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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

时间:2006-11-22栏目:证券论文

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最高融资比率

最低融券保证金成数

6000

7200

8400

9600

六成

五成

四成

三成

70%

60%

50%

40%

此外,台湾交易所还可据主管机关的核准范围,视平时证券交易是否有剧烈波动,有权调整单个证券的融资比率与融券保证金成数(非例行稳 定措施)。目前规定,如证券连续5个交易日或最近10个交易日中有6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剧烈时,应于次日降低融资比率及提高融券保证金一成,并待该证券出现连续6日无价格波动剧烈的情况时,于次日恢复其原有比率。至于对“剧烈波动”的认定,交易所有其衡量标准 。

韩国交易所对保证金的比率规定为40�100%不等,最低初始保证金要达40%,当维持率低于130%时,则需追缴保证金。此外,交易所规定,凡客户委托买卖时,还应交履约价款。这两项比率的调整已成为刺激或冷却市场的工具。

其他如东京、泰国等交易所也通过调整保证金比率来调节市场。

八、股市稳定基金

韩国政府1990年5月设立过“股市安定基金”,当时基金规模4兆韩元(约59.2亿美元),占市场总市值的4%。资金来源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机构投资人、上市公司。不过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该基金难以调节市场,而于1997年10月停止运作。

1998年8月14~28日,为应付国际对冲基金对香港金融市场的巨大冲击,特区政府曾动用外汇基金,强力在现货与恒指期货市场上干预,共动用了1180亿港元购入恒指成份股。政府的举动成功击退了国际炒家,使港股冬去春来。不过特区政府已表示,只此一回,下不为例,1999年10月已将其持股作为信托基金(盈富基金),让广大市民认购。

1999年7月,台湾当局抛出“两国论”之后,股市不断下滑,当局决定投入5000亿台币的资金成立“国家安定基金”,并于2000年1月15日完成了立法程序, 以公民营事业股票作担保向金融机构借款,并借用劳工退休保险基金、邮政储金、公务人员退休抚恤金等。其资金用途是:1.当股价指数连续下跌,有造成金融体系连锁反应之虞时;2.应付国际资金大幅移动及海外投机客意图阻击,致使投资人产生信心危机之虞时;3.岛内外发生重大事件,致使岛内外金融市场发生连锁反应,有损投资人信心,并致相关市场有失序及损及“国家安全”之虞时。该基金已多次入市干预。此外,在1996年初,中国大陆在台湾海峡进行军事演习时,台湾当局也曾动用“公营资金”入市干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八项措施中,只有前六项完全属交易所的权限,第七项措施交易所有部分自主权,而第八项则完全属主管机关或政府的权限。各交易所稳定市场的措施见表5、表6。

5 世界主要证券交易所现行主要稳定市场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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