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计划方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02 22:26:30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文件和三亚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略:(范文先生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邢打胜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镇(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认真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有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1)治理违规开采;(2)治理违章爆破;(3)治理没有安全出口;(4)治理采空区安全隐患;(5)治理排土场安全隐患;(6)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问题。
尾矿库:治理尾矿库运行问题,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库排放作业计划;整改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等问题,严格坝体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治理“三违”现象;治理事故隐患;治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治理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监控措施不足的问题;治理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制度;治理加油(气)站防火距离和检测维修管理;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烟花爆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问题;治理安全设施不到位、超量储存等问题;治理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问题。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铁路立交桥地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措施,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安全措施落实,拆除旧生产线要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3个月以上等。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方案。
五、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镇(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镇(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突出重点,严加整治。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贮存、运输治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中小学校、农机、特种设备、旅游设施等安全管理的专项治理,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台风季节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台风季节的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2月上旬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欢,电话:88362592,传真:8828372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安排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电力、民爆和通讯、渔业、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台风季节、“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要采取各种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08-18

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08-2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08-18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讲话08-15

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08-24

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材料08-24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07-31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08-13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