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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7 00:57:35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一)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二)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 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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