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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7-30 11:30:2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

  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合作期间,有任何一方未执行好本身职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责任,拖累其他合伙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红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资。如情况恶劣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可甲方代表给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时的资金扣除一半为补偿公司的损失。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方为代表,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甲方__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二)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罗红     ,身份证号:
  
  乙:     刘飞    ,身份证号:
  
  丙:     林莉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2013 年08 月 05日起,至2018 年 08月04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年08 月10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www.fwsir.com)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三)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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