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经济论文 >> 保险论文 >> 正文

加入WTO与“两岸三地”保险业的发展

时间:2006-11-22栏目:保险论文

岸三地保险市场的再保险交易中心进行探索。比如,可否选择保险市场比较发达、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建立中国的再保险交易中心,吸收境内外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参与,使中国的再保险市场成为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覆盖面广、资讯交换快、成本低廉的特点,进行保险产品和再保险产品的销售,大力发展再保险业务,迅速赶上世界发展潮流。通过再保险业务便捷、快速、有效地联络本地和国际两个保险市场,有利于本地直保公司提高风险承受能力、扩大业务量。两岸三地再保险业应紧密合作,大力开发再保险产品,通过再保险产品与方式的创新,促进中国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比如,共同研究和制定财务再保险计划、地震再保险计划等。大陆某些地区和台湾地区同属地震带,历史上的几次地震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台湾1999年发生的9·21大地震使寿险业和产险业损失很大。台湾已于2001年建立了地震险共保体制,大陆的地震保险机制也在建立之中。
  (五)增强资本基础,提高偿付能力。中国保险业惟有以保险为核心业务向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发展,才有能力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尤其是大陆的国有保险公司要加快股份制改造的步伐以解决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和资本金不足等问题。两岸三地的保险业之间,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保险业与证券业之间,保险业与大型企业集团之间可采用入股或联营等形式,实施强强联合,或者是通过规范上市,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进而达到巩固市场、增强实力的目的,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机会。目前,大陆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有的已经完成了上市准备工作。香港也有近10家保险公司已经上市,经验值得借鉴。
  加入WTO对于两岸三地保险和再保险业发展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保险界同仁应共同努力,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整合两岸三地的保险业资源,共同迎接入世挑战。
  (本文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1年“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台北会议上的发言,刊发时略有删改。)


上一页  [1] [2] 

下页更精彩: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