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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第一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时间:2021-01-23 15:41:09 八年级政治教案 我要投稿

第八课 第一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第八课  第一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本课概述

1、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

我们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让学生认识到自己肩负着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从而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因此,本课书在初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处于核心地位。同时,本课还在全书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前面知识的小结,也是对下册具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一个提示。

2、本课的知识结构:

全课书由三个框题组成。三个框题的内容密切联系,主要阐述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一框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规定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方面论述了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特征,从而让学生充分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二框题“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从三个不同的侧面(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具体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第三框“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公民的合法权利入手,介绍了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的发展与不断完善,从而阐明了宪法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3、总体教法建议: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形式多样化,尽可能采用贴近学生生活的实例或相关的时事报道。同时,充分利用宪法原文的相关章节,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对于较难理解的知识点,可尝试用一些多媒体手段或角色扮演、小游戏等形式,从而调动学生学习宪法的兴趣,产生探究的愿望。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重点难点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建议:

1、教师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请同学阅读第八课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

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是依宪治国?

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导入新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却容易使人认为是国家领导人的事,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不如具体的法规如刑法、民法、诉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人们每天都能接触和使用的法律来得具体。宪法好像离我们很远,与我们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些类似太阳系中的太阳,所有其他法律必须依赖它存在,围绕它旋转,它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

这是我们这堂课要学习的中心问题.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一)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提问: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问题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问题有: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要解决国家的根本问题: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提问:何为法律效力?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提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几方面?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板书)

(教师引导。)

依据宪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

我国目前已颁布施行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共有4000多个。其中,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共制定了328件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近五年来,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法规117件,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总数的35.8%,为历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最多的一届.

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司法、行政,到军事、外交、民族、教育、体育、卫生,牵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但归其大类,主要是政治、经济及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体现。

提问:举例说明我国制定了哪些使宪法具体化的法律?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与国家政治制度相关的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与国家经济制度相关的法律有:《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对外贸易法》、《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专利法》、《审计法》、《会计法》、《商标法》、《破产法》、《矿产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食品卫生法》、《公路法》、《建筑法》、《农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有:

 

《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婚姻法》、《继承法》

……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板书)

提问:我国建国以来共颁布了几部宪法,分别是哪年颁布的?

(学生发言后,教师引导。)

我国建国以来共通过了四部宪法,其中,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制定的,“左”的思想贯穿于整部宪法之中,致使条文之间相互脱节,语言文字含混不清,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

1978年宪法由于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后新形势的需要,所以,1982年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再次修改宪法。这次修宪彻底清除了1978年宪法中“左”的影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铺平了道路。

1982年宪法明确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表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一直把经济立法放在首位,并对一批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进行及时修改。如:1982年宪法确认“个体经济”可以合法存在之后,个体经济俐到发展,为1988年国家制定和通过私营经济合法化的宪法修正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组织活动:一次与现行宪法配套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扮演不同的法律成员分别阐述不同的法律功能及维护宪法的共同作用。)

(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请看投影:

(投影一)

 

原因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作用

保证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投影二)

 

制定

宪法:

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普通法律: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修改

宪法: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能通过

普通法律;

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小结: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是:

毛泽东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只有依法治国,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依法治国道德是指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将今天的讲课内容用填表方式进行归纳总结:

 

 

内容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宪法

 

 

 

普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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