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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五五普法规划

时间:2007/11/6栏目:计划方案

专职人员,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充足到位。
     3、制定工作规划与计划。各单位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主要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每年度要有普法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
     4、保障经费。各单位应当根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要保证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各单位应当按照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学理论;学习质监系统法律法规; 学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讲座、案例分析、培训、观看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
     3、全系统应当建立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成员学法一般一季度l次,全年不能少于4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能少于150小时。
     4、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要作为年度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与晋升。
     (三)继续加强普法培训活动。范文先生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1、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质监系统的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不留死角。
     2、坚持法律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3、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覆盖面五年期间力争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宣传内容上,根据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选择其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
     2、宣传方式上,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最便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载体,同时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3、在宣传效果上,要以被宣传对象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五)深入开展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2、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万里行、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 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全年)。
     1、市局组织制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2、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09年)
     1、各单位依据市局和本单位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十一五”规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各单位要在全面开展普法的基础上,对不同的领域和行业,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积极推广,要有重点性的突破和创新。
     3、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总结、推广等项活动,推动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1.市局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2.组织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措施有效、监督到位,确保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为质监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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