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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说·经传·经变

时间:2006-11-21栏目:语文论文

理朴而辞轻,或袭故而弥新,或沿浊而更清,或览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后精。"《文心雕龙·比兴》"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文心雕龙·通变》"长辔远驭,从容按节;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在佛教华化的过程之中,释门佛徒充分汲取了华夏文明的精华,有不少法师达到了"应言之变"的极高境界,而被人称作"高僧"。诸如:

《高僧传·唱导》"释昙宗……'辩口适时,应变无穷'。"《高僧传·唱导》"释道照'披览群典,以宣唱为业,指事适时,言不孤发'。"敦煌遗书之中,于此一端,也有鲜明的艺术表现。诸如:

《晏子赋》(敦煌遗书伯二五六四卷)"出语不穷,是名君子也。"《佛说报恩经讲经文·双恩记第三》(前苏联东方研究所藏Φ-96号卷子)"或有能扬邪辩,击论鼓而魔党倾心;也有妙运法音,说至理而天花落座。"等等。

此"妙运法音,说至理而天花落座"之高僧被理想化了典范,是所谓的"维摩居士"。敦煌遗书《维摩诘经讲经文》(伯二二九二卷)说他:"说万事如在掌中,谈三界不离心内";"貌同野鹤,性比闲云,辞同倾海,辩似涌泉";"清词辩海人难及,妙智如泉众共谈。"此一类形容,正是以魏晋隋唐五代学问渊博,文章颖发,辩说纵横,如倾悬河暴雨的玄谈之士为其模特。

此所谓"经变"之第五种"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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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之"经变"的五种"变态":"应物(事)之变"、"应时之变"、"应人之变"、"应文之变"、"应言之变"之中,"应物(事)之变"是其根本。此正如《鬼谷子·捭阖》所说:"捭阖者,道之大化。说之变也,必先审其变化。""夫道者,体常而尽变"。(语出《荀子·解蔽》。)有此根本,则"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语出《鬼谷子·捭阖》。)然而,"凡此变态"的实现,却并非易事。故《南齐书,文学传略》慨然而言:

今之文章,作者虽众,总而为论,略有三体。(案:此"三体"之论从略)……三体之外,请试妄谈:若夫委自天机,参之史传,应思悱来,勿先构聚,言尚易了,文憎过意,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不雅不俗,独申胸怀,轮扁斫轮,言之未尽,文人谈士,罕或兼工;非唯识有不周,道实相妨,谈家所习,理胜其词,就此求文,终然翳夺,故兼之者鲜矣!

这里所说与儒道"相妨"而在"三体之外"的另一类文章,便是不见史传而存之于敦煌秘室之中的"经变"之文--"变文"。

《高僧传·唱导·论曰》有言:

若夫综习未广,谙究不长,既无临时捷辩,必应遵用旧本。然才非己出,制自他成,吐纳宫商,动见纰缪;其中传写讹误,亦皆依而唱习,致使鱼鲁淆乱,鼠璞相疑。或是礼拜中间,忏疏忽至,既无宿蓄,耻欲屈头,临时抽造,謇棘难辨,意虑慌忙,心口乖越,前言既久,后言未就,抽衣謦咳,示延时节,列席寒心,观徒启齿,施主失应时之福,众僧乖古佛之教,既绝生善之萌,只增戏论之惑,始获滥吹之讥,终致代匠之咎。若然岂高僧之谓耶?

今日所见之唐、五代人手写的敦煌"变文"卷子,正是《高僧传·唱导·论曰》所谓"若夫综习未广,谙究不长,既无临时捷辩,必应遵用旧本"之"旧本"一类。其中"传写讹误,亦皆依而唱习,致使鱼鲁淆乱,鼠璞相疑"之处甚多。但即使是如此,这些卷子所间接反映之当时佛教高僧"与事而兴","出语不穷"的"无穷变态",这些卷子所间接反映之当时高僧"辞同倾海,辩似涌泉"的高超才能,仍旧不能不使人击节赞赏。由此不难想象如文淑法师那样的高僧,使听众"填咽寺舍,瞻礼崇拜";(语出赵璘《因话录》。)"阖众倾心,举堂恻怆,五体输席,碎首陈衷,各各弹指,人人唱佛"的狂热场面。

古无录音、录像技术,我们再也无法亲闻亲见当时被崇高的宗教热情激发之中国佛门高僧"擎炉慷慨,含吐抑扬,辩出不穷,言应无尽"之宣讲佛法的实况了。然千载之下,仍"使人怀抱载盈恋慕"!

附议与结语

论说至此,又有一事,想附议之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自序三》有言:"佛学中之名词,往往滥觞中土典籍,而后人多昧其所由来。……夫古今典册,浩如烟海,后人读书不多,欲尽知其出处诚为难事。"正因如此,笔者特别看重孙楷弟先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裁》一文有关"都讲"、"开题"的言说。孙先生说:"又'都讲'一语,自汉以来有之。"(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转引自周绍良、白化文编《敦煌变文论文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版,第107页。)"且此制自汉起,至于南北朝尚沿其旧。"(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8页。)"儒家之都讲,即释家之都讲;儒家之博士或经师,即释家之法师。特释家之所谓经师,乃指转读诵经者堪为都讲者言之,儒家所谓经师乃指明经堪为师范者而言,不以成诵取之。斯特称谓之微异也。以吾与释氏异途,而其讲经制度符合如此,此真饶有趣味之事。此将认为偶然和同欤?抑以互相师效视之欤?亦吾国讲学制度上之一问题也。"(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8页。)"上文言都讲制度释儒二家所同。今以开题一事考之,知其讲说制度亦相同。然则儒家讲经,犹是佛家讲经;儒家经义之体,亦是佛家经义之体。考其源流,宁非有趣味之事欤?"(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15页。)与孙楷弟先生所说"自汉以来有之"的"都讲"、"开题"二事有所不同的是:"经说"、"经传"、"经变"之体,则肇自先秦。如果说"都讲"、"开题",尚不能确定是"佛家仿效儒家"或者"儒家仿效佛家"的话;那末,肇自先秦至于隋唐五代尚沿其旧的"经说"、"经传"、"经变"之体,无疑是我国固有之传统。"经说"、"经传"、"经变"之体,当是佛教传入我国之后,释徒"采儒者事意为之,因相沿而为定法。"(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9页。)

是为《经说·经传·经变--再谈"变文"之"变"》。

1983年8月,本文作者在甘肃兰州"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成立大会暨一九八三年全国敦煌学术讨论会"上提交了题为《中国散韵相间、兼说兼唱之文体的来源--且谈"变文"之"变"》的论文,试图在"楚汉文明"的背景上,澄清"变文"的渊源。该文已载《敦煌学辑刊》1983年创刊号(总第四期)。

1985年8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一九八五年学术讨论会"上,本文作者又提交了题为《经说·经传·经变--再说"变文"之"变"》的论文,试图在"经学文明"的背景上,进一步澄清"变文"的渊源。

此届学会期间,在由季羡林先生主动发起召集之专门讨论本文之扩大的"语言·文学分组讨论会"上,笔者提交的论文"引起了代表的强烈兴趣"(参《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一九八五年学术讨论会纪要》,载1986年第1期《中国史研究》),并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论辩。不过,奇怪的是,当时那种"强烈兴趣"此后竟消失得无影无踪,拙文不但没有收入此次学会的论文集,而且竟被缄默包围了十五年之久。

自那时起,已经过去了十多个年头。反思拙文,论说确有未赡之处;再做探究,其间又有深入前进。为进一步探讨有关问题,1987年2月期间,曾在前文的基础之上增补修订成一长达五万余字的专著。

1992年拙著《敦煌壁画乐史资料总录与研究》由甘肃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之后,本文作者之有关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暂时告一段落,因此始有余力顾及其它。故于1994年3月期间,翻出1987年专著之旧稿,再做斟酌,以探究"变文"之"变"为旨,节选删削,誊清写定,遂成一万三千余字之专论。

此专论草成之后,曾蒙台湾国立高雄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史墨卿先生斧正若干错误。这里谨向墨卿教授表示衷心地感谢!

近来,又斟酌参考最近若干年来同人的有关研究意见,自觉本文或许仍然有一定的价值。因此再度增补修订,并杀青如上。

特为说明情况如上,以见个人认识的前进过程,以存学术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九八五年五月 五 日初稿

                         一九八七年二月 十二 日增补

一九九四年三月 十二 日节选

一九九四年七月 十五 日修订

一九九八年三月 二十&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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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日再补

二零零零年九月 七 日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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