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规定
考核分2分。
a.丢失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书、合格标签及计量器具零部件的。
b.使用未经检定登记的计量器具的。
c.使用者擅自拆卸计量器具的。
d.未按周期送检的。
6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
6.1本集团所建立的各类最高计量标准器,须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2凡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检测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向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单位申请检定合格后,方可在本集团投入使用。
6.3计量标准器具是本集团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必须按周期送检,超周期的计量标准器一律禁止使用,在用计量标准器的周期受检率必须达到100%。
6.4根据有关技术文件或检定工作需要,需要添置标准器时,由计量科提出型号规格、用途及数量,报总经理审批。
6.5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器,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是否合格,合格的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6.6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确认已失去原有精度等级时,按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数据降低精度等级使用,确认已经报废的,应及时报废。
6.7使用管理
6.7.1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应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并对其技术状态的完好负责。
6.7.2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使用前首先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时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关断所有开关,切断电源,擦试干净,涂油防锈。
6.7.3计量标准器一律不得外借,如生产上确有特殊需要,须经计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6.7.4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出现故障,精度失准,应及时报告。
7量值传递系统一致
7.1我集团所建立的各类标准计量器具,接受上一级基准所测量值的传递,以保证量值的准确一致。
7.2计量科负责本集团温度、力学、长度等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用检定或比对方法,保证各种(类)在用计量器具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使用,由计量科出具检定合格证或计量检测报告。
8计量管理考核检查
8.1质检处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检查。
8.2计量科负责对各车间和有关部门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3本规定适用于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标准考核。
a.丢失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书、合格标签及计量器具零部件的。
b.使用未经检定登记的计量器具的。
c.使用者擅自拆卸计量器具的。
d.未按周期送检的。
6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
6.1本集团所建立的各类最高计量标准器,须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2凡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检测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向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单位申请检定合格后,方可在本集团投入使用。
6.3计量标准器具是本集团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必须按周期送检,超周期的计量标准器一律禁止使用,在用计量标准器的周期受检率必须达到100%。
6.4根据有关技术文件或检定工作需要,需要添置标准器时,由计量科提出型号规格、用途及数量,报总经理审批。
6.5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器,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是否合格,合格的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6.6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确认已失去原有精度等级时,按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数据降低精度等级使用,确认已经报废的,应及时报废。
6.7使用管理
6.7.1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应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并对其技术状态的完好负责。
6.7.2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使用前首先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时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关断所有开关,切断电源,擦试干净,涂油防锈。
6.7.3计量标准器一律不得外借,如生产上确有特殊需要,须经计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6.7.4计量标准器及测试设备出现故障,精度失准,应及时报告。
7量值传递系统一致
7.1我集团所建立的各类标准计量器具,接受上一级基准所测量值的传递,以保证量值的准确一致。
7.2计量科负责本集团温度、力学、长度等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用检定或比对方法,保证各种(类)在用计量器具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使用,由计量科出具检定合格证或计量检测报告。
8计量管理考核检查
8.1质检处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检查。
8.2计量科负责对各车间和有关部门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3本规定适用于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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