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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制度概述

时间:2023-02-20 10:11:52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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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制度概述

  【内容提要】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始于1946年。联合国委托联合国图书馆(DHL)把自己所属的文献资料存贮于各国的政府图书馆或其他性质的图书馆之中。本文论述了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的制度、体系,并简要论述了托存图书馆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摘  要  题】海外纵览
【关  键  词】联合国/托存图书馆/DHL
【  正  文】
      1 联合国托存图书馆(UN  Despository  Libraries)
  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制度建立于1946年。托存,顾名思义,即委托存贮。所谓的联合国托存图书馆,是指联合国图书馆(即达格.哈马舍尔德图书馆,Dag  Hammarsjold  Library,简称DHL)通过分布在各国的托存图书馆成员馆向世界各地分发联合国的有关重要文件和普通出版物,DHL及其各成员图书馆共同构成了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系统。截至到2002年底,联合国共在146个国家和地区共建立了405个托存图书馆。受联合国的委托,DHL把联合国的有关重要文件和资料必须无偿寄给分布在各国的各成员馆,各成员馆收到这些资料后,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良好的收藏和妥善管理,然后免费供有关给读者查阅和使用。
  二战后,联合国各成员国共同意识到,联合国各成员国及部分非成员国有权建立一个免费的托存图书馆,这些图书馆一般情况下由各所在国的国家图书馆担任。联合国规定,这些图书馆必须向公众开放,并免费为公众提供联合国有关重要文件的查询服务。各托存图书馆有权免费接收DHL寄来的重要文献资料。除了一个国家的国家图书馆之外,其他性质的图书馆如各地方公共图书馆、各高校图书馆等通过申请也可以成为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的成员,但是联合国DHL会对这些图书馆象征性地收取年费。联合国托存图书馆运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其成员馆遍及了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为保存、传递联合国的有关文件资料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提高了联合国在普通人心目中的地位,扩大了联合国在全世界的影响。
      2 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系统
  DHL及目前的405个成员馆共同构成了联合国的托存图书馆系统。
    2.1 DHL
  DHL是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系统的中心图书馆。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系统的大部分功能基本上都是通过DHL来完成的。
  2.1.1 DHL的主要馆藏内容
  DHL是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图书馆,其主要馆藏内容如下:
  (1)联合国书目资料系统(UNBIS)
  联合国书目资料系统是联合国主要的书目数据库。该数据库创建于1979年,主要包括纽约总部的DHL和联合国在日内瓦办事处图书馆所收藏的联合国文件和非联合国文件资料的书目数据库。各语种的文献资料一般都是用英文编目的。凡是互连网用户都可以通过联合国书目资料系统的网络版(UNBISnet)免费检索UNBIS的数据库。
  (2)联合国文件索引:联合国各办事处图书馆所收藏的联合国文件和出版物的索引,按联合国文件编号编排,包括主题、著者和标题索引。该文件索引每季度更新一次。
  (3)联合国主要组织的会议记录索引:该记录索引包括对各会议议程项目进行的讨论、采取的行动、以及表决的结果的标引,还包括联合国历次大会的发言索引。
  (4)UNBIS主题词表。
  2.1.2 DHL的普通服务
  (1)服务办法:DHL是联合国的专业图书馆,DHL的法定任务是向各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和秘书处工作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各国的其他人员在所在国的托存图书馆无法找到自己所需的资料时,经过联合国有关部门的允许也可以直接利用DHL内的资料。另外,因特网用户可通过联合国书目资料系统网络版免费检索UNBIS的数据库。
  (2)服务时间:一般情况下,DHL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为开放时间。如果遇联合国大会,每天开放的时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3)文献借阅办法:凡联合国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各代表团的工作人员以及各国的代表均可以持有效证件充分利用DHL的各种文献资料。DHL内的各种期刊、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的文件和出版物一般可借阅两个星期;DHL内各阅览室最新陈列的期刊及联合国刚刚出台的最新文件只供阅览,不提供借阅。一般情况下,读者能够借阅的文献资料都可以延期或续借。
  (4)DHL提供馆际互借服务。
  2.1.3 DHL的特殊服务
  (1)正式文件系统检索服务:正式文件系统是指能够全文检索联合国文件的数据库。DHL内的全文数据库可以通过DHL各个阅览室内的计算机终端检索到。
  (2)公共因特网工作站服务:在DHL各阅览室外面的公共空间里如走廊、大厅等等,设置有许多台可用来上网的工作站。每个读者都可以免费利用这些工作站。
  (3)对读者进行特殊的培训服务:DHL在完成自己的职责之外,还向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各代表团及各国驻联合国使团的工作人员以及获得联合国认可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提供高层次的文献信息利用培训服务,培训服务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如何使用联合国的UNBISnet;如何使用联合国正式文件系统以及联合国资料文号数据库(即UN—I—QUE:UNInfo  Quest);②DHL内的“文件基本知识教授”辅导读者如何使用联合国文件,“电子查询教授”(Cyberseek)和“联合国网页检索教授”教育读者如何使用因特网;“介绍联合国局域网上的图书馆数据库教授”培训读者如何通过DHL获得丰富的网上资源;“地图资料教授”展示了地图图书馆丰富的馆藏,等等。
  (4)定题资料选报(SDI):DHL除了提供上述的特殊服务外,DHL还从每日订购的电子出版物中摘录国际新闻和其它的相关信息,编制成电子版的资料选报,供读者使用。另外,读者也可以要求DHL进行信息定制服务,DHL会根据读者的要求,量体裁衣,定制出符合读者特定需求的信息。
    2.2 托存图书馆成员
  托存图书馆成员的指定,一般由联合国出版委员会根据DHL馆长的建议并参照有关政府的意见作出的。挑选托存图书馆的基本标准为:该申请图书馆的发展程度(包括馆藏结构、自动化程度、服务质量等等)和有关国家托存图书馆的通盘地理分布情况等等。
  2.2.1 托存图书馆的指定:
  (1)托存图书馆一般由联合国出版委员会下属的图书馆与出版部门具体指定。在决策重大问题时,委员会会充分考虑到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以及联合国秘书处的意见和建议;
  (2)托存图书馆成员的所有对外联系一般都要接受DHL馆长的指导。DHL馆长负责与联合国出版委员会及联合国秘书处的一切联系;
  2.2.2 托存图书馆的标准:
  (1)所有要求申请成为托存图书馆

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制度概述

成员的图书馆必须是各国政府支持或开办的图书馆,私人图书馆没有资格成为托存图书馆的成员。一般情况下,这些图书馆应为各国的国家图书馆,或者大型的研究型图书馆,地点一般在各国的首都。这些图书馆必须对外公开免费开放;
  (2)所有的托存图书馆成员在接受DHL寄赠资料的同时,必须向联合国在纽约总部或日内瓦办事处的图书馆提供等价的文献资料或对等的服务;
  (3)托存图书馆的附加条件。原则上托存图书馆一般设置在各国的首都,其他的大城市也可以适当考虑。但是,除了首都外的其他地方,一个城市一般不设置第二个托存图书馆。另外,设置托存图书馆其他要考虑的因素还有:申请图书馆的文献及馆藏结构、服务的对象及读者需求、申请图书馆的发展程度、所在国的人口结构及地理通盘状况等等。
  2.2.3 托存资料的条件:
  (1)自1975年以来,托存图书馆的条件有了微小的变化,即对托存图书馆开始收费,收费的标准具体如下:
  ·发展中国家:部分托存,每年费用为200美元;全部托存,每年费用为300美元。部分托存即只托存官方记录和纸质文献;全部托存,即对图书馆的全部文献进行托存。
  ·发达国家:部分托存,每年费用为900美元;全部托存,每年费用为1400美元。
  (2)托存图书馆的运作始于联合国的指定日而不是合同签约日;
  (3)所有的托存图书馆必须安排称职的图书馆馆员,妥善接受并保管联合国寄来的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归整,在开馆的时间内对公众免费开放。此外,对那些不能到馆的读者(以异地读者为主),托存图书馆必须以馆际互借或拷贝、照相等形式满足他们的需要。
  (4)应联合国DHL的要求,托存图书馆必须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书目辅导及类似的服务,向用户不但提供那些托存的文献资料,而且尽可能地向用户提供自己本身所藏的一切馆藏文献;
  (5)联合国专业图书馆员和新闻事务部干事定期访问各托存图书馆,对联合国文件收藏的管理提供协助和培训。此外,联合国也以调查表问卷的方式定期地对各托存图书馆的托存及利用情况进行调查。一般情况下,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查问卷于当年的二月份寄到托存图书馆。各托存图书馆必须把调查问卷寄交联合国。对于那些没有按合约规定时间把调查问卷寄回联合国的托存图书馆,联合国出版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托存图书馆成员的资格,并把该资格转渡给同一城市的其他图书馆。
  (6)任何的托存图书馆若想从托存的图书馆系统中退出或将托存权力转让给同一城市的其他有关图书馆,必须征得联合国出版委员会的同意和允可。
  2.2.4 托存资料的范围:
  (1)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所有的托存图书馆都会自动接收到DHL的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一般情况下,一个托存图书馆获得寄赠资料仅仅局限于一个官方语种。
  (2)如果托存图书馆能够提供一定的技术设备,那么该托存图书馆就可以在购买联合国有关文献的电子版本时享受到五折的优惠或让利。
      3 托存图书馆在中国
  中国为联合国的缔造国和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托存图书馆的当然成员。中国国家图书馆和重庆图书馆都于联合国托存图书馆制度建立的次年即1947年就加入了该项制度,目前中国托存图书馆成员有21个,其中绝大部分是最近五年才加入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北京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2001.07。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图书馆,2001.12。
  外交学院图书馆,1997.06。
  中国国家图书馆,1947.04。
  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1999.03。
  上海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图书馆,1999.12,部分托存。
  复旦大学法学院图书馆,2001.09。
  上海图书馆,1984.01。
  香港地区
  香港公共图书馆,1979.01。
  香港大学图书馆,2000.04。
  武汉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图书馆.1999.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图书馆,2001.09。
  重庆
  重庆图书馆,1947.12。
  广州
  中山大学法学院图书馆,1999.12。
  杭州
  浙江大学联合国文献中心,2001.03。
  澳门
  澳门大学中心图书馆,1992.02。
  沈阳
  辽宁大学图书馆,2002.05。
  苏州
  苏州大学Kenneth  W.(王健)法学院图书馆,2001.09。
  厦门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联合文献中心,2001.07。
  烟台
  烟台大学法学院,2001.12。
  郑州
  郑州大学法学院联合国文献中心,2001.07。
【参考文献】
  1 http://www.un.org./Depts/dhl/dhlchi/deplibc/
  2 俞学基.联合国文献资料的组织与管理.大学图书馆学报,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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