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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小学德育原则与方法

时间:2007-4-22栏目:班主任论文

,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9]
    教学生读书,切不可躐等,应当循序渐进。“先易讲者,而后及难讲者。”[10]因为,只有先易后难,学 生才容易理解,容易接受、进而有所“进益”。先选择浅显易懂的内容讲给学生听,使之易学,只有易学才能 够条理通达。然后,再“由浅入深,由显入微”,一步一步因势利导,儿童才会“兴致勃然”[11]。
    儿童读书,“贵分层次,”先读什么,次读什么,再读什么,都要有明确的安排。如果“不循次序”,“ 不分层次”,虽然“欲其速成”[12],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因此,教儿童学习,“不必性急一时,而在操功于 悠久”。让其“悠而游之,使自得之”[13]。这样,孩子便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懂道理。
    (四)随读随讲,知行并进
    教儿童读书,应当随读随讲,这样,“久久胸中自能有所开悟”。如果只读不讲,学生不明其义,即使读 得再多,也毫无益处。“故先生教学工夫,必以勤讲解为第一义。”[14]
    给初学者讲书,要用浅显易懂的话语加以解释,“宜说白话,指实事,道俗情。”[15]要使“仆僮炊妇” 听了,都能“手舞足蹈”,这才是“真讲书”[16]。例如讲解“学”字,就是“看了人的好样,依照他做好人 的意思。学读书,学写字,学孝顺爷娘都是。”[17]
    讲解书中的文理,必须“证之以日用常行之事”[18],这样学生才容易领会。若脱离实际空洞讲解,那么 学生就难以真正理解。老师讲书时要学生字字句句都向“自家身上体贴。这句话,与你相干不相干,这章书, 你能不能学。”[1]务须将伦理道德要求,“说与学生知道,要这等行,才是好人。”[2]例如,“立身根本, 孝弟为先。”[3]这是必须首先要向学生讲清的道理。在教儿童识字时,就应当灌输这种思想。“如认父母字, 则教以如何孝顺;认兄弟字,则教以如何友悌。”[4]在教儿童读书时,老师必须专门讲解孝悌的有关要求,如 对父母应当和言悦色,尊重爱戴,听从父母的教导,关心父母的健康,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兄弟 要团结友爱,互敬互让。每日可教一典故,将可师可法的故事讲给儿童听,如黄香温席,孔融让梨等等。总之 ,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各种方法,使儿童懂得必须孝顺父母,友爱兄弟。
    老师在讲授时,须诱导学生提问,然后根据学生的问题再详细讲解。学生若能勤问,则说明他用心思考, 已进入书中。若提不出问题,便可知他尚未专心听讲,或未用心思考,此时老师可提出问题请他回答。一则督 其专心,二则“令其善疑”[5]。只有专心,才能听清老师的讲解;只有善疑,才能真正理解书中的含义。
    对于年幼初学者,老师在讲完一章以后可将此章重讲一遍。因为年幼初学,往往不得要领。“初讲一周, 多未领略,惟经再讲,始知梗概。”然后让学生复讲。学生讲错的地方,老师加以纠正,学生不理解的地方, 老师可以再讲,直到学生真正弄懂为止。对于那些不用心听讲,一点也讲不出来的学生,需要适当惩罚,以督 促其用心学习。让学生复讲好处很多,它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帮助学生真正 掌握所学内容。“使之胸中开明,真实有得。”[6]
    读书是为了做人。因而,学了就要做,力行才是根本。如果学生只读书而不按书中道理去做,那么,书读 得再多也没有用。所以,“学要切己”[7]。要使学生将书中的每句话都和自己联系起来,切实照着去做。如书 中讲“头言直”,即“端正头顶”,讲“手容恭”,即“整齐手足”,如此“知行并进”[8],那么,读书的目 的就达到了。
    (五)务求精熟,力戒贪多
    “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9]因为内容多了,就不可能详细讲说,学生也就难以理解,理解不了 就容易遗忘。只有少而精,抓住要点,反得讲解,才能使学生“章章句句,无一字不明白”。所谓“多则惑, 少则得。”故“讲书切不可贪多”[10]。如果学生真正理解并掌握了老师讲授的内容,那么他们的学习能力就 会提高,通过举一反三,对于那些老师没有讲过的内容,也能渐渐有所理解。这样的教学便会收到事半功倍的 效果。
    儿童读书务求精熟。若此篇尚未精熟,决不读他篇。要“含英咀华”,仔细体会,才会有所领略。如果东 读一篇,西读一篇,“这篇不熟,那篇不精,岂不枉费工夫?”因此,读书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读一篇就要全 力以赴读熟并理解它,“切不可读着这篇,又想着那篇”。这就好比烧开水。一锅水不停地烧,自然会开。如 果水还未开又换水煮,这样,即使花了很多时间,烧了很多水,但始终一锅也烧不开。
    儿童年幼时记忆力强,故所读之书均须“精熟明透”,这样,“根本既深”,以后才能“永不遗忘”[1]。
    (六)多加诱掖,少施惩戒
    老师教育学生应以正面开导为主,经常用“好言劝谕”,“上之动以圣贤、德业,次之动以功名,富贵, 再次之惕以利害、祸福。”[2]同时可将各种宣传善行的书籍,当作每日学习的功课,时时与学生讲说。这样, 即使再愚钝的儿童,每天都能听到有益于身心的“嘉言”。自然会逐渐警惕醒悟,产生追求上进之心。
    好的老师应当“以诱掖奖劝为主”。学生有了过失,便“讽以微言”,使其“翻然改悔”[3]。不到迫不得 已时,不可轻易使用惩罚手段。即使惩罚学生,也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惩罚次数切勿过多,因为“数则不威 ”。二是惩罚要严,“不责则已,责则须威”[4]。只有严厉才能达到效果。三是惩罚时也要用“诱掖奖劝语” [5],使其认识错误,改过自新。就是对于那些沾染了种种恶习的学生,也要“耐住火性,婉言劝诫”,对他们 过去的表现,一概既往不咎。他们如果有了点滴进步,不妨多多表扬,以“鼓其上进之心,开其自新之路”[6 ]。为了帮助这样的学生进步,还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古人的“嘉言懿行”,常常讲给他们听,时间长了,或许能 使其改掉恶习,成为好人。
    教育学生有许多诀窍,其中之一就是把握好奖功督过的分寸:即多加诱掖,少施惩戒,所谓“神机妙用, 亦在奖励鼓舞与督责兼行也”[7]。
    (七)正身端品,专一尽心
    老师是学生的榜样。老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学生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任何一个老师都应当时 时、事事、处处成为学生的楷模。其身正,不教而行;其身不正,虽教不从。
    “为师之道,端品为先。”作为老师,言行举止均要“随时检点”,从严要求。例如要学生习勤,那么老 师必须“以身先之”。如果学生都已到校,而老师尚未起床,“则虽令不从”[8]。
    老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书,教书应当专一。首先自己对教学内容应当认真钻研,确有心得,然后要时时讲 解给学生听,不要间断,更不可懒惰。“故师道尤以专为主”[9]。
    同时,“设教又当尽心”[10]。督课要勤,要求应严,讲解须诱彻,要尽心尽力,“悉心开导。”如果喜 欢聪明的孩子而不加督责,讨厌顽劣的孩子而不加鼓励。不认真教学,马马虎虎;不勤课学徒,“悠悠忽忽” [11]。这样的教师,只能是误人子弟。
    作为教师还应当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在教学中若自己有不懂之处,可直截了当地告诉学生。“知之为知 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12]如果老师有讲错的地方,学生指出,就应诚恳地接受,切“勿固执己非”[1 3]。教师严谨的治学风格和实事求是的教学态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
    明清教育家在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实践基础上提炼出来的这些原则与方法,对于当时的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具 有指导作用,它促进了儿童品德观念的形成,提高了道德教育的质量,增强了德育的效果。这些原则和方法, 今天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注释:
    A
    [1](清)崔学古:《幼训》。
    [2](清)唐彪:《文师善诱法》。
    [3](清)佚名:《教子良规》。
    [4](清)陆世仪:《论小学》。
    B
    [1][3][8](清)张行简:《塾中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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