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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2-08-24 04:19:42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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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2013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实施保增长、促发展监督检查工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实施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宗旨观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2、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挖掘、整理、弘扬孝文化廉政思想,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和专用款物;不准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禁止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目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准以宗族势力干预村务事项;不准简单粗暴、专横跋扈,搞“一言堂”或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承诺等制度。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4、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镇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赌博、腐化堕落等案件。

  2、健全完善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改进案件审理、案件复查和信访举报工作,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办案主办人制度和下查一级办案制度,推动基层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镇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企业“三乱”、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新农村建设勤廉工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上级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开展对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强化基层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研究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对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年年底要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

  (二)强化追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的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村、社区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2013年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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