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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作文中的概念和非概念

时间:2022-08-08 00:24:52 语文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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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作文中的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作者]  李方松

中学生作文中的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内容]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是普通逻辑学中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不同特点划分出的两个相对的概念类别。一般地,老师在中学生(本文中的中学生均含中专学生)作文指导中,是不从逻辑学的角度作为专门的知识给学生讲授的。但是,由于作文本身就是以概念为基础,由概念(语汇或短语)、判断(句子)和推理(句子或句群)构成的,概念在作文中运用得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作文的句子是否通顺,语意是否准确,质量是否能够“上档次”,而不同类别的概念在作文中使用得如何,对此又起着“微妙”的作用,因此,作为语文教师在指导中学生作文时,要想完全撇开不讲也是不可能或者不可取的。

    请看下面二个例子:

    “这场突兀而来的大雪灾,使不少人的羊群死亡数百,而她的羊群却安然无恙,无一只减少。这都是因为她在暴风雪的袭击中,像照料和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照料和保护羊群得到的回报!”这是一位中学生在她的叙事散文中的“点睛”之笔。作为读者,读到这样感人的句子和事迹,恐怕是没有谁不为“她”和“她”的精神所打动、所感染、所折服的。又有谁能控制住自己,不对“她”打开深深的钦佩和敬慕的情感闸门呢?!——这是第一个例子。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籍。我之所以珍惜她,是因为她给了我自立的勇气和奋进的力量;我之所以热爱她是因为她引导我告别了浑浑噩噩的人生。”瞧,我们的这位中学生“小作者”在她议论文“小天地”对那本她认为“非常好的书籍”所抒发的情感是多么纯真、多么深厚、多么朴实!作为读者,读后所得到的启发所留下的印记又是多么深刻和难忘!

    然而,令人遗憾甚至痛惜的是,这二个例子又因我们的中学生“小作者”混淆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错误地将集合概念“羊群”和“书籍”当着非集合概念“羊”和“书”来使用,而使各自的叙述和抒情白璧“缀”瑕,并使各自的文章由此而“屈”损光彩!

    这说明,在文章中正确地使用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是多么重要,多么不容忽视!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正确地使用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呢?笔者的体会是要正确地使用这二种概念,一是要能够正确地区分这二种概念,二是要能够正确地掌握这二种概念的使用特点。这里介绍二种方法。

    一是根据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中的个体不必然地具有该对象的本质属性,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中的每一个分子都必然地具有该对象的本质属性的特点,来区分这二类概念,分析这二类概念在使用上的特点。

    这里,我们先以“羊群”和“羊”为例,进行概念的“试分”。因为“羊群”中的任何一个个体“羊”都不具有“羊群”“由许许多多的羊组合成的集合体。共同体”的本质属性,故“羊群”是集合概念。而任何一只“羊”都具有“羊”“反刍、哺乳”的本质属性,所以“羊”是非集合概念。显然,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一类对象的集合体,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则是一类对象的个体。这样,我们的“试分”圆满成功。

    下面,我们再以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这一特点来分析这二类概念在使用上的特点。因为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中的个体不必然地具有该对象的本质属性,所以对于集合概念不能必然地用描写和叙述它所包含的个体的词语来描写和叙述。比如我们可以说“活生生的‘人’”,却不能说“活生生的‘人口’”。因为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中的每一个分子都必然地具有该对象的本质属性,所以非集合概念完全可以用描写和叙述它所反映的对象所包含的分子的词语来描写和叙述。如我们可以说“快乐的‘阿里巴巴’”,也可以说“快乐的‘人’”。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前面所举的第一个例子。事实上,我们的中学生“小作者”作文中的“死亡数百”和“无一减少”的本意是指具有生命,能够因生死而增减的“羊”,而不是指作为集合体和整体的“羊群”。这样,这位“小作者”在作文中应该用的就只能是非集合概念“羊”,而不能是集合概念“羊群”。只是由于我们的“小作者”在概念的区别上“未拿准”,或者在概念的使用上“离了谱”,才使得她在满以为十全十美的叙述感觉甚至叙述陶醉中语不达意。第二个例子,我们不妨暂且作为“麻雀”留着。

    二是根据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它与其所包含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并非属种关系;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类,它与其所包含的分子之间的关系则是属种概念之间的关系的特点,来区分和分析这两类概念及其在使用上的不同特点。

    由此,我们设集合概念反映的对象所包含的个体为S,反映的对象为P,则二者的关系不能以“S是P”的逻辑关系式来表现;如设非集合概念反映的对象所包含的分子为S,反映的对象为P,则二者的关系可以以“S是P”的逻辑关系式来表现。于是我们得到:在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与这一对象所包含的个体或分子之间,凡不能以“S是P”的公式表现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则该概念为集合概念。反之,则为非集体概念。

    由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这一特点,我们也很容易发现并总结出这二类概念在使用上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即凡集合概念都不能与表示单数意义的量词搭配使用;凡非集合概念则既能与表示单数意的量词搭配使用,又能与表示复数意义的量词搭配使用。如集合概念“小说集”即不能与表示单数意义的量词“篇”、“部”等搭配结合,构成“一篇小说集”和“几部小说集”等语句。非集合概念“小说”则既能与表示单数意义的量词“篇”、“部”等结合,又能与表示复数意义的量词“套”、“堆”等搭配,分别构成“一篇小说、几部小说”和“一套小说、几堆小说”等语句。

    运用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这种区分方法和使用特点,我们也同样很容易得出第二个中学生“小作者”作文中的“书籍”是集合概念,更是一个错用了的集合概念。这位“小作者”在作文中之所以“张冠李用”而不自知,盖因同样不“识”“张冠”是也!

    走笔至此,笔者不禁浮想联翩:假如我们的老师在给学生讲授语文和作文时,能够因“文”制宜地给学生讲一点诸如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之类的逻辑学基础知识,又假如我们的中学生“小作者”掌握了并能够正确地运用这类知识,那么,这二位“小作者”的作文恐怕就是另一片天地、另一片景观,叫人谈来真正“如坐春风”了。这二位“小作者”的作文是这样,其他中学生的作文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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