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时间:2022-08-23 07:57:11 高三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三作文集锦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高三作文集锦8篇

高三作文 篇1

  他们又开始钓鱼了,黎诩也有所斩获,钓了一条一指长的红翼蝌蚪鱼上来,期间叶辰钓上来几十条,不过都是那几种小鱼,没有大鱼上钩,小翼也没有再钓上金盔甲鱼来,按黎诩和轩逸药尊的说法,这金盔甲鱼极具智慧,比红翼蝌蚪鱼、天虹鱼之类要更聪慧一些,第一条金盔甲鱼上钩之后,其余金盔甲鱼都知道危险,不会再上钩了。

  过了三四个小时,除了一些小鱼,一直都没有大的收获,轩逸药尊准备的鱼饵,大半都被叶辰用掉了,叶辰想了想,自己的玄气气息是无法改变的,钓鱼的鱼饵却是可以变一变,不一定就要用同一种,其他丹药的药泥不知道可不可以。

  想了一下,叶辰悄悄地弄出一颗聚魂丹来,将聚魂丹捏碎,分成六份,弄出一份捏在鱼钩上,然后附着上一丝玄气,猛地朝湖面甩了出去。

  聚魂丹、凝魂丹还有上古炼丹术,都是自己的秘密,暂时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不知道这聚魂丹的药泥,能不能吸引大鱼上钩。

  对于聚魂丹能否做鱼饵,叶辰也无法确定,反正现在他炼制聚魂丹的成功率还算可以,也不怕浪费。

  将鱼钩甩下去之后,立即感觉到浮漂动了一下。

  叶辰猛地拉上来,却见鱼钩上的鱼食还在,没有鱼儿上钩,怎么回事?刚才浮漂确实动了一下,按理说应该有鱼儿上钩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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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鱼钩又扔回了水里,浮漂半天都没动静。

  水面十分平静。鱼儿好像都散去了。

  看来聚魂丹的“药”泥,不能用作鱼饵,把鱼都给吓跑了,叶辰有些失望。

  就在叶辰准备把鱼钩收回来,换上普通的鱼饵时,神魂突然有些感应,水底深处。好像有什么正朝这边游了过来,速度十分之快。

  叶辰有些心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之间,浮漂猛地沉进了水里,叶辰感觉到一股大力从手上传来。炎影黑金的鱼竿瞬时弯成了弓形。

  “有鱼儿上钩了!”叶辰心头狂喜,使劲地抓住鱼竿,那鱼十分生猛,鱼竿就要被拉得脱手而去。

  阿狸在叶辰的肩膀上上窜下跳,十分“激”动的样子,可是它帮不上什么忙。

  “小翼,快来帮我!”叶辰急声喊道。

  “我来了。”小翼放下鱼竿,急急地跑了过来,也抓住了那根鱼竿。

  炎影黑金鱼竿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比小翼刚才钓金盔甲鱼的时候。弯得更为厉害,若非炎影黑金鱼竿足够坚韧,只怕已经崩断了。

  小翼抓住鱼竿之后,叶辰感觉自己的压力顿时减轻了很多。

  “要上来了!”小翼兴奋地喊着。

  轩逸药尊和黎诩也来到了二人的后面,叶辰和小翼抓住了鱼竿。他们根本帮不上手,只能站着干着急,急得直搓手,刚才那条金盔甲鱼,已是让他们震撼不已了,不知道这回叶辰又钓了什么鱼上来。看着鱼竿都弯成了这样!

  雷毅、郝锋、闫成也没办法坐在那里安静地钓鱼了,站了起来,一脸嫉妒地朝这边张望,看着鱼竿弯曲的样子,他们的心脏嘭嘭嘭地狂跳着。

  要是这条鱼,咬的是自己的钩该有多好!他们完全忘了,如果那条鱼真的咬了他们的钩,根本不等他们把鱼钓上来,鱼儿直接把他们拉下水了!

  叶辰和小翼脚下的石头,有一些要崩塌的迹象,松动了几分。

  “下面的石头要不行了,小翼,快一点!”叶辰喝道,猛地用力。

  一旁的小翼也是用出了吃奶的力气,猛地一拉,一条紫红色的大鱼甩出了水面,长约一米,在阳光的照耀下,紫红色的鳞片光芒逼人,尾巴不停地在空中甩动,两根长长的胡须,在空中舞动,比小翼现在的体型,还要大上几分。

  看到这条紫红色的'鱼,叶辰不禁失声,我的妈呀,这起码得几十斤吧!比金盔甲鱼还要大了好几倍呢!

  “鱼儿上来了!”小翼兴奋地难以自禁,将那条紫红色的鱼甩到了河岸上,像一只小老虎一样扑了上去。

  黎诩和轩逸药尊呆呆地看着那条紫红色大鱼在空中划过,目光呆滞,紫『色』红,长须,几十斤的大鱼,我的天呐,我没有看错吧!他们这一辈子遇到的惊心动魄的事情,加起来也没有今天一天来得多!

  雷毅三人,脑子一片空白,站在那里傻掉了,愣愣地看着那条大鱼。

  小翼扑住那条鱼,但是那鱼尾巴不停地狂甩,几次都要挣脱出去,小翼的身体也几乎要被甩飞出去。

  黎诩和轩逸药尊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纵身跃到两侧,想要插手,但是小翼和那条大鱼扭打成一团,他们只能偶尔插手。

  嘭嘭嘭!

  小翼的拳头和轩逸药尊的掌力打在那条鱼身上,就跟打在钢条上一样,一点动静都没有,那条鱼不停地狂甩尾巴,距离湖面越来越近,下一刻就要跳回到湖里去了。

  阿狸也是神情焦急,那鱼跳回湖里没事,要是把小翼也带进水里那就麻烦了。

  叶辰猛地从护臂空间里面抽出破狱剑,向着那条鱼一剑刺去,噗的一声,破狱剑刺穿那条鱼的头部,将它钉在了地面上。

  那条鱼依然不停地甩动尾巴,但是慢慢地,越来越缓,最后停了下来。

  小翼这才从地上爬了起来,狼狈不已,踢了踢鱼身,道:“它已经死了!好厉害的鱼!”

  “快点,别站着,黎诩,拿大桶的天净水过来,小翼,和我一起把鱼抬起来,小心一点!”轩逸药尊和小翼一起,将鱼抬了起来,地面上流了一大滩血,这滩血混合了死冥湖的湖水,肯定是不能用了,轩逸药尊心疼不已。

  很快地,黎诩搬了大盆的天净水过来,轩逸药尊指挥着,四个人一起给这条鱼清洗了起来。

  不管是雷毅、郝锋和闫成,还是一众记名弟子,都围聚了过来,远远地看着,那条鱼虽然已经死了,但浑身依然紫光闪闪,两条长长的胡须,足有两米多长。

  “雷师兄,这到底是什么鱼?”宣羽小声问道,这条紫色大鱼,是叶辰钓上来的?他看向叶辰,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点吧?

  “好像是紫金我也不太肯定。”雷毅摇了摇头道,叶辰让他产生了深深的忌惮感,不管叶辰的炼药天赋如何,光是这一手钓鱼的功夫,轩逸药尊也要对叶辰另眼相看。

  耗费了足足半个多小时,众人这才将这条紫色大鱼洗干净,没有流掉太多的血,轩逸药尊和黎诩这才松了一口气。

  用手托了一下,这条大鱼,足足有三十多斤的样子。

  “这鱼血也不能浪费了!”轩逸药尊笑了笑道,“不过半个小时过去了,鱼血应该已经凝结了。快点把它收好吧,这鱼可是比金盔甲鱼还要珍贵的宝贝!等你到药尊之后就可以把它们炼制成丹药了。”

  叶辰挥起破狱剑,咄咄咄三声,这条大鱼被斩成了四截。

  “叶辰,你把它斩断干什么?完整的鱼才更好保存。”轩逸药尊有些痛心地道。

  “师尊,这两截鱼肉,就给您和黎师兄吧。”叶辰将其中两截鱼肉拿了起来,递给轩逸药尊和黎诩。

  轩逸药尊和黎诩愣在了当场。

  “叶辰,你确定要把这两截鱼肉给我们?你知道它是什么鱼,有多珍贵吗?”轩逸药尊颤声道,就连他也是难以平静,这鱼肉,可是真正的宝物,不管是吃还是炼丹,都能大幅度提升修为!头发丝那么细的一丁点鱼肉,就价值数千凝气丹,更何况这么大一块!

  “不管这鱼多么珍贵,若非师兄和师尊,我也没办法来到这里钓到这条鱼,所以这是应该的。”叶辰微微一笑道,他何尝不知道这鱼的珍贵,但是喝水不忘挖井人,自己留下两大截鱼肉,已经是大赚了!

  轩逸药尊想了想,淡淡一笑道:“这样吧,我拿一截鱼肉,帮你把它们炼制成灵丹,我留下一成,算作劳务费。”他贵为药尊,自然不愿意在这些方面占叶辰的便宜,这些鱼肉,若是炼制成丹药,价值起码翻上数倍。

  “叶辰,这两截鱼肉,你给一截师尊,另外那一截就拿回去吧,我还不是药尊,也无法用它炼制丹药。”黎诩道,如此珍宝放在他面前,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可是无功不受禄,他还是冷静了下来。

  不管叶辰怎么说,黎诩都不肯接受,一旁的雷毅三人看得眼红不已,心里暗骂,叶辰送了这么珍贵的东西,黎诩居然不收,简直是傻子,哪怕给他们一根头发丝那么大小的鱼肉,他们估计也会兴奋得一晚上睡不着觉,那一大段,起码有七八斤吧?

  七八斤啊!雷毅要抓狂了,内心的贪婪,一点一点噬咬着他的内心,他有多么想要将这些鱼肉据为己有啊!

  叶辰想了一下道:“不如这样吧,这两截鱼肉,都由师尊老人家炼制丹药,黎师兄在一旁帮忙,我坐享其成,拿其中的七成,剩下的两成给师尊,一成给黎师兄。”

高三作文 篇2

  当河边的柳树抽出新芽,在风中飘动时;当阳光投在槐花树上,在地上形成光斑时;当彩蝶在盛开的油菜花间尽情舞动时;当冬阳照在路边的积雪上留下一滩水渍时,是你陪我走过一圈圈的年轮,留下一段段的回忆。有你在,灯亮着。——题记

  母亲的床边总是放着一盏老旧的台灯,台灯已用了多年,发出的光很微弱,却没见母亲换过,母亲常在灯下织毛衣,缝物品。

  那年春天,我咳嗽地非常厉害,母亲看着我咳嗽,急的不得了,四处找方子,我对此不屑一顾:大医院都看不好的病,母亲那些道听途说的药方怎么可能管用呢?

  咳嗽一天天的继续,没有一点好转,母亲竟真搞到了方子上的各种草药,开始熬制。

  每晚她熬制的时候,我都烦不胜烦。不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我是睡不着的,母亲只好点着她那盏昏暗的小台灯,忙碌着,不一会儿就能闻到一股子难闻的药味,又能接着听见她弄出一阵轻响,才回归平静。

  她没玩捣腾那些药,早春温差又大,她感冒了,见我喝药时叫苦连天,父亲失望的摇了摇头,让我看一次母亲是怎么熬药的。

  她得了感冒,可那晚她还是来熬药了。

  只见她佝偻着身体,先是打开了那盏昏黄的灯,是我的错觉吗?总觉得灯又比以前暗了些,灯光还不时一跳一跳的,看起来又多了份老旧。

  母亲在这昏黄的灯光下,也似乎又老旧了些。她眼角的细纹显得这样的孤老,她那根没绑上的白发在灯光中微颤着,这样的寂寥。母亲小心翼翼地搬出药材,生怕弄出了一点声音,我看见她踮起脚尖够放在冰箱上的八角,感到一阵鼻酸。繁多的`药材,母亲却十分的娴熟,我一会就熬好了。

  她把药装进杯子里,松了口气,又在杯子里加了几勺药。一阵轻响,原来是母亲在收拾器材了,那个大锅和几个小碗都要放进高高的柜子里,她一只手拿不过来,一只小碗掉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母亲懊恼地看了一眼,又快速的、惊慌地看了眼我的房门,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这时,一直跳动的灯光终于不再照亮屋子了,母亲轻叹了口气,睡觉去了。

  我站在角落里,回想母亲在昏黄的灯光下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她每一条细细的皱纹,每一根白发的发丝,都让我鼻酸落泪。母亲的台灯灭了,她却是我心中那盏永不熄灭的灯。灯光昏黄的、小心翼翼的,充满关切爱意的,用尽所有力气照亮了我无人中介的黑暗孤寂。有你在,灯亮着。

高三作文 篇3

  要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有多多积累,多多练习,大家一定会成功的。这篇高中三年级的作文选集800字由essay.Gzu521.com带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三年级的作文选集800字:为什么不能这样

  对已经发生的事情,问:“为什么会这样?”这是绝大多数人的一种本能,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但是,萧伯纳却能另辟蹊径,梦想一些从未发生的事情,问:“为什么不能这样?”

  萧伯纳是英国作家。作家可以虚构、编写从未发生的故事,然后用“为什么不能这样?”问自己,有利于使自己的故事更符合生活逻辑。

  仔细想来,萧伯纳的话适用于很多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画家创作的,很多时候都是自己的想象;音乐家创作的,也都是从未有过的乐曲;科学家需要大胆的想象,才有可能发明、创造。

  最初的科学家一定曾经在想,既然鸟可以飞上天空,那么人也应该能飞上天空;那么,人“为什么不能这样?”这就明白了:人没有翅膀。到了今天,人类已经可以飞向月球、太空。一切皆有可能,包括从未发生的事情。“为什么不能这样?”这句话可以促使人们去思索,并完善自己思索。

  世界不可能永远只是,先有太阳、月亮,然后是人类的探究,“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太阳、月亮总是东升西落。人类需要创造,我们不能等有了电灯、有了汽车、有了电脑,然后才去想它们“为什么会这样”。人类必须去梦想一些从未发生的事情。

  但是,可悲的是,梦想一些从未发生的事情,然后总在问自己:“为什么不能这样?”萧伯纳的这种创新思维,很容易使人误以为是在引导人们胡思乱想。人类历史上,也确有人将具有如此思想的`人看作是疯子、精神病患者,更有人将他们看作是造反者、叛乱者。人类历史上曾有无数的科学家、改革者因此被杀害。屈原、布鲁诺就都曾经被骂为疯子。古今中外,被杀害的改革者更是数之不尽。

  人类社会总是在向前发展,必然会出现一些从未有过的思想观念;科学技术总是在不断地进步,必然会出现一些从未有过的发明、创造。

  “为什么不能这样?”

  有的人看到已经发生的事情,问:“为什么会这样?”这种习惯,似乎从来如此。但是,“从来如此,便对么?”

高三作文 篇4

  罗素曾说:“参差多态实乃幸福本源。”的确,人生是由幸福和苦难共同构成的。然而我们毕生寻觅的只是近在咫尺的幸福和欢乐,却不知:那遥远的地方也是人生苦难中的财富。

  人世间的“距离”于人生有多宝贵?那位智慧与高明的老者给了我们答案:“距离有多远,人生的收获就有多少。”这句话不也是伟大医学家李时珍的真实写照吗?他被世人所崇拜,著名的佳作《本草纲木》在国内外都很畅销。在医学界的成就都达到了顶点。而这些正是他跋山涉水,尝遍百草在种种苦难下成就的作品。游山阅历铸就了他的坚韧,游历多少年使他有了更强烈的代表中国医学在历史上的功绩。

  若是没有奸侫小人的陷害,屈原又如何能够在放逐之后乃赋《离骚》?孔子又在游说多年后著作《春秋》?

  我们常说,中国文人的命运多是不幸的,倘若不是经历生活的磨难,又怎能写出打动人心的句子?我仿佛又看到“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那位风烛残年、孤苦伶仃的老人形象。杜甫在他幼年时在枣树上爬上爬下,把笑声洒满整个庭院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命运之神已给他安排下这样一条坎坷异常的人生之路。

  他的一生都不曾安稳过。十载长安的屈辱和辛酸,使他在那个混乱的世界中被小人陷害。屡遭贬职,不被朝廷所重用。中华大地生有九州,哪里都有华夏儿女,杜甫晚年漂泊游荡,其心凄清,其身沧桑,其神颓丧。生活的阴影遮盖了自己的生活。《论语》中有“既来之则安之”的经典话语。杜甫既然被贬,他就应该像欧阳修那样与当地居民“同享世事”,游乎山水之间也。虽然杜甫的那一颗心一刻也没有离开君王仕途,百姓苍生。我认为他可以用借酒消愁的时间来济救天下苍生,用他自己特有的方式,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

  距离的远,远得美丽;距离的'近,近得夺目。众所周知,遥远梦想的距离太过干涸,常被戳破。现实中的重往往太过低调;常被遗弃。人们常常因为在现实中的苦难太过深重而想要远离和摒弃它,但当我们真正寻找“天堂”时,才会理解现实夺目的珍贵。

  昨日的杜甫,只是历史匆匆的过客;今天的我们,也不过是明天的沧海桑田。

  人的一切变化,幸福、伤悲都是由不同的距离而产生,只有真正领悟到现实的真谛,才会在遥远的距离间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

高三作文 篇5

  人们赞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诚然,事事皆有第一步,如果第一步不能迈稳迈实,以后的路便会举步维艰。

  迈出第一步需要勇气。从古代起,人类的祖先就认为雷电是天神发怒的表现。雷电灾害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富兰克林便是那个时代的勇者。他利用风筝与钥匙发现了避雷针的原理,成功地将电从云层中引了下来,为人类带来了安全。在那个全民信仰上帝的国度,在那个上帝便是一切的年代。富兰克林挑战了神的权威,迈出了对电学探索的第一步。,充满了为科学而奋不顾身的勇气。

  迈出第一步需要创新意识。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源泉。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拥有足够的勇气出脚,也找不到落脚点,更不用说将第一步迈好。这一类例子便很多了。我国宋代发明家毕昇,比尔盖茨,乔布斯……毕昇是印刷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用鼠标代替了键盘输入,乔布斯开创了触摸新时代…这些人都不是智商极高的`天才,他们能在各自的领域迈出第一步,成为创始人皆源于其拥有的创新意识,用自己的创新意识来是生活更加简单,仅此而已。

  迈出第一步不可或缺知识的积累和亲身的实践。想一想,如果富兰克林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去放那这风筝,一切会不会都会改变?答案是肯定的。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增加自己的勇气与创新思维,成功才会来到身边。达尔文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游历了世界各地,搜罗了成千份证据与上万个数据。十五年的磨练使他顶着重压,揭示了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迈出了生物研究的第一步。隔不久,有一位类似的伟大科学家,他便是孟德尔。相信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人人都听说过,而孟德尔为了研究一串定律观察了十四年。十四年的庄园生活,十四年一门心思的观察豌豆,终于他成功卖出了这第一步。

  跑过八百米的人都知道,跑前心中有种恐惧感,但真的跑出第一步,恐惧消失的全无踪影。

  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毫不畏惧。

高三作文 篇6

  高三的生活是很忙碌的,有太多的紧张感,有太多的无赖,有太多的说不出,一切尽在不言中。

  高三的我,坐在教室里,两眼目不转睛地望着黑板上老师的笔迹,而我在环绕四周,根本听不进去。也许是在高一`高二时玩的太多了,而现在也就听不懂。我很烦躁啊,不知怎么是好啊?我该怎么办呢?没有人能给我很满意的答复。哎,我该好好的问问自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只能埋怨自己了。

  对于现在的情况,我只能不断改正,重新认识高三。我相信: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所以“信心”二字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只有重拾信心,才有信心的理由面对明年的高考。我相信明年的高考我一定可以成功的,不管结果如何,我只要付出了总有回报的,我不会后悔的,真的!

  开学已经有两个星期了,虽然我没有学到很多,但我相信,这些都是为明年的高考作铺垫的,只有掌握了这些最基本的知识,才能对明年的高考说声:“我来了!”高三的我感到很累,每天只想在桌子上好好的'睡一觉,这是我唯一的心愿,但这只能是“幻想”罢了,不可能的!

  面对老师的滔滔不绝地讲解,我只能目不转睛地望着,因为我根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我充满了一脑子的疑问,我只有慢慢地走啊,一步一步的,要脚踏实地,这样才能成功!我相信我自己,我可以的!

高三作文 篇7

  我出生在四月,一个本应是阳春的季节。

  可是,在北纬23度26分以北,四月,注定是个阴雨的季节。

  我讨厌雨,却惊异的发现我的一切都与雨有着丝丝屡屡的联系。

  为什么我出生那天,天空要飘着阴雨,让我最爱的妈妈,因此患上了关节炎。如果我的出生带给妈妈的是疾病和衰老,我宁愿自己不要来这个世界。有人说,儿女是父母上辈子的债,我说,一个新生命的成长,是以牺牲为代价的。

  于是,我的名字里有个雨字。妈妈说,要让我象雨一样干净,清爽。

  妈妈爱雨,我想,她也许更爱雨天出生的我。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雨。

  为什么一提到雨,我会立刻想到泥泞的小路;想到儿时住过的小院;想到自己站在雨里,没有打伞。甚至还会想到,动画片里那被丑化了的大灰狼,狰狞的面孔,尖长的獠牙和嘴。我感到害怕。

  为什么一提到雨,我脑海里闪过的`不是清新,自然,浪漫,而是寒冷,离别,孤单,仿佛有东西正在从我体内慢慢消失,我抓不住。

  为什么每年生日那天,天空都会是阴的,有几次同样的下着雨。我解释为巧合,我知道,我和雨是分不开了。

  我不知道对雨这种特别的感觉是何时有的,我也不想给自己强化这种感情。我试图说服自己,雨后的天空真的很晴朗。

  但,我无法让自己爱上雨。

  后来,我发现自己开始逃避,甚至惧怕什么。

  于是,我思考为什么会对雨有如此的感情。

  再后来,我发现自己怕的不是雨,逃避的也不是雨,讨厌的也不是雨。

  直到有一天,恍然发现自己已长大;

  恍然发现有些东西正在流逝;

  恍然明白,我讨厌的真的不是雨。

  而是,孤独和离别。

  在北回归线以北,四月,少的是阳光夏日,明媚春光,多了几分萧瑟和寒冷,可是我看到,太阳正在向北移动……

高三作文 篇8

  父亲在电话里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发急追问,他才告诉我母亲胸口绞痛难耐,在医院救治。

  我焦急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脑子里一直晃动着两个腰背佝偻、头发苍白的老人的影子。他们在医院走廊冰凉的长椅上,相互搀扶,相互依靠着等待医生的判决。父亲的心脏搭过四根支架,他要陪着母亲捱过十个小时的输液时间,身体能吃的消吗?一刻也不能耽误了!我急火火地收拾好东西,直奔车站。

  我的父母住在乡下,他们将老未老时,希望进城和儿女住在一起。那时候,所谓都有出息的三个儿女,在城里都有自己的房子。

  我的哥哥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没有任何社会背景和家族支援,靠着勤奋踏实、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在单位站住了脚。20xx年他的单位建集资房时,父母拿不出一分钱,我刚结婚没有储蓄,弟弟尚在念大学,家里人没有能出上力的。哥哥一晚上打了将近一百个电话借钱,总算凑足首款的十万,而剩余的十万尾款在每月工资里扣除。父母和他生活在一起,无疑会多出一笔生活费,这是他和嫂子承受不起的,更何况弟弟上大学的费用是哥哥一直在帮衬。父母只好断了去大儿子家住的念头。

  我在离父母家七十公里远的一个小城市上班。结婚的房子是公婆给买的,使用面积六十多平,一家三口刚好住开。父母骨子里非常传统,自己有儿子万万不能去姑娘家住,即便后来我换了大一些的房子。我不怕别人笑话,再三恳请父母来我身边住。他们说,你是有公婆的人,好好孝敬公婆才是正理啊!

  弟弟本来在六朝古都西安上班,那里气候宜人,打算父母以后养老就在他跟前。在农村,老人一般是住在小幺儿家的。父亲早年在外跑车,观念多少有些改变。但母亲一直呆在农村,她认定晚年要和小儿子生活。弟弟当时没有成家,他让家人放心,尽早买房子接父母过去同住。

  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儿女都有班可上,老有所依的愿望也即将实现。最欣慰的是,国家为父亲他们一大批单位破产而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们办理了退休。每月两千多块钱,足够他和母亲的花销了。他们有了收入,不用担心拖累儿女。

  我的一个堂妹在上海工作,老公也是单身。公公婆婆本来在农村,大儿子说上海生活条件好,鼓动老人去了上海。农村有合作医疗,但是异地无法报销。堂妹管老人吃喝住行、住院看病,尽管两人工资算是可以的,还是承担不了上海的高消费。不到一年时间,不得不将老人送回了老家。

  父亲暗自筹划,弟弟才工作买的房子没多大,有了孩子肯定住不开。他和母亲可以租房子住,帮着带孩子、买菜做饭,等条件好了再换大房子。对于父母的决定,我更多的是心酸。父母在乡下不是过不下去,论起生活环境,老人在农村比在城市更适宜。农村空气新鲜,人脉熟络,对于生活半辈子的他们来说,早就习惯到了身体的每个毛孔,每个细胞。他们一心一意要和孩子住在一起,图的是团聚的热闹和一份难以割舍的浓浓亲情。

  我有一次回家,看见母亲躺在走廊的沙发上睡觉。父亲坐在客厅的躺椅上打盹,而电视兀自大声响着。那个时刻,家家户户正热热闹闹团聚在一起,畅享丰盛的晚餐。父母住的楼房挣扎进来落日的一束余晖,更显空荡荡、冷清清。我能想像得到,无数个这样的傍晚,父母对付吃一点晚饭,各自守着一片孤寂,昏昏沉沉地放纵着思绪。

  事情最后还未尘埃落地,孩子们的孩子开始嗷嗷待哺,需要专人看管。母亲理所当然地前去看护。哥哥的孩子断奶早,母亲记挂家里的父亲,带着孙子返回乡下。像迁徙的鸟儿,夏天一过,又飞回城里,因为冬天城市的'房间里有暖气,孩子需要暖和地过冬。而在乡下的父亲想念孙子了,不得不一趟趟往城里跑。就这样,老两口有四年多的时间,往返奔波在两百公里的路途上。

  我想带孩子回家,还得提前打电话,问清家里有没有人,常常只有父亲一个人在家。我在自己家做上一些吃的,带回家拿给父亲吃。父亲年轻时在外面开车,很少进厨房,做的饭很难吃。母亲不在家,他饥一顿饱一顿,胡乱打发光阴。

  弟弟在西安的买房计划最终流产了。总部一纸调令,他们一同留在西安的六个年轻学子全部调去新疆。弟弟非常不愿去,但是寒窗十几年,他无法放弃心中的梦想。儿行千里母担忧,父母的拳拳之心飞扑在两千公里外的边疆。弟弟订婚、结婚,他们尤为担心。在哥哥的带领下,拖着年迈的身体,不远千里去探望,只为看一眼小幺儿的生活现状。

  在父母居住的乡下,还有很多年轻人出去是打工的。他们春天出发,冬天回归。迁徙的鸟儿是带着儿女一起出行,他们不能带着孩子一起走,留在家里,让长长的思念连接着亲情。有些人家的孩子没有全部离开家乡,父母的奔波不会太辛苦,一方离开,另一方有孩子在身边,不会寂寞孤单的。

  有时候,我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小时候希望孩子长大有出息,最好飞的又高又远;等到年老体衰,又希望孩子能在围在身边。到底是让孩子承载全家人的梦想去大世界拼搏好,还是安于现状生活在小地方好呢?人生像鸟儿飞来飞去,固然开眼界有志向,但平凡如我们,生存的终极目标不是吃的好,睡的好,能大笑出声吗?

  我在结婚前,挣的一点工资全贡献给国家公路事业了。而弟弟在两千公里外,他回家看望父母坐飞机的花费让他选择很少回家。他自知结婚买房无人依靠,对工作投入的是超乎常人几倍的努力。哥哥的孩子上学后,他回家看父母的次数勤一些。他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作为长兄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的责任心。

  一家人坐车的车票被母亲收集在一个抽屉里,满满一抽屉。儿子好奇地翻看,惊叫着太霸气了。我突然涌上一个念头,我的孩子要是离开我了,我这一辈子都要做迁徙的候鸟了。

  母亲和父亲的心脏病相继发现在弟弟有孩子后。父亲接连做了两次支架手术,母亲身体尚康健。她给弟弟带孩子时,身体的不适症状逐渐明显,但是在新疆看病她得全费。在花了弟弟上万块医药费,她说什么都要回家。她伤心地将儿媳妇抱怨她不尽心带孩子的话藏进心里,毅然决然回到乡下。

  自此,父母抱定要在自己家里终老余生,不去孩子家当累赘。父亲在电话里总是报平安,三言两语就挂了电话。母亲会唠叨一些,无非是人老了,身体的各种毛病是自然衰老的现象,不用担心牵挂。

  我的日子随着孩子长大,烦恼忧愁也生出来。对于父母,听到他们说没事,心里的砝码习惯地倾斜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老小孩,老小孩,我明白这个词时,父母的健康状况早已亮起红灯了。老人,其实和孩子一样脆弱,只是他们没有孩子一样可以依偎的温暖怀抱。

  父母在电话里报平安的坚强被病魔击退了。他们害怕一下倒下去,再也看不见心爱的儿女了,犹豫着叫孩子回家,又焦急催着回去。我每天和他们通电话,不再问他们好不好,但是要听到两人的声音,知道他们还能快步走过来接电话。

  父亲做手术,母亲住院,我和哥哥轮换请假守护、伺候。刚开始,父亲不习惯我给他洗脚倒尿,扭捏着让先放着。我差点掉眼泪,孩子对父母的付出是习以为常的,而父母对孩子的回报是感激涕零的。

  我们在单位上班,不能长时间呆在他们身边照顾。休息时我们如同候鸟,按照既定的路线飞回老巢,短暂的尽孝之后,再飞回来继续朝九五晚的工作。

  母亲的再次发病,意味着我们兄妹三个的再次相聚。我飞奔进医院,已感受到另一只候鸟飞来的气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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