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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

时间:2023-02-20 10:12:14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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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

  【内容提要】文章阐述了图书馆学体系的概念和内容以及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条件,回顾了19世纪以来近200年间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变化,对其进行了总体评价;讨论了图书馆学体系重构的必要性,重构的依据与原则,重构了图书馆学新体系。
【摘  要  题】理论纵横
【关  键  词】图书馆学体系/历史与现状/回顾与评价/重新构建/基础理论研究

  1985年《湖北高校图书馆》第1期发表拙著《试论图书馆学的体系结构》一文之后,1988年我又在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一书中撰写了《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一章。这些至今已有10多年了。今日撰写此文有二个动机:一是过去的论著中对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变化的过程缺乏系统阐述与评价,深感不足;二是今日的图书馆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的需要,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仍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当作以调整。本文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二是重构图书馆学体系。
      1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
    1.1 什么是图书馆学体系与体系的形成条件
  图书馆学体系就是图书馆学内容分类、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图书馆学各个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的整体,是理论(原理)与应用(技术)的有机结合。知识元素是形成图书馆学体系的前提与基础。没有知识元素不会构成知识单元,更不会有分支学科、学科门类,当然也不会有图书馆学的体系。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包括理论与应用两个方面,图书馆学也如此。
  科学是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学是图书馆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知识是个人或群体经过长期的图书馆工作实践逐步积累的经验,然后经过人们的系统思考、归纳、抽象,上升为图书馆知识、概念、理论;再把这些知识、概念、理论系统化,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知识单元或图书馆学的某个部分、某个分支学科;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分支学科经过科学的整理、排列构成了图书馆学的某些学科门类,如图书馆学原理、图书馆学应用技术等;若干图书馆学的学科门类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整体,也就是图书馆学体系。因此,图书馆学体系是根据一定的科学原理整理出来的图书馆知识的总和,是图书馆知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有序化、整体化。图书馆学体系是等级态的、分层次的。它由学科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也是图书馆学理论与技术,或图书馆学原理与应用、抽象与具体融为一体的产物。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依赖于以下条件:一是图书馆实践的发展。实践的发展与变化为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积累经验和知识探索规律,提出研究的问题与课题,对图书馆学理论产生需求。二是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深度与广度。随着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加深与扩展,才产生了图书馆学研究的必要性,才有了图书馆经验的升华,才有了图书馆学理论的出现和图书馆学知识系统化的开始。三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是图书馆体系形成的基本前提,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就谈不上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学科的内容体系总是反映某一研究对象的总体,或部分、层次,是针对某个研究对象的,是人们对研究对象的分析与剖析、概括与抽象。近200年来,尽管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断深化,由局部到全体,由表及里,但图书馆学研究始终没有离开图书馆,总是围绕图书馆这一客体进行研究,从而才有了今日的图书馆学内容体系。一些人承认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却不承认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图书馆是一个机构,不能作为研究对象,这是不合逻辑的。什么是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就是人们认识的客体,也就是人们思考和研究作为目标的事物。图书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图书馆学研究者认识的客体,是思考和研究的目标。如果不是以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自然就不是图书馆学。四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深化,只有研究的深化,图书馆学的内容才会不断丰富,才会使经验上升为理论与方法,简单的内容是构不成体系的。五是图书馆学教育的开展。图书馆学教育出现,一方面依赖于图书馆学知识的丰富,图书馆学体系的初步形成;另一方面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也促进了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1.2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始于19世纪初期,至今不到200年的历史,它与许多新兴学科体系相比,自然显得比较古老,属于传统学科体系,也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学科体系。它反映了图书馆与图书馆学研究的发展与变化,特别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更是充满活力,内容更加新鲜,也在进一步扩展与完善。
  1.2.1 19世纪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时期
  这个时期的图书馆学体系还不完善,还不成熟,处于雏形时期。其内容主要是图书馆学的技术方法,也就是图书馆学的应用部分,理论的成分很少,其理论大多也包含于技术或应用之中。图书馆学体系最早出现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图书馆学者贡献最大,成果最多。德国是19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的研究中心。
  1807年,德国人马丁·施莱廷格(Martin  Schret  tinger,1772-1851)首次提出了“图书馆学”这一名词。1808年施莱廷格又在《试用图书馆学教科书大全》一书中,第一次自觉设想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他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图书馆整理”,其主体内容是图书馆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他是以图书馆技术为中心开始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从表层反映图书馆的基本内容。1834年。他在新著《图书馆学总览》一书中,又重申了20多年前自己创立的图书馆学理论体系。施莱廷格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尽管比较简单、粗糙,只有技术,没有理论,然而他毕竟是第一个提出图书馆学体系的人,功不可没。
  1821年,德国费里德里布·阿道夫·艾伯特(Friedrish  Adolf  Ebert,1791-1834)在一篇匿名文章中批评了施莱廷格的以“图书馆整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内容范畴过于狭窄,还应包括图书馆管理学,即图书馆学是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之和。他还早在一年之前的1820年出版了《图书馆员教育》一书,在这本书中艾伯特提出了自己的图书馆学体系。他认为,图书馆藏书涉及一切学科领域,处理这些藏书的图书馆员,也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深入掌握有关书志学、文学史、古文书、写本、外语等方面知识,这些就构成艾伯特图书馆学体系的各个分支。他的体系即“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与施莱廷格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应该说有了很大进步,内容丰富一些,范围宽一些,结构全面一些,但艾伯特把图书馆员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与技巧和图书馆学体系混为一体是不妥的,二者是有区别的,不是一码事。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即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体系

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

或教学体系应比图书馆学体系的内容更广更宽,不仅包括图书馆专业知识与技术,还要具有科技文化知识与外语。图书馆学体系只能限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内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即包括图书馆学理论与应用或图书馆学原理与技术方法。
  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得到了丹麦人莫尔贝希(Christian  Moltbetch,1783-1857)的支持,并于1829年出版《论公共图书馆》一书,将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结构系统化,这就是后来西方图书馆学史家所称的艾伯特——莫尔贝希图书馆学体系。这个体系后为佐勒(E.Zoller,1822-1902)所继承,他在1846年所著《图书馆学概要》一书中,使这个体系趋于完善。
  英国爱德华·爱德华兹(Edward  Edwards,1812-1886)1859年出版的《图书馆纪要》一书中,提出一个以图书馆史、图书馆藏书、图书馆建筑、分类与目录、公共服务、图书馆内部结构等为分支学科的图书馆学体系。爱德华兹的图书馆学体系又有一些新的发展,内容更多了,除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等内容之外,公共服务、图书馆建筑也列为分支学科,把公共服务列为分支学科是图书馆学体系的重要发展,图书馆学由只研究物,进入到研究人,物与人有机结合,由纯研究图书整理到研究为人服务,当然是很大进步。
  经19世纪近80年的研究与发展,应该说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初步形成,这就为图书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1886年卡尔·嘉茨科(K.F.Dziatzko,1842-1903)在德国戈廷根大学开设了图书馆学讲座。以书志学、文献学、图书馆管理法等课程为教学内容。1887年,美国麦维尔·杜威(Melril  Dawey,1851-1931)创办的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管理学校成立,开设的课程有编目、分类、目录学、图书馆经营,外加专题讲演等。这个教学体系仍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要内容,图书馆学理论没有成为教学体系的应有组成部分。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图书馆学发展的制约,从19世纪初至80年代已有的图书馆学体系基本上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图书馆学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二是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有关,该校创始人杜威在1876年出版的《十进制图书分类法》第一版序言中说:不追求什么理论上的完整体系,而只是从实用的观点出发,来设法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他指出最“关键”的是“实际的效用和经济”,“最重要”的是“能以轻而易举的分类、排列并指出架上的图书、小册子、目录里的卡片、剪贴的零星资料和札记,以及对这些文献的标引”。他还说:“在图书馆学研究领域内,无论在任何问题上,哲学上理论的正确性都让位给实际的应用。”杜威的观点,不是他一人的,而是代表了当时社会对图书馆学理论与技术方法的看法。由于杜威这样一些名牌学者在认识上的局限性,从而阻碍了图书馆学体系的深化和全面性。
  图书馆学体系促进了图书馆学教育的出现,而图书馆学教育的出现又促进了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德国格雷塞尔(Amim  Graesel,1849-1917)对图书馆学体系结构进行了新的探索。他在1890年出版的《图书馆学纲要》一书中,对图书馆学体系提出一些新的内容,认为艾伯特——莫尔贝希的图书馆学体系过于狭窄,新体系还应包括图书馆史、图书分类学内容,从而形成了格雷塞尔的图书馆学新体系。其内容结构包括四个方面:即图书整理学、图书馆管理学、图书分类学、图书馆史。格雷塞尔的图书馆学新体系吸收了19世纪初以来的研究成果,使图书馆学体系更完善了一些,尽管从他的图书馆学体系中还看不到图书馆学理论的应有地位,但对于图书馆学应用部分的安排更科学,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图书馆这一客体的基本内容,图书馆史也有了自己应有的地位。
  19世纪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时期,发展比较缓慢,以图书馆技术方法的应用为中心,是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尽管这一时期出现了图书馆史,“史”也是理论的一种形态,但真正的图书馆原理没有出现,或很少出现。
  1.2.2 20世纪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时期
  经过19世纪90多年的努力,图书馆学体系基本形成,20世纪则进入发展、完善、成熟的阶段。最显著的进步就是由单一的技术方法为中心的图书馆学体系,进入到理论与技术、或原理与应用、或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阶段,不仅使人们知道图书馆工作怎样做,还能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使图书馆学体系向科学化、规范化、成热化发展。尽管各种体系使用的语言、名词不大一致,但基本上都概括了理论与技术或原理与应用两个方面,当然也有一些人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不只是这两个门类,而有第三或三个以上门类,但这类体系都包含有理论与技术或原理与应用两个基本门类。
  20世纪的图书馆学体系是建立在一个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的基础上,但其发展也是渐进式的。20世纪初期的二、三十年里,总体虽有所前进,但欧美仍没有跳出以技术方法为中心的图书馆学体系。如1911年,美国图书馆学家、纽约州立图书馆学校校长普拉莫提出图书馆学的课程体系包括管理、技术、目录学及批判(即书刊选择与评价)等四个方面,并围绕这四个方面各开出了五、六门课程。20年代,德国的雷丁格尔(C.Leidingen)修订了格雷塞尔的图书馆学体系结构说,提出了以图书学、目录学、图书馆管理和图书馆史为中心内容的图书馆学体系结构说。30年代,德国米考尔(Fritz  Ylilkau,1859—1934)主编的《图书馆学大全》继承了前人的成果,提出图书馆学包括文字与书籍、图书馆行政、图书馆史、民众图书馆的体系结构。米考尔的体系结构中第一次出现了“民众图书馆”的分支学科,实际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专门图书馆学的一个分支。
  20世纪20年代至90年代的几十年是图书馆学体系大发展时期,在这期间,中国的图书馆学者最为活跃,思想最开放,成果最多,贡献最大。首先提出理论与技术或原理与应用相结合的图书馆学体系者是中国人,他们突破了19世纪欧美以技术方法为中心的图书馆学体系框架,使图书馆学体系更科学化。我在这里还想讲一点,就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我国的图书馆学论著中总有一种偏见,谈到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中国图书馆学体系时,虽然承认与国外有所不同,但总认为是沿袭外国的、移植西方的、参考外国的等等,不认为中国人有能力创新。事实上,在这一时期中国图书馆学体系的研究,大有创新,其思想与成果都超过外国人。
    1.2.2.1 杨昭哲的图书馆学体系
  我国学者杨昭哲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图书馆学原理与应用相结合的图书馆学体系的人。他在1923年出版的《图书馆学》(商务印书馆出版,1926年再版)一书中说,外国图书馆学著作分类的多,通论的少,只适用于馆员参考,不足供一般人研究;外国图书馆学著作应用的多,原理的少,可只供应用。为此,他极力主张自编图书馆学著作,认为“为推广我国图书馆的学问起见,要使无论何人,一看就知道图书馆的原理和应用。”为此,在《图书馆学》一书中提出了图书馆学原理与应用相结合的图书馆学体系(见图1)。
  附图
  图

1 杨昭哲1923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1.2.2.2 杜定友的图书馆学体系
  我国著名学者杜定友(1898—1967),1925年出版《图书馆学通论》(商务印书馆版)一书,提出了一个图书馆学体系(见图2)。他把图书馆学分为专门的——图书馆学的专门学识和附助的——与图书馆学有连带关系的学识两大部分。图书馆学的专门学识又划分为理论方面和实用方面两部分。他认为“凡是成为专门的学科,至少要有两个根本的条件:第一是原理,第二是应用,而应用是根据于理论而来。”
  附图
  图2  杜定友1925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杜定友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既有可肯定的方面,也有值得商榷的方面。他把图书馆学称为专门的学识,划分为理论与实用两部分是正确的,在体系中的理论方面,他还明确列出“图书馆学之种种原理”和“图书馆学及图书馆史”,这是过去体系中没有的,但把图书馆学的一些相关学科作为附助的列入图书馆学体系是不可取的。图书馆学体系是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只限于图书馆学的专门学识,不应把一些相关的、附助的学识列入体系:一是附助的内容不是图书馆学有机组成部分,不是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二是体系太庞杂;三是内容松散,不严谨,缺乏逻辑性;四是列入的相关学科不一定准确;五是影响了图书馆学专门学识的细化。杜氏的体系,若作为图书馆教育的课程体系则是可取的。
  1.2.2.3 柯其纳的图书馆学体系
  德国柯其纳(Joachim  Kirchner)1931年提出了一个图书馆学体系(见图3)(台湾图书馆学会出版委员会.图书馆学.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2:59)。
  柯其纳的图书馆学体系是由“历史哲学的研究”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研究”两部分组成,尽管有人称其为由“理论”与“实用”两部分组成,其实“历史哲学的研究”部分,只体现了“图书与藏书”的理论,而真正的“图书馆学理论”或“原理”在柯其纳的体系中并没有出现。从整个体系来看,科目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关系,比较散乱,有些科目不应属于图书馆学体系,如“西洋文学之发展”、“西洋科学史”、“图书交易”等。
  附图
  图3 柯其纳1931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1.2.2.4 刘国钧的图书馆学体系
  我国著名学者刘国钧(1898—1980)1934年出版了《图书馆学要旨》(中华书局版,1949年再版)一书。他在“例言”中写道:写作本书的“目的在于说明图书馆学的原理,偏重理论阐发”。在书中他提出图书、人员、设备、方法是构成图书馆的四要素,分别研究这四种要素便成为各种专门学问。他以构成图书馆的四个要素为依据,提出了图书馆学体系(见图4)。
  刘国钧的图书馆学体系,试图通过对图书馆四要素的分解、挖掘,建立起各种专门学问,从而拓展图书馆学的研究空间。其体系结构缜密,逻辑性强,层次分明,与前期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更贴近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图书馆的实际,更具学术性、科学性。不足之处是图书学理论在体系中没有明显占据应有地位,尽管刘氏对“图书馆理论”已有比较充分的认识,在体系结构有关各科目中也有所体现,但没有作为一个门类列出,使人感到该体系仍不算完善。
  附图
  图4  刘国钧1934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1.2.2.5 李景新的图书馆学体系
  1935年6月,《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季刊》第7卷第2期发表李景新的《图书馆学能成一独立的科学吗?》一文,文章讨论了图书馆学的范围,认为图书馆学的学科体系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历史的图书馆学”和“系统的图书馆学”(见图5)。
  李景新的图书馆学体系是19世纪以来内容最丰富、最全面、最系统的图书馆学体系,也是比较标准的体系,它与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有了很大发展和进步,并成为20世纪80年代图书馆学体系的基础。它的特点:一是图书馆学理论处于重要地位;二是各类型图书馆学的研究占有突出地位;三是初步形成了理论、技术方法、应用的三分法体系。不足之处是历史的图书馆学与理论的图书馆学分开,“历史”本身是一种理论形态,本应二者合二为一。
  附图
  图5 李景新1935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1.2.2.6 俞爽迷的图书馆学体系
  1936年,俞爽迷出版了《图书馆学通论》(中正书局版),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图书馆学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沿袭了杨昭哲1923年出版的《图书馆学》一书中提出的体系,从门类到分支学科、知识单元都基本一样,没有多大差别。笔者查对俞、杨体系,俞的体系比杨的体系多了“造纸史”,但少了“索引法”、“查点法”、“阅读指导法”三项内容,其他文字、内容、排列方式是一模一样的,因此俞的体系可说是基本继承了杨的体系,没有创新性。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是图书馆学体系研究的高峰期,到70年代,随着情报科学的发展,缩微技术、视听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引入图书馆,图书馆学体系的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2.2.7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图书馆学核心课程体系
  前面说过,图书馆学体系与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体系是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图书馆学体系是指图书馆学专门学识,而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体系范围广泛些,指图书馆专业人员工作时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包括图书馆学专门知识与技能,还有外语、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知识。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情报科学、图书馆学、档案学学习核心课程表所列的课程内容,则属于情报科学、图书馆学、档案学的专门知识与技能(见图6)(英国P.哈瓦德·威廉著,周钰萍译,英国今后图书馆学和情报学的学习研究,见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编,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教育参考资料,1983)。
  这个体系逻辑性比较强,层次安排合理,内容比较全面,虽然没有划分为图书馆学理论与图书馆学应用,但包含了理论的内容。尽管体系仍偏重于技术方法,尽管“基础”部分作为“理论”仍比较薄弱,但从当时西方的观点来说,已是很大进步了。它的特点一是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图书馆的发展变化,吸收了当时应用于图书馆的新技术,如电子计算机、复制技术;二是用户研究、读者工作占有一定地位;三是图书馆管理被重视;四是依法治馆,法律方面的内容列入图书馆学体系。
  1.2.2.8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中国图书馆学体系
  20世纪中国图书馆学体系研究出现了两次高潮:第一次是20年代至30年代,第二次是80年代至90年代,两次高潮都以中国为中心。第二次高潮比第一次高潮参加研究的人更多,思路更宽阔,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完善。由于这一时期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分析、评论,只能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些介绍。
  附图
  图6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委员会1974年提出的图书馆学核心课程体系
  概括起来,这一时期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二分法,即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和应用图书馆学两部分。倪波、荀昌荣主编的《理论图书馆学

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就分为理论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理论图书馆学又分为图书馆学原理、图书馆学史、图书馆事业研究、图书馆学方法论,图书馆未来学、比较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各类型图书馆研究)。应用图书馆学又分为图书馆藏书、图书分类、图书编目、图书馆读者、图书馆管理、图书馆现代化(以上称为狭义),图书馆数学、图书馆经济学、图书馆教育学、读者心理学、图书馆统计学、图书馆建筑学、图书保护学(以上称为广义)。郭星寿著的《现代图书馆学教程》(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版)也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两部分。理论图书馆学分为图书馆原理、图书馆职业学、比较图书馆学、历史图书馆学、图书馆未来学、图书馆学文献学。应用图书馆学分为部门图书馆学(业务技术、管理等)、专门图书馆学(各类型图书馆),二者比较,仍有所不同。《理论图书馆学教程》把“专门图书馆学”列入“理论图书馆学”,《现代图书馆学教程》则列入“应用图书馆学”。
  第二种类型是三分法,即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或分为理论图书馆学、技术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1983年周文骏发表《概论图书馆学》(图书馆学研究.1983第3期10—18页)一文,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理论图书馆学包括图书馆学对象、任务、方法;图书馆性质、作用、发展;图书馆工作规律、原则、技术。专门图书馆学包括公共图书馆学、大学图书馆学、科学技术图书馆学、儿童图书馆学、特种图书馆学、其它。应用图书馆学包括图书馆政策、图书馆经济、图书馆事业组织、图书馆工作方法、图书馆技术、图书馆设备与建筑、图书馆计划、其它。周文骏的图书馆学体系产生于80年代初,与过去的体系比较有很大发展但一些新的内容却没有突出出来,如比较图书馆学、图书馆未来学、图书馆读者工作、计算机应用等。北京大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系、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合编的《图书馆学基础》(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一书,也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这个体系从整体看是沿用周文骏的体系,但各个门类下的内容有所变化,符合90年代的实际情况。黄宗忠编著的《图书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把图书馆学分为理论图书馆学、技术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三部分(见图7)。
  三分法与二分法比较,三分法多了一个“专门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是从二分法的“理论图书馆学”或“应用图书馆学”中独立出来的。
  第三种类型是四分法,即把图书馆学分为普通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比较图书馆学,或理论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比较图书馆学。吴慰慈、邵巍编著的《图书馆学概论》(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版)一书提出一个四分法的图书馆学体系,把图书馆学分为普通图书馆学、专门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比较图书馆学四部分。普通图书馆学分为图书馆学理论、图书馆事业建设原理、图书馆事业组织与管理体制、图书馆网的理论与实践、图书馆工作原理与机制、图书馆学教育、图书馆事业史、图书馆未来研究、图书馆的性质、职能与地位、图书馆学研究规划、图书馆学发展史。专门图书馆学分为公共图书馆研究、大学图书馆研究、科学专业图书馆研究、儿童图书馆研究、其它类型图书馆研究。应用图书馆学分为图书馆藏书、图书馆目录、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图书馆科学管理、图书馆工作现代化(以上称狭义的),图书馆经济学、读者心理学、图书馆教育学、图书馆管理学、图书馆统计学、图书保护学(以上称广义的)。比较图书馆学分地域研究、跨国研究、实例研究。吴、邵的图书馆学体系内容缺乏提炼、概括,“普通图书馆学”与“应用图书馆学”之间的内容存在重复,如图书馆管理学内容就多处出现。宓浩主编的《图书馆学原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提出了理论图书馆学(基础研究)、专门图书馆学(各类型图书馆研究)、应用图书馆学(应用与开发研究)、比较图书馆学的四分体系,与吴慰慈、邵巍的体系差别不大,只是在内容上概括性强些、简练些。
  四分法与三分法比较,是把“比较图书馆学”独立出来,与二分法不同之处在于把“专门图书馆学”与“比较图书馆学”从“理论图书馆学”与“应用图书馆学”中分离出来,成为四个并列的部分。
  这里还要提出的是王振鹄在《图书馆学论丛》(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版)一书中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王氏把图书馆学分为图书的研究、人员的研究、设备的研究、管理方法的研究四部分。此体系与刘国钧1934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基本上是一致的,除个别文字增减外,可说沿用了刘氏体系。
  除以上论著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有些论文讨论了图书馆学体系,1982年,陈传夫在《图书馆学研究》第6期发表《略论图书馆学体系的进化》一文,将图书馆学体系分为抽象图书馆学、应用图书馆学、图书馆技术与方法三方面。1984年,钱亚新、张厚生在《四川图书馆学报》发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体系》一文,将图书馆学体系分为普通图书馆学与专门图书馆学两方面。1985年刘烈在《四川图书馆学报》第1期发表《论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1998年胡先嫒在《图书馆建设》第2期发表《图书馆学体系新探》,2002年王子舟在《图书情报知识》第2期发表《关于图书馆学内容体系的探讨》等论文,都对图书馆学体系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附图
  图7 黄宗忠1988年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
  1.3 19世纪至20世纪近200年的图书馆学体系研究的总体评价
  上面我们对19世纪至20世纪近200年的图书馆学体系研究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图书馆学体系作了介绍和评价,尽管介绍与评价不一定全面、准确、客观,但毕竟是一家之言。
  在具体评价的基础上,我们想对近200年的图书馆学体系谈些总体看法。从19世纪至20世纪近200年的图书馆学体系研究,从图书馆学体系自身发展来看,经历了19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时期和20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时期;从图书馆学体系的内容变化来看,从19世纪的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中心,到20世纪的以理论与技术,或原理与应用,或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时期;从研究力量分布来看,19世纪集中于欧美,主要以德国为中心,德国研究的人最多,贡献最大,20世纪研究重心转到亚洲,亚洲以中国为中心。20世纪的中国图书馆学体系研究出现两次高潮,第一次高潮是20年代至30年代,第二次高潮是80年代至90年代。这两个时期参加研究的人最多,论著最多,贡献最大。
  从19世纪到20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研究的功绩在于,一是从无到有,逐步建立了一个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图书馆学体系,由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从而使图书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屹立于科学丛林之中。尽管至今对学科还有一些不同看法,这也不足为奇,今后仍然会有不同看法,没有争论就不会有发展;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图书馆学学科整体的发展,特别是分支学科的建立;三是提高了图书馆学的社会地位,使它真正成为科学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四是促进了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图书馆学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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