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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日国旗下讲话:消防进校园平安到永远

时间:2022-08-06 10:31:07 国旗下讲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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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日国旗下讲话:消防进校园平安到永远

同学们、老师们:

消防宣传日国旗下讲话:消防进校园平安到永远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消防进校园、平安到永远。

  消防安全是平安校园永恒的主题。我们学校的消防工作在校领导的重视和引领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大家踊跃参加;今天的消防疏散演练表现积极,效果明显!在这里我要向组织、参与活动的全体同学们、老师们说一句谢谢。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我们仍存在一些消防误区、盲区,以及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例如下班放学前的电源插座忘记拔下,离开办公室、教室时,空调等电器忘记关闭;电脑专用插座使用了大功率用电器等等。

  同学们、老师们,我们应该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以增加自己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七章。第六章讲得是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工作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同学们、老师们,我们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也要学会相应的防范防护措施。如果真的遇到火灾,

  首先,一定要镇定,别自乱阵脚,小火利用周边条件灭掉,大火则应该报119电话,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生命第一,远离火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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