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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时间:2007/11/7栏目:规章制度

党小组会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贯彻执行。

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

二、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支部候选人等。

党课制度

为有效地提高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党支部必须坚持上好党课。

一、党课每季组织一次,由支部组织、宣传委员召集,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党课以《党章》《准则》、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本教材,也可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党内思想实际选学有关学习材料。

三、上党课要有规划。支部委员或党课教员分头备课,按时讲授。

四、党课教育的形成应灵活多样,可先讲课后讨论,也可先自学后讨论,提出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讲课。避免念、听、散,提高党课质量。

五、有条件的单位,可把经常性的党课教育同轮训党员结合起来,有的单位党员流动性大,人员分散,可采取一次党课多次讲,或培训骨干分组讲。

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推迟和占用规定的学习时间,对不能按时参加上课的党员,要组织补课。

七、党课要有记录和讲授提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每年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分评议支部工作、支委会工作和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对党支部、支委会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及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四、评议采取自评、党内互评、党外群众或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综合测评方式进行。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进行。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六、党员和群众在评议中对党支部、支委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着重检查解决能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等。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准备工作,决定召开会议前一周通知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以便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问题,应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会议结束后五日内写出民主生活会总结汇报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在管理中搞好党员教育,在教育中加强党员管理,使每个党员真正做到在组织之中,在活动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党的组织之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其积极工作。

二、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时参加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要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参加党课学习,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加强自身建设。

四、党员要定期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如实地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求得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党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什么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要求,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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