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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时间:2022-08-08 10:07:02 班主任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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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期末考试工作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期末考试工作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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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通知2

  各学院(部)、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和军事理论教研室:

  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依据学校《xxxx学院学籍管理办法》、《xx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及期末考试试卷印刷的要求,现将20xx-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分工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负总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试卷命题与制卷

  1、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各学院(部)应加强命题质量把关,命题教师均须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见附件1、2),由系(教研室)审批后方可付印。具体命题要求: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理工类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70%,其他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80%。

  (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需采取统一命题形式进行考核,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考试目标、考核形式及要求,以及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进行。如因教学改革要求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成绩比例不一致的,需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3)A、B卷题型、题量、分值须等值,A、B卷重复率<15%,与以往试卷重复率<30%,记忆性试题须<20%。其中,开卷考试的出卷内容不得包含记忆性试题,须侧重考核对知识运用、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的试题,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除特殊类型的考核外,考试题型原则上4―6种,各题型所赋予的分值应客观、合理,单选题分值每题不超过1分,多选题每题不超过2分。

  (4)交印的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保证准确无误。

  (5)交印的试卷格式须严格按照各学院(部)确定的样卷格式。

  2、考查课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交学校文印中心负责。

  3、考试课命题教师应于20xx年5月22日前完成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除统一命题的课程外,试卷上应标注任课教师的姓名(见附件3)。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指定专人将教师命题的试卷(含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统一收齐后,于5月31日前负责将试卷交指定印刷厂印制。

  三、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1、在试卷命题、制卷、分发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出现责任事故。

  2、在试卷命题与制卷过程中,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题库管理和试卷印制的传递工作。

  3、各学院(部)应将试卷按考试安排表规定的考场进行分类,并根据本学院(部)的实际情况做好试卷的分发和接收工作,杜绝试卷遗失现象。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1)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19日起至20xx年6月23日止。

  (2)考试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9周至第20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26日开始,各学院(部)考试课的全部考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20xx年7月5日。各学院(部)如有特殊考试时间要求,必须提前报教务处审核。

  在两周考试期间,各学院(部)必须更加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避免所有课程在一周内考完的情况出现。

  2、考试组织:

  (1)考查课的考试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可灵活多样,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并报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批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请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考查课考试安排表模版(见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查课考试的具体安排,并于20xx年5月26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经学院(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章后,纸质文档送一份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345963101@qq.com)。

  (2)考试及考场安排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部)协助完成。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考场原则上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大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人员。考试安排表的制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由教务处组织完成,排考的时间原则上从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

  五、考前培训与考场秩序的`维护

  各学院(部)应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场秩序的检查维持,并派出巡视组巡视。各校区考场秩序的维持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切实加强考务管理,派出人员负责所属学生考场巡视工作,并将巡视人员的联系方式对外公布。

  六、阅卷评分

  1、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立即组织阅卷评分。阅卷教师依据参*,根据评分标准规范评阅。评卷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并按照评分标准,在试卷指定位置,标注实际得分以加分的形式(“+”)体现。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对学生考核违规试卷,评卷教师不得批改。学生答题纸上评卷人、复核人应签全名,不能盖章,且不能为同一人签字。

  2、各学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试卷评阅及课程成绩的录入。

  3、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应重点从教师自身教学角度进行分析,同时必须围绕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分析,试卷分析表中填写的成绩分布须是期末成绩的分布,而非综合成绩的分布。

  七、试卷装订、归档及保管

  1、试卷装订标准

  (1)试卷采用学校统一的装订封面,根据以下8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试卷样卷(含A、B卷)、参*及评分标准(含A、B卷)、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等材料以教学班为单位、学生学号为序,依次装订成册。

  (2)开学初补考的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

  (3)开班重修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

  (4)试卷装订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按以上要求完成装订,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验收。

  注:如遇有插班重修或补修的个别试卷,无需装订在教学班中,只需在考场情况登记表及学生签到单中备注,由课程归属学院(部)直接移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按班级单独装订考试答题纸。

  2、试卷归档标准

  (1)试卷跟着课程档案走,公共基础课试卷存放在公共教学部,公共选修课试卷存放在课程归属学院,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试卷存放在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课程归属学院(部)按照阅卷评分标准、装订标准验收后,在下学期开学第五周前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2)若有期中试卷及平时作业,至少放3份以上在课程档案内。

  注: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要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核、平时测验、课堂提问、平时作业及实践活动、出勤等。以上各项内容必须记录在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中,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须注明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占比,以及各类平时成绩组成的占比。

  (3)《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须存放在课程档案内。

  (4)试卷不得随意处理,必须保存到学生毕业4年后方可处理。

  3、试卷目录清单

  试卷交接完毕后,各学院(部)于下学期开学第六周前完成20xx-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目录清单的制作(期末试卷、开班重修试卷、公共选修课试卷目录清单分开制作,并在标题栏备注)。试卷目录清单按课程、授课教师、年级专业班级归整;考核方式填写考试/闭卷、考试/开卷、考查/闭卷、考查/开卷等;每页填写20行,字体为仿宋11号(见附件5)。

  请各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组织考试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务科苏蕴杰联系,联系电话:235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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