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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20 19:05:03 秀雯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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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202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镇2023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促进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新洲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顿规范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水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水产苗种药残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其中水产苗种的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重点水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跟踪检查,积极排查全区主要水产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加强水产养殖板块基地及重点养殖企业的“三项记录”的检查,建立完完善和健全的水产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400批次。

  四、整治措施

  (一)重点产品

  突出监管小龙虾、河蟹、黄鳝、鳜鱼、草鱼、鲫鱼、鳊鱼、黄颡鱼等国内外市场主销品种及水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

  全区主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三品”认证和名牌认证的`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苗种繁育场等。

  (三)重点区域

  全区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超市,主要水产板块养殖基地,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水产食品加工企业。

  (四)重点整治

  对“无公害水产品”监督管理,检查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督管理,加强产地监测和资质确认,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

  (五)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1、是开展渔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积极与工商、畜牧、饲料等管理部门沟通协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开展渔业生产资料的市场检查,发现有禁用药物销售、违禁添加剂饲料销售的典型案例,从重查处,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

  2、是检查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使用违禁添加剂饲料、禁用药物的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强制收缴违法物资,追查源头,并通报相关联动单位依法查处到位。

  3、督促重点水产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健全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开展“三项记录”检查,对记录不全、不实的,除依法处理外,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在全区水产板块基地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实施质量安全预警,提前化解安全风险。

  二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加强媒体、互联网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跟踪,强化与新闻部门的合作,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舆情应对水平。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有关法规,结合区统一部署,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五、整治内容与安排

  全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

  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添加济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张贴国务院食安办等九个部门公告,发动群众举报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调查本底及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对各街镇重点水产品生产和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入户调查,摸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建立全区水产品添加剂基本情况档案。

  加大日常监测和抽检力度,通过快速检测,对水产品中添加剂进行日常检测筛查,发现问题及时送检。充分利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线索,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水产品添加剂及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个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健全和完善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非法水产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水产品添加剂问题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水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落实质量监管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水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明确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制度。结合水产实际,制定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制度。下达水产品检测任务,层层签订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养殖和加工的各个环节的非法添行为和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加大节假日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宣传推广。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加强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形成推动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为切实加强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使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年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步伐,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立足“防范风险保安全”,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区不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事件;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养殖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使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得以保障,养殖业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养殖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全年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力度。

  一是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和滥用添加剂的专项整顿。重点针对“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非法添加,重点对象针对养殖场户,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抽检,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根溯源,依法从重处罚。确保饲料产品中违禁物品检出率为零,外调生猪检出率为零。二是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促进养殖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用药监管。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建立完善兽药购入记录和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对不规范使用兽药抗菌药物和使用人用抗菌药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保证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三是水产禁用药物专项整顿。严格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开展以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大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公开曝光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采取检打联动措施,严厉查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

  (二)加快推进养殖业标准化建设

  一是抓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要整合养殖业发展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要充分调动养殖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规模养殖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二是完善档案制度建设。要求养殖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实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的发生、防治和死亡情况,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等。

  (三)抓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继续抓好全区乡镇动物防疫站站房建设;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猪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确保重大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加强疫情监测,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疫情监管,发生疫情及时处置,确保全区无重大动物疫病扩散事件发生。

  (四)广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一是高度重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区畜区禽水产品质量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大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养殖业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授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物品。

  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为加快推进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产品加工企业、养殖户依法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居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xx〕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乡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行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整治范围

  (一)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和小作坊。

  (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重点查处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的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关停取缔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依法关闭类: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消除安全隐患。

  对列入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本方案印发之前建设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经整改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未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可暂不列入取缔关闭范围。

  (二)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我乡结合企业生产季节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升级改造,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外环境。三是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对现有燃煤炉窖、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或者使用集中供热、煤改天然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是规范固体废物储存,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并通过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填埋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搬迁整合一批。通过对辖区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整合,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规范生产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20xx年04月30日)

  各村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汇总表上报乡生态环境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10月31日)

  乡生态环境办对排查出来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要实行“一企一策”,按照“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会同乡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乡生态环境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的整改、搬迁、取缔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现场复核,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长期坚持)

  乡生态环境办要针对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作为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高位养殖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养殖户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乡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直有关部门及村站干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我乡20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乡生态环境办作为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除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外,还要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村对辖区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同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我乡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营造大众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列入20xx年海岛乡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要实行快查快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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