评,群众代表一般从职工群众、服务对象、社区居民、非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象中产生,人数一般为20—40人。测评前,党组织要发出预告通知;测评时,由党组织负责人向群众介绍党员的工作情况,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再由参会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三是组织党员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进行评议。支部党员80%以上到会才能进行测评,测评时先由党员进行自我总结,组织党员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组织参会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最后由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党员作出格次评定。四是评议结果公示。支部委员会确定的评议结果和针对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都要采取召开会议、宣传专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评议,使每位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变化。
   3、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时间上,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12月初,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在内容上,主要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协作的情况,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反腐倡廉、纠风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会议组织上,前10天要把时间、地点、议题事先通知参会人员,由参会人员按照议题,根据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班子成员要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本着与人为善、团结向前的原则,开诚布公地交流思想,帮助党员查找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会后采取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将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一方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思想和表现状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入党前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和入党公示,党支部要派两名以上正式党员,深入对象居住地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对象时实行全体党员票决制。另一方面,畅通“出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根据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评议排名最后一位的党员,由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亮“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居末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召开支部大会形成处置意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相应处置。
   五、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考评机制,切实增强机关党员的责任意识。
   党员工作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落实。要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让党员在工作中体现先进性。
   1、建立健全党员定岗定责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合理细化分解,根据岗位特点和党员自身条件,公开确定每个党员的岗位、职务和职责,建立合理可行的具体责任目标落实到人,使每个党员思想上有压力、肩头上有担子。
   2、建立健全党员岗位绩效考核制度。采取“季评”和“年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由党员个人围绕岗位责任目标,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党组织每季度初召开一次总结会,通报上一季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组织党员对照责任目标进行自我评价,并由分管领导对党员的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作出评鉴。年终,由党组织采取“四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考核,即将党员完成目标任务与工作创新成果相结合,将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急难险重等突击性任务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3、建立健全党员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责任追究细则,对党员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规定、造成过错、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党员在履行职责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因未满足个人要求而对服务对象有意刁难,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推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出现严重差错或差错较多,给国家、基层、群众、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对不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党员在工作中扯皮推诿,贯彻政策不及时,应办未办、未按时办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属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熟视无睹,不作处理,甚至隐瞒、包庇、护短、说情等不作为现象进行责任追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扣罚20%左右的年度奖金,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扣罚50%左右的年度奖金,年度考核记不称职岗;情节严重的,扣罚责任人全年综合奖金,并考虑调整岗位或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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